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漂亮的小姐姐应该是林总的女朋友或者说是妻子吧。”赵爽说。 “是我的未婚妻。” 赵爽的心里边多少有些个酸溜溜的,因为毕竟自己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大姑娘,而且在大学里边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觉得自己有一天是要干大事业的,绝不能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一定要是干一番大事业之后再成立家庭,没有想到却遇到了林风,看到林风的第一眼就感觉到林风这个人是一个干大事的人,而且是如此的英俊帅气,是自己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没有想到林风依然有了自己的未婚妻,而且还是如此的漂亮,美丽的不可丰富,跟自己比起来自己好像就是一个丑小鸭一样的存在,不过赵爽确实觉得农村就应该有一个农村的打扮,如果总是打扮的如此的格格不入,好像也跟农村的气氛不符合。 王玉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就是一个明察秋毫的人,当然非常清楚,眼前的这个小姑娘对自己有所敌意,不过也觉得没有什么,因为自己遇到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林风实在是太过于优秀,基本上有着自己的想法每一个女孩子都对林风,这让王玉连一开始的嫉妒变成了现在的高清背景,自己的老公如此的优秀,如此的有魅力,自己也有面子了。 不过也感觉赵总说的似乎是对的,自己现在在农村,而且是一个面貌非常落后的农村,如果自己打扮的像一个高贵的公主一样的,的确似乎有些格格不入,于是马上就到屋里边去换了一件衣服,变得非常朴素起来,但即便是这样,也让所有的看见的人感觉到,这个女人就算是换上了朴素的衣服也一样是非常高贵。m.biqubao.com 是那种骨子里边的高贵。 赵说没有想到堂堂的总裁的女朋友居然能够看出来自己想要说什么不好表达的东西,立马就把自己的衣服给换了,对于王玉莲也有了一丝好感,不过感觉这就是一个花瓶一样的存在,应该不是,是什么了不起的女人,只不过就是因为自己的美貌而征服了林风而已。 林风现在也顾不得什么儿女情长了,因为自己现在最重要的情况就必须是智能拖拉机,如果要是能够早日下线的话,大家也可以早日的劳动,毕竟现在这种情况,农民的生产劳动还是很多,要靠自己的体力的,林风非常的心疼,也的的确确是感觉到是该改变了。 赵爽加入了林风的研究团队,而且扮演了其中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赵总这个人比林风想象的更加的聪明,几乎可以举一反三,只要是林风说什么的话,早上基本上都能够领悟到第3步的东西,所以现在这种情况林风也是非常的高兴,如果要是有这样的人才加入的话,那么也就是等于智能拖拉机的脚步已经加快了。 不过的确是如同王玉莲所说的,智能拖拉机并不是那么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如果林风想象的那样三下五下就搞成了,因为忽然就遇到了一个非常大的瓶颈。涉及到了很多专业的问题无法解决,这让赵爽也感觉到自己学习的东西的的确确是还有很多,虽然被林风任命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的工程师,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个事情的的确确是已经超出了自己自己的知识范围。 赵爽废寝忘食的研究了差不多10天,也没有任何的突破,也不唉声叹气的把自己现在遇到的问题告诉了林风,而林风现在虽然说是在农村里边,但也非常的忙,因为不仅仅是拖拉机一个项目,还有其他的东西等着林风去处理,所以林风一时半会儿也的的确确是帮不上忙,但也推荐了一个人,那就是王玉莲,就让赵爽非常的不爽。 王玉莲在赵爽的心目之中就是一个花瓶一样的存在,如果要是走t台的话,倒是没有任何的问题,或者说是表演一些个唱歌跳舞节目的话,也是一把好手,但是把王玉莲这样的人用在研发上边的话,那不是开玩笑一样的存在吗?申请这个人看来有时候也的确确是恋爱脑。 “大哥你没有搞错吧,你的未婚妻的确是相当的漂亮,可以说是无与伦比的漂亮,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但是这并不是什么秀场而是研究场合,如果要是让你的未婚妻加入的话,根本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林风非常清楚,眼前的这个女人根本就低估了自己的未婚妻王玉莲的能力,要知道王玉莲这个人不仅是漂亮,而且八面玲珑,什么样的事情都可以插上一脚,而且还可以做的像模像样,能够做自己的女人,自然也不是什么普通的女人,但是赵爽哪里知道。 “这个事情你就不要再说了,明天我就会让王玉莲加入你们的研究团队,所以说是以后的问题,如果你要是还有问题的话,可以随时来找我。” 第2天的时候,王玉莲就加入了研究团队,这不行,让赵爽感觉到非常的不爽,其他人也有些个不可思议,觉得林风实在是太过于儿戏了,要知道这个女人的确是非常的漂亮,如果要是在其他的场合的话,大家一定都会欢迎,毕竟谁不想要跟美女一起共事呢。 不过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大家虽然说是心里边不爽,但这毕竟是总裁派过来的人,如果要是给撵回去的话,当然不合适。 王玉莲的此时的打扮没有任何的格格不入的意思,打扮的非常的低调,而且还穿着研发部门的衣服,但是即便如此,也是艳光四射。 赵爽压根就看不惯王玉莲,甚至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欢迎仪式,于是就开始了工作,但是一工作就知道谁才是真把式。 王玉莲一上来就指出了一些个错误,那就是说他们现在的研究方向基本上已经偏离了正确的轨道。 赵爽本来就不爽,王玉然一来就指出了自己的错误,更让赵爽忍不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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