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此刻杨诗云心里一直反复纠结的问题,她找不到确切的答案,各种认真的回忆,反思,权衡之后,她恐惧的发现;貌似真实的答案越来越偏向于“是”! 其实事实真的就是杨诗云此刻发现的那样…… 杨诗云是正统军人家庭出来的孩子,从小受到的正规军事化管理,造就了她男孩子一样豪爽干练的性格,但与之俱来的,是她的性格中一直缺少了女性的温柔和娇弱。 女孩子之所以会被男人追求,女孩子之所以渴望被男人疼爱和保护,都是女孩子的性格中天生的“弱势”心理造成的。而杨诗云,恰恰没有这种心理! 她的父亲把她教育成了一个勇往直前,从不畏惧任何失败的“花木兰”式的女英雄,所以一直以来,正常女孩子需要的那些东西,杨诗云都不需要!至少她以为她不需要。 和她一起青梅竹马长大的宋俊明,从小就一直陪伴,守护在这位“女英雄,女战士”的身旁,早就从心理上屈服在了这位“拼命三娘”的威武不能屈之下,所以对她的爱和追求也一直都是小心翼翼,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一步的! 而宋俊明的这种“软弱”,恰恰不会引起杨诗云感情上的共鸣!所以她始终觉得自己对宋俊明没“感觉”。 但秦良不同! 秦良从认识杨诗云的那一天开始,就在各种戏弄,调侃,甚至“欺负”杨诗云,甚至第一次吻杨诗云的时候,都是强吻的!他一直以这种强者的姿态凌驾于杨诗云之上,反倒让杨诗云在心理上无可奈何的向他“屈服”了…… 两个人还什么都没什么的时候,秦良对杨诗云就是想抱就抱,想亲就亲,丝毫不顾及杨诗云的反抗斗争,一来二去,本来就在内心里有浓厚“英雄情节”的杨诗云,自然就会对秦良刮目相看,俯首称臣了。 当然了,杨诗云也是反抗过很多次的,但反抗的结果是;抱也被秦良抱了,亲也被秦良亲了,然后种种不该接受的亲热行为,也被迫接受了,所以最后杨诗云就只能无可奈何的顺从了秦良。 只有弱者才需要别人的怜爱和保护,而强者需要的,是被更强大的强者征服! 这就是宋俊明始终追求不到杨诗云,而秦良却能轻而易举的得到了杨诗云的区别和原因。 宋俊明输在他了解杨诗云,但是他不懂杨诗云。 秦良赢就赢在;他是强者中的王者!他所具备的视天下英雄如无物的强大气概,能轻而易举的折服像杨诗云这种本身具备英雄情节的女孩子。 这是一种宿命,宋俊明是没有办法克服的。 但是今天却和以前不一样了…… 今天在那间小小的拘留室里,宋俊明也采取了强势的做法,他既没有事先说明,也没有征求杨诗云的同意,而是直接就吻了杨诗云!这和秦良惯用的方式是一模一样的。 结果,反倒起了强烈的催化效应。 杨诗云心里一直被压抑隐藏着的对宋俊明的“爱”,被一下子触发了! 这就和郭芙对杨过的爱情是一样的。郭芙历来是各种看不上杨过的,甚至在生气的时候还砍下了杨过的一只胳膊,但是多年以后,已经嫁做人妇的郭芙,却赫然明白;原来自己一直都在爱着杨过! 杨诗云也是如此,她和小说中的郭芙如出一辙。 杨诗云是个聪明的姑娘,再加上她又专修过心理学,所以反复认真思考,用心感受之后,她最终确定了一件事儿;原来自己一直也是爱着宋俊明的,只不过,宋俊明一直用错了追求自己的方式方法。 但是这样一来,杨诗云心里对宋俊明的愧疚和自责就加倍的增长了起来! 这就真的雪上加霜了。 结果这一下把杨诗云给折腾的啊!脑海中一会儿是秦良,一会儿又是宋俊明,两个同样爱着她的男人交替出现,把杨诗云的一颗芳心折磨得四分五裂,情难自己。 杨诗云自己都觉得自己太“不可思议”了!先是爱上了一个别人的丈夫,后是自己把一直爱着自己的另一个男人送进了监狱…… 这么说起来,自己倒真成了个红颜祸水了! 这么一思前想后,把个“拼命三娘”杨诗云,生生给憋屈成了一个长嘘短叹的林妹妹,只不过她的长嘘短叹,都是憋在自己心里的,半点儿声音都没敢发出来,生怕惊动了睡在自己身旁的沈若夕等人。 熬了好半天,终于等到沈若夕等人都睡着了,杨诗云这才轻手轻脚的从床上爬了起来下了地,悄悄的溜出了卧室,但杨诗云却不知道,刘小云也是一直没睡的!biqubao.com 杨诗云本想去阳台上呆一会儿的,但忽然想起;沈若夕就是一个人在阳台上偷哭,结果被白道长发现了无数次,所以她可不敢再重蹈覆辙了,于是想了想之后,径直下了楼,悄悄开了门儿出去,在家门前找了块草地坐下了…… 虽然已经快到夜里十二点了,但街道上依然还有零零落落的行人经过,但没有人注意到路旁那座别墅的门前草地上,坐着一个美貌标致的姑娘。 不过就算有人发现了也没关系,因为这个时候路过的行人也都是住在这儿附近的街坊邻居,谁不知道这座别墅里住着的沈家妹子啊!而能大半夜坐在沈家别墅门前的姑娘,不用想都知道;必定也是沈家妹子中的一个!那还有谁敢去“打扰”这位姑娘呢! 杨诗云是没打算哭的,她只是失眠了,但躺在床上睡不着就不可能老是一动不动的,她又担心自己在床上一动再把沈若夕她们给弄醒了,那就不好了,所以她才跑出来的,与其躺在床上“烙大饼”,还不如出来坐在草地上看月亮呢。 本来是想让自己可以静下心来的,但一坐下没多久,杨诗云就又开始情不自禁的胡思乱想了……秦良和宋俊明这两个男人,又你来我往的在杨诗云的心里“溜达”了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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