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玉刚刚进入这个行业,并不知道报价到底应该是多少,但是也非常清楚,如果要是用低廉的报价赢得杰克逊的青睐的话,那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所以现在马上就跟杰克逊报出了自己的报价,那就是500万。 由于他根本就不知道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或者说是底价,就要让杰克逊感觉到喜出望外,因为毕竟自己再怎么说这也收万吨巨轮,如果要是打捞出来的话只花500万,那实在是太贵划上了,一时双方之间就准备要签订一个合同。 “500万是一个非常合适的报价,我现在已经决定就用你们公司来打捞我的这艘轮船,如果要是真的能够行的话,那么我们就长期签订合同,以后我的公司如果要是发生什么样的事情的话,全部由你们负责。” 马小玉虽然说不知道自己的报价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但是非常清楚,如果要是自己就算是赔了的话也无所谓,要赢得这样的一个大客户的话,对自己来说就是一个未来的投资方向。 “杰克逊先生500万我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认为你非常合适的东西,但是不管再怎么说,我已经说了这个价钱的话,一定会按照我自己的合同条款来办事情的,你就放心吧。” 杰克逊非常满意的走了,并且双方之间订立了一个合同,可以说是双方之间如果要是这次合作非常成功的话,以后的后续的合作也将会非常的成功。 林风一向是一个非常主动的人,知道这个马小玉,如果要是进入这个行业的话,从来都没有过任何的经验,是不太可能的,所以现在这种情况,马上就派出了自己非常得力的助手去看一看对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这个得力的助手就有了回馈,那就是对方的公司根本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公司,而且现在还在建设之中,现在正在招兵买马,而且这需要一个非常大的过程,但是这个马小玉却也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觉得自己边干边谈业务才会让自己更加的如日中天。 就让林风觉得这简直就是一个非常扯淡的事情,要知道这样的东西,如果之前没有做过的话,一下子就准备要冷手抓一个热馒头的话,那根本开玩笑。 而且这个得力的助手还马上知道了对方的商业机密,那就是对方的底线是500万,而且一个叫做杰克逊的船主签订了一份正式的合同。 林风劝他500万的时候呢,简直就是开玩笑的一个事情要知道,这样的一艘万吨巨轮就算是5,000万也未必能够打捞的出来,更不要说是500万的,这完全就是扯淡的一个东西,所以林风现在基本上知道了对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那就是这个马小玉看起来好像非常的聪明,其实就是一个糊涂蛋,而且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人。 林风对于这样的一个人向来都不是非常的着急,因为非常清楚这个家伙一定会栽一个大跟头,到时候这个家伙就会灰溜溜的滚出去一文不不的滚出去,所以现在这种情况静观其变。 王玉莲一向是一个林风的贤内助在任何的时候都表现得非常的忙碌,因为求了林风这个人有时候大大咧咧的,所以如果要有一些具体的事情的话,自己就必须要负责。 在林风看来,这当然是一件没有所谓的事情,因为自己虽然说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其实是一个运筹帷幄的人,对于细节掌握也非常的好。 但是王玉莲就是这样的一个闲不住的人,于是林风也就只能够任对方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毕竟如果是闲下来的话,网易员就会非常的不适应。 林风已经答应过了王雅丽在今天晚上82点的时候一定会宴请对方,因此林风就必须要准时的赴约,但是没有想到的是王玉莲这个时候却有点不高兴了。 觉得这段时间林风似乎冷落了自己,因为毕竟自己再怎么说也是忙忙碌碌的,为了什么呢?如果要是私人钱总是忽略自己的话那么自己的努力将会没有任何的意义。 林风一向是非常注重自己的女朋友的心理输出的,所以现在这种情况马上就告诉王玉莲,如果今天晚上愿意出席宴会的话,那么这里是非常有面子的一件事情。 王玉莲当然非常注重林风的感觉,所以现在这种情况就打扮的漂漂亮亮,准备要跟林风出席这样的一个宴会,这也正是一个人所希望的,唉,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王雅丽。 王雅丽见过王玉莲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就算是在自己公司里边穿工作服,都是一个忽视不了的存在,那样的美丽简直就是咄咄逼人,所以现在这种情况只要是往浴帘出现,哪怕穿一个破棉袄,都一定会把刘冰冰打击的不成人样。 何况现在这种情况之下,王玉莲准备要盛装出席呢,因为林风已经告诉了王玉莲自己现在准备要宴请的是王雅丽。 双方既然是闺蜜的关系,那么王雅丽要出席就必须要好好的准备一番,给别人一种非常好的印象,这是王玉莲一贯以来的素质。 于是这件事情就告诉了刘冰冰,刘冰冰,那是非常的高兴,没有想到自己今天晚上就能够见到自己一只心仪的白马王子。 刘冰冰平时也是一个非常注重打扮的人,而且绝对不会穿那些干,看起来好像非常高级,其实是非常连这样的东西,也可以说刘冰冰这个人在整个的娱乐圈里边算得上是一个比较会打扮的人,一般以来都会打扮得非常得体,让人觉得性感又不失分寸。 今天的刘冰冰穿着打扮,那叫格外的有格调,可以说是一般的男人根本就扛不住,而王雅丽看到这样的一个大盘之后,也感觉到眼光死死的。 如果要是面对的是别的女人的话,那么王雅丽一定会觉得刘冰冰艳压群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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