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大家这么说,小玉儿脸上的神情明显轻松了许多。 “杨志哥,你来给玉儿说说,她现在最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刘小云转过脸来对杨志使了个眼神儿说道…… “恩,玉儿,你打这套掌法的节奏有点儿快了,以后放慢一点儿打,打的时候不要很紧张的样子,要有行云流水那样的感觉,而且节奏放慢一点儿的话,你就不会呼吸这么急促了。” 杨志一本正经的开始“指点”小玉儿了。 “哦……我是怕我打着打着就忘了!所以……所以……” 小玉儿很难为情的样子解释道。 “不要去担心那些,能打多少就打多少,能打到哪儿就打到哪儿,一点儿点儿来,我们当初也都是这么过来的。” 杨志故意用满不在乎的口气笑着说。 “玉儿的身法还是可以的,达到了师傅的要求。” 燕子终于又想到了一个点来赞许小玉儿…… “玉儿是咱们沈家妹子中,打这套掌法最好看的一个!” 沈若雪又在跑题了。 功夫首先要的是实用,好看有什么用,再好看都是花架子那也白扯!不过,至少目前来说,玉儿能把这套入门儿掌法打成什么样都没关系,能不能把全部的招式记住也没关系,只要她能把一部分的注意力放到学功夫这件事儿上,那就达到了大家所期望的目的! 李海的案子就要结了,小玉儿和他分手的时刻就快要到来了……而且这一别,就是再见遥遥无期!如果她还是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李海身上的话,那麻烦可就大了!所以能让她分散一下注意力,才是当前最最迫切需要做到的事情! “那当然,玉儿本来就是小仙女儿!而这套掌法是最适合小仙女儿打的,所以喽!” 刘小云接过了沈若雪的话茬儿,一副理所当然,就该如此的样子说道。biqubao.com “别再说我是小仙女儿了……我算什么小仙女儿啊,小云姑姑和小雪姑姑你们俩才是真正的小仙女儿呢。” 小玉儿颇为不好意思的争辩道。 “不,我和你小雪姑姑是小魔女,不是小仙女儿。” 刘小云一本正经的回答…… “噗!才不是呢!我和玉儿都是小仙女儿,只有你才是小魔女!” 沈若雪立刻不服气的说道。 “沈若雪!你啥意思?你可是我老婆!你这是要背叛我的节奏吗?你让我当小魔女,你去当小仙女儿?你这样合适吗?” 刘小云开始纠结沈若雪了,当然出发点是为了哄小玉儿开心的。 “可是我喜欢当小仙女儿。” 沈若雪很无辜的样子说。 “你喜欢也不行!要么咱俩都当小仙女,要么都当小魔女,一人当一种你想都别想!哼!” 刘小云毫不妥协的说。 本来是大家一起指点小玉功夫的,这可倒好,正题话都还没说上几句呢,沈若雪和刘小云就已经把话题拐弯拐到几站地以外去了! 杨志和燕子哭笑不得的看着面前这两个活宝,谁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李巧儿和李亚馨倒是没什么反应,因为她们俩早就习惯了看沈若雪和刘小云各种日常互掐,要是有一天不互掐的话,那反而倒不正常了。 “那算了,那还是一起当小仙女儿吧。” 沈若雪息事宁人的说。 “当小魔女比当小仙女儿好,当小魔女可以想干吗干吗,当小仙女儿就不行了,这个也不能做,那个也不能做,要时刻保持小淑女的形象。” 刘小云突然感慨的说! “……” 沈若雪瞬间无语了,她明白刘小云说的这几句话是想表达什么,所以她没办法接这个话茬儿。 “小云……” 燕子尴尬的叫了一声儿刘小云,却也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显然,她也知道刘小云想表达的是什么。 “没事儿,咱们刚才说到哪儿了?对了,说到玉儿是小仙女儿,所以使刚才那套掌法是最合适的。” 刘小云这次是自己为自己转移了话题。 “其实哪怕是最简单的一套功夫,只要你把它彻底琢磨透了,把它练到最纯熟最极至的地步,一样可以成为最厉害的功夫。” 杨志有感而发的说,事实上他就是这样的,他和秦良不同,秦良是会的功夫太多了,而杨志所会的功夫就只有他师傅当年传授给他的那么三个套路而已,但他却始终一心一意的埋头苦练这三套功夫,结果日积月累下来,他一样也成为了龙魂战士中的顶尖儿高手! “你是在说你自己吗?师兄。” 燕子故意问了杨志一句。 “没有……我这点儿功夫算不得什么的,收拾收拾一些小混子,在战场上对付几个敌人还行,别的就不用说了。” 杨志谦虚的说。 “妈呀,你的功夫要是都算不得什么的话,那我们这些做师妹的算啥?那我们的功夫岂不是成哄弄小孩子的了?” 燕子故意撇着嘴说道。 “别!我可没这么说!燕子,你别给我挖坑,拜托了!” 杨志急忙失口否认道,这个时候他倒是满聪明的,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了。 “嘿嘿,师兄你还是挺狡猾的呀。” 燕子调皮的笑了,然后做贼心虚的倒打了杨志一耙。 “我这不是狡猾,我这是惜命自保,哈哈……” 杨志得意的笑了。 “杨志哥,今天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开朗了?” 刘小云也好奇的问了一句。 “是吗?我今天……没和平时有什么变化吧……” 杨志瞬间尴尬,支吾着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个问题了,他总不能说因为今天晚上玩牌的时候,沈若雪好几次靠在了他的怀里,所以把他给靠兴奋了吧! “唉……小云,其实这才是你杨志哥真实的样子,他后来变得那副德行,是因为他……他……他那个……啥了……” 燕子差点儿就直接脱口而出的说出事实真相来!不过虽然她后半截话没说出来,但大家全都明白她想说的是:杨志后来变成那副窝囊胆小的德行,是因为他遇到了沈若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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