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绝代战神_第二千九百九十七章 要不我们来玩亲亲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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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胡说!我哪里算得上是什么天下第一美人儿啊!你也太抬举我了!远的不说,就我身边儿的姑娘中,当得上天下第一美人儿的就有好几个!慕容珊啊,陈好啊,宋敏啊,杨诗云啊,再加上小一点儿的小雪,小云,巧儿,馨儿,鸳鸯,玉儿,钥儿……我的天呀!咱们家里这么多天下第一美女啊!我才发现!”
  沈若夕这也实在故意开玩笑了,不过她这个玩笑开得可不是秦良那种胡说八道,她这个玩笑至少有很大一部分是站得住脚的,至少到目前为止,遇到的,见到的,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女孩子中,单论美貌的话,没有一个能比得了沈家这群丫头的。
  “我了个草草的!天下第一美人儿只能有一个好吧!你说了这么多的妹子出来!那都得排到天下第十几名了!”
  秦良哭笑不得的回答道。
  “什么天下第十几名?都是天下第一的美女好吧!并列天下第一不行啊?你敢说不行一个试试?”
  沈若夕理直气壮的说。
  “行……你说行就行,不行也得行。”
  秦良立刻怂了,他突然发现,沈若夕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暴力了!以前她不这个样子啊!以前大部分的时候,她都温柔得像一只可爱的小猫似的,什么时候这只小猫进化成了母老虎了呢?
  结婚才两年的时间而已,那只小猫顶多长成一只大猫而已,不可能长成一只母老虎啊,这不科学!
  “算你识相,哼。”
  沈若夕得意了,看来她很喜欢享受这种把自己老公管制得服服帖帖,老老实实的成就感。
  至于秦良是真老实还是假老实那不重要,只要在自己面前表现得足够老实就可以了……
  “哈哈!我一直都是很识相的,你不知道么?”
  秦良得瑟着说,确实,结婚之后,秦良真的是很迁就沈若夕的,基本上每次沈若夕发脾气怼他的时候,他都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态度,反正就是各种不反抗就对了。
  这不是说他没脾气,他有脾气,但是不能对沈若夕发,一来是沈若夕为了顾全他的“玫瑰军团”,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代价,他亏欠她的!二来是秦良在沈若夕之外的“小媳妇儿”太多了,他更对不起她,所以……
  “切。”
  沈若夕在这个问题上没办法反驳秦良,所以只能装腔作势的哼了一声儿算是做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
  “第一:老婆永远是对的;第二:如果老婆错了,要自觉参照第一条!我背的没错吧?亲爱的。”
  秦良苦笑着说。
  “错是没错,问题是你得保证能做到呀,不然的话你背得再好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沈若夕也在得瑟着。
  “你觉得我没做到?”
  秦良尴尬的问,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已经做得超级好了,别的方面不算,就仅仅在沈若夕面前惟命是从这一点,最起码他几乎从没让沈若夕在大家面前丢过面子。
  “你做得还可以……”
  沈若夕终于还是如实的回答了这个问题,开玩笑归开玩笑,她还是不会昧着良心说谎的,不得不说,单在这方面来说的话,秦良确实做得还是满不错的,至少两个人结婚以后从没红过脸是真的。
  “哈,终于得到老婆大人的肯定了,开心!”
  秦良装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回答。
  “唉……”
  沈若夕本想数落一下秦良其他方面的毛病的,但转念一想:今天是个高兴的日子,难得两个人能出来过一个二人世界的晚上,还是不要在这个时候说些破坏气氛的话比较好,所以她话到嘴边儿又咽了回去,只是轻轻的叹息了一声儿。
  其实夫妻关系的维系,不光在于双方要懂的迁就,包容对方的缺点和不足,还在于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话什么时候可以说,什么话什么时候不要说……
  在这个方面,不管是秦良还是沈若夕,做得都还算是可以的,当然沈若夕心情不好的时候除外,谁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而且沈若夕心里的压力那么大,自己又付出了那么多的牺牲,这一点,秦良现在已经是非常理解她的了,所以就更不可能不让着她了。
  其实沈若夕最近这段儿时间也改了不少自己的脾气,关键是慕容珊的思想工作做的好,她自己反复认真想过之后,也觉得自己之前对秦良说话的态度和方式很有问题,所以她也在努力的改正。
  生活就是这样的:当我们总要求别人改正这个改正那个的时候,你会发现很难达成你想要的结果,而当你首先从自己开始改正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对方竟然也开始改了!想要别人做到什么,不如自己先做到。
  “哇,老婆,我今天才发现:你的手好小好秀气啊!”
  秦良又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惊喜的叫了起来!
  “废话!女孩子的手本来就比你们男人的手小……”
  沈若夕哭笑不得的说,这么简单的常识性问题,秦良居然都不知道的吗?
  “你的手好美,和你的脸蛋儿一样美。”
  秦良一边儿赞美着,一边儿把沈若夕的手举到自己的嘴边儿,响亮的亲了一口!
  “喂!这可是在大街上!注意点儿影响好吗!”
  沈若夕瞬间脸就红了,尴尬的提醒着秦良。
  “大街上咋了?我亲我老婆的手谁还敢不让啊?我老婆整个人都是我的,我想亲哪儿就亲哪儿,想啥时候亲就啥时候亲,咋的?谁敢有意见出来让我瞅瞅。”
  秦良故意神经病似的得瑟着,然后越发“嚣张”的连着亲了沈若夕的手好几下儿……
  “你别抽风好不好!别闹!”
  沈若夕大羞!她可是个稳重端庄的大家闺秀,这在大街上和秦良有这种亲热的举动,对她来说是很难想象的事情!在别人眼里这其实根本就不算什么,但在她眼里这可是“有伤风化,有失身份”的事情。
  “老婆,要不我们来亲个嘴儿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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