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也同样举着枪对准了梅子…… “我们是警察!把手里的枪放下!” 梅子的胆子大了起来,她真的怕狼,但歹徒她可是不怕的!不管是不是拿着枪的歹徒。 “你们是警察?哦,好象真的是。” 来人说道……这不是废话吗,梅子,杨诗云和刘小云今天执行的是押解宋俊明和宋俊杰的任务,身上穿的都是警服。 “别废话!把枪放下!听到没有!” 梅子再次发出了严厉的警告! “等一下!你们是肖华翰的手下吧?我是秦良。” 秦良突然大声儿的说道。 “哦,是自己人!别误会!肖华翰是我们的大哥!” 来人果然立刻就把手里举着的枪放下了,和颜悦色的回答道。 这里地处偏僻,人迹罕至,能拿着武器出现在这里的人,当然是肖华翰的手下,所以秦良刚才才会那样喊了一句。 “秦良老大,我认识你的,你认识我吗?” 来人中的另一个看到秦良转过了脸,立刻小着和他打了声招呼。 “梅子,自己人,把枪放下。” 秦良先吩咐了梅子一句,这才笑着走上前去…… “老大,不好意思啊,我们不知道是你们。” 和秦良打招呼的那个人先向秦良道了个歉。 “没事儿没事儿,这很正常,不过我好奇的是;刚才我一时好玩儿就学了声狼叫,怎么狼没召来,却把你们俩给召来了呢?呵呵。” 秦良尴尬的问。 “老大,你这声儿狼叫召来的不止我们俩,你看看你后面儿……” 那个人不好意思的说。 秦良急忙回头儿一看,只见刘小云正对着的那个方向,小溪对面儿的树林儿里,也走出了两个拿着枪的人! “我了个草草的,我这真的是召来了一群啊!” 秦良苦笑着说。 “拜托你以后别没事儿学这个叫学那个叫了行吗?你这样会把我们集体吓出心脏病来的!” 杨诗云纠结的说…… “老大,是这么回事儿;我们几个是负责警戒这片儿树林儿的暗哨儿,事先我们约定好了的,谁发现了异常情况就学一声儿狼叫,然后其他人就会立刻赶到他的位置,所以你刚才学了狼叫,我们就误会了,以为是自己人发出的信号呢,这不,我们全都赶过来了。” 刚才和秦良说话的那个人笑着向秦良解释着。 “这也太巧了,你们居然全都会学狼叫……” 刘小云好奇的问了一句。 “哦,我们肖哥只教会了我们学狼叫。” 那个人再次解释了一句。 “肖华翰的狼叫是我教给他的……我只教了他怎么学狼叫,所以他也只能教他们学狼叫。” 这次是秦良尴尬的说了。 “噗……原来罪魁祸首还是你呀!” 刘小云立刻就开心的笑着挖苦了秦良一句。 杨诗云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儿,也跟着笑了。 只有梅子,一脸黑线的站在哪儿一动不动,她正在自己生闷气呢;真是丢脸!自己刚才居然被“狼”给吓唬住了!这要是被市局的同事们知道了,还不得笑话死自己啊! 其实她想多了,又不是只有她自己被吓唬住了,杨诗云和刘小云也同样害怕了啊,就连秦良刚才也是很紧张的小心戒备的样子,这有什么好丢脸的……人再厉害,和大自然中的各种猛兽比起来,那也是绝对不堪一击的,如果不使用武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人几乎连一只成年的普通家猫都未必能打得过呢……biqubao.com 而梅子之所以会有这种想法儿,就是基于她强烈的好胜心在作怪!她此刻的样子,正是当年杨诗云的样子!什么都不服输,什么都想赢,任何事儿走想做到最好。 只不过杨诗云现在已经开始开窍了,思想上已经变得越发成熟了起来,不再像秦良刚认识她的时候那么卤莽和冲动了。 人总是要慢慢儿的在生活中磨练,学习着长大,然后成熟起来的,不光是梅子,沈若雪,刘小云都是一样,沈家的妹子们有一个算一个,都要走上这条路的,这是她们人生中必须经历的阶段。 就像一些中年人和老年人经常挂在嘴边儿的那句话;谁还没年轻过啊…… “纯属意外巧合!这可不能怪我!” 秦良尴尬的说。 “怎么不怪你?你要不学狼叫的话,能把他们这几只狼给召来吗?切。” 刘小云鄙夷的说。 “得,老大,你看看,因为你,我们哥几个全成狼了!” 说话的那个人起哄的说。 “狼就狼吧,好在咱们是一窝的,不会自相残杀。” 秦良苦笑着回答。 “还说呢……我刚才差点儿就开枪!” 梅子一脸无可奈何的抱怨道。 “别啊小姑奶奶!你要是开了枪,那可就完蛋了!不管是咱们互相谁伤了谁,那都没办法收场了。” 秦良幸灾乐祸的说,他根本就没往心里去,没发生的事儿,有什么可在乎的?这就是他一贯的做事儿原则。 “幸好我没开枪啊!不然出了事儿不就了不得了吗!” 梅子后怕的说。 “原来梅子最害怕的是狼!嘿嘿。” 刘小云也开始幸灾乐祸的取笑梅子了。 “谁说我怕了?我才不怕呢,我啥都不怕!” 梅子厚着脸皮开始吹牛了!不是她想吹牛,关键是这个脸实在是丢不起啊!好歹自己也是个刑警队长不是…… “真的吗?那你的脸为什么现在还是惨白的呢?而且刚才你从那边儿跑到姐夫身后的时候,跑得比兔子都快!” 刘小云毫不客气的拆穿了梅子的话,她和梅子关系特别好,所以才会这么口无遮拦的故意逗梅子,就像她和沈若雪也什么话都可以百无禁忌,口无遮拦的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一样。 “因为我本来就是属兔子的呀,所以跑得快,这有上呢们可奇怪的。” 梅子开始花样儿掩饰了。 “哦,原来你是只兔宝宝啊,怪不得你怕狼!因为狼专门儿吃小兔子,尤其喜欢吃长得既漂亮又可爱的小母兔子。” 刘小云越发得意的调侃起梅子来了。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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