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开局,我靠倒卖成首富_第1616章 实现飞跃性发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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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妮小姐也是一个推理的高手,自然非常清楚林风这样的一个人到底意味着什么,自己的信心也非常的强,基本上整天都泡在实验室里面。
  当然大家的工作都非常的辛苦,但是大家要是有什么样的需求的话,林风也是一定会答应的,这些个科研人员都非常的年轻,甚至有的最小的也不过就是二十三四岁刚刚大学毕业。
  这些人每天都泡在实验室里边,什么都做不了,自然也必须要得到一些个补偿的。
  比如说是小王这个人工作非常的努力,但是到我们现在为止差不多,有很长时间也将见不到自己的女朋友了,而且表示自己的女朋友现在情绪非常的不正常,总是想要跟自己分手。
  之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分手,那就是林风的公司里边的待遇实在是太好了,每一个科研人员基本上最低的一年的薪水都有差不多100万,所以说其他的公司里面是绝对不可以的,而且这不过就是一个面方方比如说除了工资以外,其他的奖金就有几十万,还有着其他乱七八糟的福利,比如说是每年发放的物品,龙虾,鲍鱼或者说是好的手机。
  光是那些个世界上的好的手机,林风基本上每个月都给这些个研发人员换一遍,为的就是要让他们时时刻刻都用他的手机,但是有时候一些事情还是难以改变。比如说小王现在面对的问题光是物质上好,那只不过就是一方面,如果要是没有了感情上的陪伴的话也不行,毕竟两个人在一起感情还是第一,重要的只是给花钱,也迟早被戴绿帽子。
  林风于是就找到了小王。
  “小王你在现实中遇到的问题我也非常的了解,你心里边是怎么想的呢?如果要是把你的女朋友接到公司里边来,或者说是直接来我的公司上班怎么样?”
  “我现在面临的问题并不是说物质上的问题,因为我的女朋友本身就是一个富二代,家里边是非常的有钱,对于钱并不是非常的看重,而我又是一个对我的女朋友非常看重的人,希望我们两个人能够一辈子在一起,所以现在正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的份上,因为我的女朋友想要的就是我的陪伴。”
  对于这个林风者,就已经给出了问题的答案。
  “既然如此,我就给你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吧,那就是让你的女朋友也加入到我们的研发团队之中,就算是什么都不是,每天在实验室里边陪着你不也很好吗?而且我们的实验室是非常的大的,什么都有,如果你的女朋友感觉到非常的无聊的话,那么也可以在我们的实验室里边休息,我们的实验室里边,电影院或者说是其他的玩的东西都有。”
  小王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些个东西告诉自己的女朋友别叫女朋友,家里边的条件也的的确确是非常的好,如果要是你朋友能够来的话那当然是很好的,但如果是不来的话,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也只好向林风提出了一个最坏的方案,那就是如果要是女朋友过来的话,自己也就只能够从这里辞职,毕竟爱情那是对于自己来说非常重要的。
  林风想都不想就点头答应了,如果小王的女朋友真的看不上自己的公司的话,那也无所谓,随他去吧。
  第2天小王的女朋友果然还是来了,但是一来就耷拉着个脸,一脸不情愿的样子,就是希望自己的男朋友赶紧辞职,每天都陪着自己游山玩水,要不然的话,自己觉得自己的青春就这样过了,实在是非常的没有意思,自己也不愿意每天就在家里边,天天盼着自己的男朋友下班,而男朋友下班基本上就已经是后半夜了。
  小王不断的在哄着自己的女朋友,希望女朋友看到自己的工作环境之后能够高兴起来,但是女朋友的的确确是一个超级富二代,看到这样的一个情况之后,觉得虽然是非常的高级,但是自己的家里边的情况也相当的好,对于这样的环境也实在是没有太大的留恋。
  等到林风来的时候,小王的女朋友一下子就变得开心了,起来没有想到小王的工作环境居然是这么的好,而且老板还是如此的帅气。
  小王的女朋友从来都没有看过如此帅气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高富帅。
  不过林风是一个非常有原则性的人,尽管小王的女朋友,那是一个妥妥的白富美,而且差不多有1米75的个头林风,一看这一身衣服差不多也能够值个几百万。
  小王的女朋友直接欢天喜地地表示自己,已经不想要自己的男朋友必须辞职了,可以留在这里继续搞研发,但是自己必须要每天过来陪伴小王。
  “那当然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如果你想要做什么的话,可以随时告诉我,我绝对给你自由,而且我们的公司里边什么样的设施全部都有,主要是外边有在这里都有,而且还比较高级,更加的好,更加的贵。”
  小王的女朋友其实是想让林风带着自己好好的参观一番希望,心里面当然也是非常吃醋的,但是也觉得实在是没有必要吃醋,因为林风这样的高富帅不是什么人都能够高攀得起的,而且林风有自己的女朋友,那是王玉莲。
  小王也是见过王玉莲的,一见到王玉莲的那一刻起就深深的喜欢上了人家,但是也非常清楚,像王玉莲这种天上的仙女呢,是根本不会多看自己一眼的,所以小王也就变得平时和踏实起来了,还是跟自己的女朋友好好相处才是最重要的,不要想着王玉莲这样的人,王玉莲这样的人只属于林风。
  然而小王的女朋友又哪里知道这么多的事情呢?心里想的是这个人,如此的英俊帅气可以说是天下第一帅,如果是能够成为自己的男朋友的话,那实在是太好了,于是就有意的接近林风。
  林风又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什么不知道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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