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阳光,透过窗帘儿的缝隙照射在秦良的被子上,映射出好几个细细的光柱儿,这倒让秦良有童真的冲动,他开始伸出手指和这些光柱儿玩儿了起来…… 在当今的社会上,我们经常会听到很多成年人抱怨说;很怀念小时侯的日子是多么多么的快乐,是如何如何的无忧无虑,自己又是怎样怎样缅怀过去那些美好的时光……其实只要你们停下手里的事情,用童真的心去做一些表面上看起来很“幼稚”的,小孩子才会做的事情,你就会惊讶的发现;原来那些逝去的美好,竟然是可以重新获得的! 原本世间的一切美好和快乐,都是源自你的心灵,你的心是快乐的,这世界上的一切就都是快乐的,反之亦然。 懒洋洋的起了床,秦良溜达着来到客厅,一就看到了餐桌儿上放着的早点和一张字条儿!他连想都不想,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就直接开吃了,连脸都不去洗……biqubao.com 吃到一半儿,秦良才顺手儿拿起那张杨诗云留给他的字条儿看了看,然后笑了笑又放下了。杨诗云在字条儿上当然不会写什么肉麻的情话,那不是她的风格,无非就是很公事公办的那种留言。 正因为秦良了解杨诗云,猜到了字条儿不会带给自己什么意外惊喜,所以他才没着急看。 吃过了早点,把桌子大概弄干净了以后,秦良这才不急不忙的下了楼,在马路上拦了辆出租车回家去了……在车上他仔细的想好了一套说辞,准备到家之后用来糊弄沈若雪和刘小云的,不然他这一整宿的“夜不归宿”,总得要有个交代和说法儿才行吧!毕竟家里那两个小魔女,可是很喜欢没事儿找事儿干,管管闲事儿的。 不过让他意外的是;当他回到家之后,发现沈若雪和刘小云居然还在卧室里沉睡呢!刚才准备好的那套说辞显然是用不上了!这让他好生欢喜,急忙跑到自己的“墙角儿公寓”,脱了衣服躺到床铺上,假装自己也没起来的样子。 他当然不知道;沈若雪和刘小云昨天为了构思“逃婚计划”,一直忙活到凌晨四点才睡,所以今天中午能睡醒起来才怪呢! 可是躺在床上也睡不着啊!秦良想了半天才终于想到一个打发时间的办法,他在手机上找了部电影,有一搭没一搭的看了起来。 结果看完了一部电影,楼道里还是没有动静,楼下客厅里倒是开始热闹了起来,秦良犹豫了一会儿,决定还是不要起来的好,于是又重新找了一部电影看了起来…… 这一次没等他把电影看完,沈若夕卧室的门儿就响了,秦良立刻飞快的关了手机藏到枕头下面儿,然后闭上眼睛开始装睡了。 先是有人穿着拖鞋去了卫生间,不一会儿,又有人穿着拖鞋朝秦良的“墙角公寓”走了过来,秦良紧闭着眼睛一动不敢动,既然是装睡,那自然是要装得像才行啊! 来人应该是走到了秦良的床铺前站下了,秦良在心里暗暗猜想;这个人是沈若雪还是刘小云? 片刻过后,拖鞋声儿再次响起,来人转身离开了,秦良这才赶紧睁开眼看了一眼,那也只来得及看到一个稍纵即逝的背影儿! 可是只看背影儿的话,秦良是没办法分辨出到底是谁的!因为沈若雪和刘小云的身高,胖瘦,头发,睡衣……甚至拖鞋,全都是一样的!除非是看正面儿,否则就这么惊鸿一瞥的话,属实不知道是两个丫头中的哪一个…… 不过这些不重要,秦良只要知道那两个小魔女已经起来了就行了。 有过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沈若雪和刘小云终于下楼去了,秦良这才放松了警惕,把枕头下面儿的手机摸出来,继续看刚才没看完的那个电影…… 沈若雪和刘小云是去楼下找吃的去的,此时其他的妹子们已经都吃过了饭,两个人弄了点儿剩饭剩菜对付着吃了,然后开始找事儿干。 “为什么今天我的脚比昨天还酸还疼?” 沈若雪郁闷的问。 “这么简单的常识性问题,我懒得回答你。” 刘小云看都不看沈若雪的说。 “我没问你啊,我自言自语不行啊?” 沈若雪不服气的回答,这是睡醒了,吃饱了又要开始每日一撕的节奏了。 “你要是再和我这个那个的,我就不带你去哪个地方了!你想清楚了哈。” 刘小云话里有话的威胁了沈若雪一句。 “那个地方?哪个地方?” 沈若雪顺嘴儿问了一句。 “就是昨天夜里咱们俩商量要去的那个地方啊!笨蛋!” 刘小云简直无语!这什么记性啊!属黄鼠狼的么?撂爪儿就忘。 “哦……小云姐姐,我错了。” 沈若雪立刻就变成听话的乖孩子了……这次的反应是相当的快的。 “噗。” 刘小云笑了,虽然她威胁沈若雪之前,就已经想到了结果,但当沈若雪果然这样说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笑了。 “小云姐姐你想喝点儿啥不?我去给你拿。” 沈若雪继续派着刘小云的马屁,反正她和刘小云是铁杆儿闺蜜,所以她毫不介意在刘小云面前放低自己的姿态。 “要不以后你给我当丫鬟吧,嘿嘿。” 刘小云突然嬉皮笑脸的对沈若雪说。 “别来劲啊,得寸进尺了是吧?是不是想打一架?” 沈若雪立刻毫不客气的怼了刘小云一句! “我就随口开个玩笑,才不要和你打架!我的脚现在还又酸又疼呢,连站起来都不想,还和你打架?切。” 刘小云不屑的说。 “那倒是……我也一样,我也不想站起来。” 沈若雪点了点头,然后还把两条腿收起来,把自己蜷缩在了沙发上,一双雪白秀美的小脚丫儿显得格外的好看!当然,刘小云如果把两只脚盘上来的话,效果也是一样的,两个人的脚都很好看很秀气,属于完美毫无瑕疵的那种,让男人一看见就忍不住想一直把玩儿的那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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