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良心悦诚服的说。 “所以这件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的对一个人下结论。” 慕容珊做了最后的总结…… “我打算重新交交白青松这个朋友了,呵呵,我是说,真的和他交朋友的那种。” 秦良认真的说。 “也许你能帮他改掉那些坏毛病也说不定呢。” 慕容珊调侃着说道。 “秦良,你扪心自问,你身上的缺点和毛病少吗?所以,不要总是只看到人家身上的不足,也要看看自己身上的缺陷。” 沈若夕“大公无私”的说。 “是是是,夫人教训的对,小的记下了。” 秦良嬉皮笑脸的耍着贫嘴答应着。 “我也一样,我身上的毛病也好多,你们不也一直都在包容迁就我吗。就算你们不说,我自己心里也都有数的,嘿嘿……” 沈若夕调皮的一笑,尽显顽皮小女孩儿的本色,别提多可爱了。 “那不一样!你比白青松长得好看多了,而且你有胸,他没有!哈哈哈哈……” 秦良突然就不正经了,把沈若夕和慕容珊说得这叫一个措手不及的尴尬! “看到了吧!就你这张破嘴!什么时候你能把这个胡说八道的毛病改了,你的形象就会高大好多。” 沈若夕纠结的说。 “是的,若夕说的对!我完全赞同!有些人说话就和放……放那个似的,明明答应了会改,可就是不改,答应的时候痛快得跟真事儿似的,然后呢?然后该啥样还啥样。” 慕容珊鄙夷的说…… “……” 秦良尴尬死了,这被人家两个妹子鄙视得不要不要的!做为一个男人,这属实很没面子! “你说,你这样以后还怎么让我们相信你?” 沈若夕又补了个刀。 “我改,我改还不行吗……” 秦良无可奈何的说。 “拉倒吧!你可别忽悠我们了!你要能改了这毛病,那老母猪都能上树了,切。” 沈若夕一脸的不屑。 “我了个草草的!这么看不起我吗?我还就不信了!我非把这个毛病改了不可!” 秦良发着狠说,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 “呵呵,但愿吧,反正我是不信。” 沈若夕满不在乎的回答…… 白青松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以后,坐在那儿发了半天的楞,沈若夕的那些话,对他有了很大的触动。 他忽然发现过去的自己有些可笑!到底在和大家争什么?沈若夕说了,她从未忘记过自己对公司的付出,他了解沈若夕,沈若夕是从来不会说谎的,所以她既然这么说了,那就一定是真的。 做为和陈好同时第一批担任欧雅公司高管的他,很清楚自己在欧雅公司里的地位,尽管他一直都只是一个部门儿主管,但每次公司开会的时候,不管是沈若夕,还是陈好,或者是公司里其他的那些主管,没有一个有过什么不尊重自己的言谈举止,相反自己说的话,大家都很重视。 可自己却一直在随时随刻的抓住任何机会打击别的同事,几乎别人做任何事他都能挑出一堆的毛病来…… 自己这是怎么了? 恃才傲物?这是理由吗? 疾贤妒能,归根到底还是怕别人会超越自己吧? 可是这么做真的有必要吗?除了给自己树了一大堆的“敌人”之外,自己其实什么都没得到……所以现在,自己在公司里只有同事,却没有一个朋友…… 想想这也是件挺悲哀的事情! 就像今天,自己中午去和三位总裁一起吃了个饭,这是多么荣耀的一件事儿啊!正常情况下,自己回来之后,同事们应该蜂拥而至,各种凑热闹问这问那才对!可结果呢,大家跟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没有一个人主动和自己说话的。 这就是自己做人失败的后果。 想到这里,白青松的心里第一次有了一种“英雄末路”的感觉!于是接下来整整一下午的时间里,白青松一直都在梦游般的走神儿状态中,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认真的,客观公正的反省了自己的一切…… 同样整整一下午的时间里,沈若夕她们三个也是在文艺所事事的状态中度过的。 陈好在临出发前,已经和柳如诗,孙菲菲一起,把需要处理的文件全部赶着处理完了,所以沈若夕她们三个就落下个轻闲。 闲着没事儿可做,那就只剩下聊天儿了,两个女人之间,聊的话题当然都是女人之间的话题,所以秦良就显得“多余”了,他既插不进去嘴,也听得无趣,所以勉强旁听了好半天后,他找了个借口,溜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去了。 虽然同样很久没有来过公司,但秦良的办公室依旧是一尘不染,整洁干净的样子,不用说,这肯定是陈好的功劳。 百无聊赖的秦良,在办公室里东翻翻,西找找,漫无目的的打发着时间,然后就被他有了一个惊奇的小发现! 他在自己办公桌的抽屉里,意外的发现了一个手工制作的,很是精致好看的小布娃娃!而让他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小布娃娃脸上的表情,居然是哭泣着的…… “这东西哪儿来的?” 秦良纳闷儿的思考着; 既然是个娃娃,那么这东西肯定出自女人的手里。沈若夕和慕容珊已经很久没有来过公司了,那么肯定不是她们俩做的这件事儿。 最有可能的就是陈好!但陈好和秦良经常见面,而且两个人之间,随时都有机会可以过“夫妻”生活,所以按照常理来说,陈好没有必要偷偷在他的办公桌抽屉里放这么个东西。 娃娃的脸是哭泣的,那么象征的意思极有可能是思念,委屈,不快乐…… 不是柳如诗,就是孙菲菲!秦良几乎可以判断出来了。 在自己不在的时候,现在能够自由出入自己办公室的人,就只有陈好,柳如诗和孙菲菲三个人,那么答案显然就在她们三个人之中。陈好是最没有可能的人,所以;柳如诗和孙菲菲的“嫌疑”是最大的! 用这个娃娃来表达,暗示对自己的思念和抱怨?看来应该是这个意思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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