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当然做过了一系列的调查,知道这个朱梅花所控制的旅游大巴租赁公司,就是在这个整个的旅游市场上最大的一家公司,如果要是找到这个朱老板的话,那么所有的问题全部都给解决了,当然林风也完全没有想到对方,居然一点面子都不给。 林风找到朱梅花的时候,朱梅花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边翘着二郎腿喝着茶,一副非常悠闲的样子,看到林风的时候,其实心里边多少有些个震惊。 没有想到这个林风居然是长得如此的帅气,原本以为这个家伙应该是一个油腻的中年男人,虽然心里边早就已经动心了,但是也不敢违背王大明的意思,要知道这个王大明可是自己的饭碗,绝对不能够把自己的饭碗给砸了。 “朱老板打扰你喝茶了,我是来租赁你的旅游大巴的,因为我组织了一个5000人的旅游团队,如果要是能够把车租给我的话,那么现在我就可以把租金给你,并且我们以后可以长期的合作,怎么样?” “不好意思这位小老弟,我的车现在已经被别的人给租用了,实在是没有任何的办法。” 朱梅花心里边其实也是痒痒的,要知道5000人的团队,那需要做几百辆的大巴,这可是一笔大钱,但是没有任何的办法,这个人就是一个新人,谁知道能不能够做大呢? 如果要是不能够做大的话,得罪了朱大明跟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所以朱梅花就算是眼前有一座金山也不敢。 林风原本以为朱梅花的车真的被全部的租用了,正准备要走的时候,没有想到看到大院子里边的每一辆旅游大巴根本就停放的好好的,没有任何的被租赁的迹象,于是就找了一个工作人员问了一问。 工作人员哪里知道朱梅花心里面想的是什么,而且朱梅花也并没有对他们交代过,马上就告诉了林风,实情就是公司里边的车辆是非常的多的,根本就没有多少人租用,就算是有人租用,也有着大把的车可以用。 林风有些不了解了,做生意为的不就是赚钱吗?如果要是有钱不赚的话,那到底图什么呢?不过林风非常清楚,这个女人不愿意赚钱的话,自然有愿意赚钱的再找其他人不就完了吗? 林风当然非常清楚,朱梅花不愿意租赁汽车的话,那么林风是一定会找其他的公司的,王大明这个家伙早就已经提前打过了招呼,就算是那些个小的老板也不会租车给林风。 果然林风走了好几家的旅游大巴租赁公司没有租到一辆车,这个时候心里边基本上也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那就是有人在搞自己。 如果是一家公司不愿意跟自己合作的话,那还好说,如果要是所有的公司都不愿意跟自己合作,而且不愿意赚钱的话,那么就是肯定有人在搞自己了。 那么在这个市场之上,什么人想要搞自己的,什么人想要自己不顺利呢,只有一个人,那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王大明。 林风多少有些个失望,因为如果要是今天租不到旅游大巴的话,那么明天是不可能出发的,而现在如果要是去买的话也没有那么快,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这个事情给解决了。 林风实在是找不到其他的任何的大的公司,那么只好再回头去找朱梅花和朱梅花好好的商量一下,看看是不是能把旅游大坝租给自己。 “朱老板我又回来了,我知道你非常的讨厌我,不过你并不是自己本身讨厌我,而是那个讨厌我的人,一定要让你讨厌我,我说的对不对呢?” 朱梅花的确是对林风有所好感的,可以说是非常的有好感,要知道这个朱老板现在有的是钱,但是自己的婚姻却并不是非常的幸福,所以看到林风这样的大帅哥当然抑制不住的冲动了,不过想想自己的饭碗还是应该向朱大明靠近。 既然这个人已经感觉到了,那就说明这个人是个非常聪明的人,那也就不用藏着掖着了,马上就把现在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告诉林风就可以了。 “既然你是如此的聪明,已经猜到了,我就不跟你说什么了,要知道现在这种情况我是没有任何的办法,我在手里边的确有非常多的大巴车,但是你得明白谁才是这个市场上的王者,那就是王大明。 王大明在整个的旅游市场上都是呼风唤雨,相当吃得开,虽然说我也是有的是钱,但是跟王大明比起来我什么都不是,所以这件事情还是希望你能够原谅。” 林风当然清楚,朱梅花心里边害怕的是什么,如果要是得罪了王大明的话,那么就等于得罪了一个大的金主。 但是朱梅花又怎么能够知道最大的金主就在她的眼前呢。 “朱老板,我知道你心里边想的是什么,但是你必须要知道谁才是你的大金主那就是我林风,我林风虽然说是刚刚进入旅游市场。 但很快就会成为最大的老板,所以如果你要是真的为你自己的饭碗考虑的话,你应该得罪的是王大明,而不是我林风。” 朱梅花有点不屑一顾,眼前的这个人也不过就是20多岁,怎么可能有多么强大的资金实力呢,最多也不过就是这个富二代,而在整个的城市里边,如果有钱的话,。自己虽然算不上是第一,但如果要是排前10的话,那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 林风想要做什么事情的话就必须要做成,既然这个女人不相信自己是他最大的资金来源处,那么就做给她看一看。 “年轻人有远大理想是好的,但是不要说大话,像你这样年纪轻轻的有多少钱呢? 你也许觉得你的父亲是个有钱人吧,但是你的父亲再怎么有钱也比不过我,不要说是王大明了,所以还是回家去吧。” “这样吧,朱老板,我们两个人合作怎么样?我入股你的旅游大巴有限公司,我现在可以入股的资金是100个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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