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子这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在假公济私的帮杨志创造和沈若雪说话的机会呢。 秦良无可奈何的不说话了,强子这理由正大光明啊!人家未来的老婆都在群里,没理由不让人家加这个群啊,唯一有浑水摸鱼“嫌疑”的就只有杨志一个人,但强子,马林他们都加了,也不能惟独不让杨志加啊,所以秦良只能“忍气吞声”的吃下这个哑巴亏了…… “好呀好呀!你们几个都加进来吧,这样以后咱们就可以经常聊天儿说话啦。” 沈若雪却立刻兴奋了起来,满心欢喜的说。 刘小云是不敢说话的……沈若雪不是秦良的“私有财产”,但她是啊!所以这个时候她很明智的选择了保持沉默,反正我不参与就是了,这你总不能怪罪我吧。 一阵忙活之后,强子,马林和杨志也都先后进了沈若雪和刘小云的QQ群,秦良见事情已经成了即定事实,自然也就只能默认了。 “小雪,麻烦你告诉我一下,哪个是我老婆啊?” 进了群之后,强子立刻迫不及待的想要找出李巧儿来了,但这个QQ群里有上千的人,他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找人…… “来来来,我帮你找到她,你可以单独申请加她好友的,这样以后你们两个就可以私下里说一些肉麻的悄悄话了。” 沈若雪颇为热心的说,然后就开始帮强子加李巧儿的QQ好友了,帮完他下一个自然是帮马林。 “那个……小雪,小云,我能加你们俩的私人好友吗?”biqubao.com 杨志鼓足了勇气腼腆的问沈若雪和刘小云。 “当然可以啊,那有什么不可以的。” 沈若雪想都不想的回答道。 “我不会……” 杨志尴尬的说。 “来,我教你。” 沈若雪主动热情的说,这个时候她已经把一切全都忘掉了,不然的话,为了避免尴尬和不好意思,她会让刘小云帮杨志弄这件事儿的…… 用了整整半个小时的时间,沈若雪终于帮杨志,强子和马林完成了QQ加好友的事情,然后沈若雪就看到了一直沉默不说话的秦良。 “姐夫,你蚝油也没加过我和小云的好友吧?” 沈若雪主动的问。 “我不加。” 秦良面无表情的说。 “为什么?” 沈若雪诧异的问。 “我要是加了你们,你们不就知道哪个号是我了么?那我还怎么偷偷的监视你们两个啊。” 秦良振振有辞的回答…… “哎呀姐夫,你没事儿干监视我们俩干吗呀!我们又不会干什么!真是的!” 沈若雪娇嗔的说。 “拉倒吧!还没干什么呢!今天我要是不说的话,没准儿下次你们俩在群里发什么样子的照片儿呢。” 秦良没好气的说。 “哎呀不会啦!我都说了以后不发那样的照片啦,你咋还纠结这件事儿呢!快点儿的,把你的QQ号告诉我,我和小云加你好友,这总可以了吧?” 沈若雪无可奈何的哄着秦良,她以为秦良是真在生她和刘小云的气呢,只有刘小云知道;秦良没生气,只是在吃醋而已…… 当然了,吃醋和生气之间貌似也没什么很大的区别。 “能不能不加?反正我有你们俩的电话和微信,而且我们还天天都在一起,加不加的意义不大。” 秦良得瑟着说,他这是在等台阶儿下呢,因为那个叫刘小云的姑娘,一直到现在还一句话没说呢! 一个大男人能矫情到这个份儿上的,估计秦良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小云,帮我一起搞定姐夫。” 沈若雪见秦良始终一副不为自己所动的样子,而当着杨志他们的面儿,她又不好意思对秦良撒娇卖萌装可爱使用“美人计”,所以只能让刘小云出马了。 “唉……” 刘小云心里暗暗叹息了一声儿,她本来是打算一直不说话装傻的,但现在被沈若雪点了名儿,没办法继续装傻下去了。 于是她站起身来走到秦良的身边儿,直接把手伸进了秦良的衣服兜里…… “你干吗?” 秦良本能的问了一句。 “把你的手机交出来!” 刘小云毫不客气的说,然后没等秦良反应过来呢,她已经把秦良的手机掏出来了! “我了个草草的!还带硬来的啊!你这是抢劫!” 秦良无可奈何的抗议着,但他总不能和刘小云抢手机吧?那不就把事情弄没意思了么,所以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手机被刘小云给抢走了! 秦良的手机是没设开机锁的,所以刘小云把手机抢过去之后,直接就上了秦良的QQ…… 接下来该发生的就全都顺理成章的发生了!沈若雪和刘小云都加了秦良的好友,当然秦良的QQ号也就彻底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秦良毫无办法,只能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 “路过的大叔!姐夫,你这个QQ号名字起的不错啊,嘿嘿,不过你现在好象还不是大叔吧?” 沈若雪调侃着秦良。 “怎么不是?媳妇儿都娶了好几年了,还不是大叔?” 秦良尴尬的回答。 “娶不娶媳妇儿和是不是大叔有关系吗?” 沈若雪立刻反问道。 “没关系吗?我怎么觉得有关系呢。” 秦良随口回答道。 “在偏远山区里,有的男孩子十几岁就娶了媳妇儿了,难道他们也是大叔?” 沈若雪还在继续纠结这个问题,其实她是故意的,因为她是怕秦良还在生她和刘小云的气,所以才故意在这个话题上和秦良纠缠。 “我喜欢当大叔……这总可以了吧?” 秦良无可奈何的说。 “唉,不知道你是咋想的。” 沈若雪装模做样的叹了口气说道。 “本来我就快成大叔了啊,再过两年我就三十岁了,三十岁就可以当大叔了吧?” 秦良终于为自己想到了一个听起来还勉强可以说得过去的理由。其实他当初起这个名字,无非就是不想在沈若雪的QQ群里不引人注目而已,其他的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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