21位新成员走出人群,缓缓走到吧台前,逐一向在场的所有人介绍自己。 第一个人的背景就让李睿暗暗心惊,这人是一家对冲基金的老板,名叫马克·拉斯利,李睿曾经听傅山德提起过这个名字,知道他是侯塞竞选活动的最主要赞助人。 去年侯塞能够击败拉西里和罗姆尼,拉斯利从中出了不少力。 这个kbp兄弟会果然很了不得! 接下来的新人也都来头很大,各种ceo、合伙人、律师、高级经理人的头衔比比皆是。 等最后一个新人自我介绍完毕之后,全场再度响起掌声。 罗斯重新拿起麦克风说道:“新人们,请允许我来给你们介绍kbp的信物,是一枚纪念钥匙,当你们拿到这枚钥匙的时候,就成为了kbp的一员,将要遵循kbp的信条。我们的口号是:dumvivamusedimusetbiberimus,你们可能有人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让我来翻译一下。它的意思是:活着的时候,该吃吃,该喝喝。我认为,这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真理。” 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话确实是真理,想活着就必须得这么做,谁也不能免俗。 接下来是授予信物仪式,一些兄弟会内的大佬们上台,为新人颁发纪念钥匙。 这些人当中,很多科恩都介绍给李睿认识过。 比如花旗集团首席执行官潘伟迪,贝莱德集团首席执行官拉里·芬克,家得宝集团创始人肯·兰戈内,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总裁格雷格·弗莱明,还有摩根大通副主席吉米·李。 如果华尔街举办一个全明星对抗赛的话,他们一定会是主力阵容中的一员。 颁发仪式之后,所有兄弟会成员都戴上kbp的帽子,一遍又一遍吟诵起那串拗口的口号来。 李睿还在奇怪,听说镁国兄弟会的入会仪式经常充满着各种侮辱和折磨,怎么今天的仪式如此正常,莫非华尔街是个特别讲礼貌的地方? 很快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拿到钥匙才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才是重头戏。 作为入会仪式的一部分,所有21个入会者都必须唱首歌或者演个喜剧。 在他们演出的时候,其他人围在一起,或是嘘声或是唾弃,或是大吼或是吵闹,还可以做出各种侮辱性的动作来影响表演。 这才是兄弟会真正的面目,李睿也算是开了眼。 所谓的华尔街大人物,当他脱下了那副衣冠楚楚的外壳之后,无非也是个普通人。 枫叶国皇家银行镁国分行高管理查德·塔沃索第一个登台,他唱了一首自己改编的歌,名叫《妈妈,不要让你的儿子当交易员》。 名字一出来,全场就哄堂大笑。 有人高声起哄道:“如果有选择,我就算当一条狗,也不会再当交易员了!” 这话迎来了许多附和,尽管他们当中大多数人都是从底层交易员起家的。 歌名有共鸣,但塔沃索唱的实在不怎么样,歌词也改编的乱七八糟,只唱了一半就被满堂倒彩给哄了下去。 塔沃索下台的时候满脸通红,还有人朝他丢了个西红柿,所幸没有打中。 接下来是来自某大型私募基金的高管保罗·奎利和泰德·威图,他们共同表演了一场脱口秀,用笑话来嘲讽金融同行或知名政治人物。 奎利道:“你们知道拉希里·克林和鲶鱼有什么区别?” 所有人都摇头。 威图举手道:“我知道。一个有胡子且很臭,另一个就是一条鱼而已!” “哈哈哈哈!”全场爆笑,尤其是象党的支持者们,笑的鼻涕眼泪都出来了。 李睿低声对科恩道:“驴党的人听到这个笑话,不会很开心吧?” 科恩道:“我觉得他们更开心,你相信我,就算在驴党内部也没有人喜欢拉西里·克林,即便她很有可能成为镁国的第一个女总统。” “她不会的。”李睿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女人的身影。 接下来的表演一个比一个荒唐,有人在台上摇屁股讥讽同志,这要是十年后拍成视频放到油管上去,能被政治正确的镁国人喷成筛子! 还有人模仿教堂的唱诗班唱歌,才唱了三局就被全场嘘下台,平时他们都装的太正经了,实在不愿意在这种场合还继续装下去。 每个表演的时候,台下的人们都在竭尽所能的嘲讽,似乎所有兄弟会的入会仪式都是如此,对新人百般折磨,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理上的,只有通过这些折磨的人,才会被接受成为一份子。 “怎么样,你有兴趣加入kbp吗?”科恩问。 李睿立刻摇头:“我是那种以眼还眼的人,谁如果朝我扔西红柿,我不保证不丢回一个平底锅。” 科恩笑的很开心:“这说明你和我们是同一类人,你就是应该成为我们的一份子。” 李睿知道,加入kbp会给他带来很大的便利,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尤其是他的身份还比较敏感,就更要谨慎行事了。 最后一个节目是21位新人集体完成的,他们要共同演唱百老汇音乐剧《摩门经》中非常著名的一首抒情歌《我相信》。 歌词给他们修改过了,当所有人稀稀拉拉的演唱起来时候,李睿也有些无语了。 “我相信,上帝创造了华尔街。我相信,他给他唯一的儿子安排了高盛的工作。” “我相信,上帝给我们都有安排。我相信,上帝给我的安排中包括几十万的年薪。” “我工作于华尔街。我们相信,这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 什么叫混蛋,这就是混蛋。 2008年的金融危机,就是眼前这些人搞出来的,把全世界都搞的乱七八糟,无数人的生活受到波及,家庭被拆散,存款化为乌有,多年的努力毁于一旦,而他们不但保住了几十万年薪的工作,还堂而皇之的把得意之情挂在嘴边,这不是混蛋是什么? 李睿虽然很混蛋,但他不想和一群更混蛋的人混在一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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