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的发展真的非常非常的快,可能是因为叶明宇的存在,叶建军的生意发展的比前世还要快一倍。 他现在几乎把整个工厂都给翻盖了,甚至还盖了工人的宿舍与家属楼。 到时候,自己厂子里的工人只要花不到几百块一平就能买到自己喜欢的楼。 因为盖楼,他又因此干起了建筑业。最近这些年,建筑行业发展是空前绝后的繁容。无论是大工程还是小工程,只要是插个手总是能挣点钱的。 叶建军这个人虽然有点孤僻的,但是结交的兄弟还是不少的。 赵思甜甚至把之前帮助自己的山里大婶家孩子,自己家乡一些乡亲都给找了过来帮着他去做活。biqubao.com 别看是所谓的农民工,但是叶建军带他们与正式工人没有什么区别。 这样倒是很被别人认可的,至少来投靠他这里干活的人特别多。 但有一点,那就是现在这个时代压工程款这点很多,也很普遍。叶建军这边却不同,他有别的公司,所以就算是拿着以前挣的钱再贴补工程款,先给工人们把钱发了,也不会拖欠他们的工资。 这个时候招人的又多,很快他这里就多出了很多死忠粉。 这些人用很快的速度成长,后来已经可以拿起一部份的活计了,甚至都不用叶建军出面,好多的事儿就都办得明明白白。 赵思甜知道,叶建军以后的事业只怕会一发不可收拾,短期内连叶明宇都追不上了。 就这样将要到年底,赵思甜快生了。 她生前去做了B超,说是孩子很健康,的确是两个女孩儿,但是有点大,到时候只怕实在不行得选择剖腹产。 别人一听这个都吓坏了,尤其是叶建军脸都绿了。 “大夫就没有别的办法吗,好好的人这得剖多大口子能将孩子取出来啊。”他还比量了一下。 赵思甜一瞧他比的宽度,就知道这个人啥也不懂。 “你说的应该不是剖腹产,应该是开腔破肚吧?也可以说是,杀猪。” 赵思甜现在还有闲心开玩笑,毕竟她算是个有见识的人了,这剖腹产以后很多人都会选择。比起自己生,反而少遭罪。 虽然这个时代的医术水平还差了一些,但是这个手术应该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她倒是相信父亲介绍的大夫,但叶建军搞乱。 大夫听赵思甜说话都笑了起来,然后对叶建军比量了一下道:“伤口大约也就这么大,这还是因为两个孩子,如果是一个更小一点儿。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样,那人还活不活了。” 叶建军抓了抓头,道:“我还不太了解,等有时间我找人打听一下。” 大夫给他科普了一下,然后叶建军才稍稍放了心。但还是说尽量不想让自己的爱人剖腹产。 大夫自然是明白他的想法,只说是尽量自然生产,实在有危险可以选择剖腹产。 回到家里后,大家商量了一下还是同意了大夫的说法,不能让赵思甜冒险。叶奶奶马上出去打听了一下这剖腹产手术之后都要注意些什么。 当打听到以后只怕身体要恢复好几年才行,最重要的是绝对不能再生了。 叶建军一听道:“还生啥生,都这样了还生。我可不要了,实在不行我去绝育了。”他是一点儿也没有背着人,光明正大的说出来。 叶奶奶还道:“你小子要有能耐早去啊,别到时候没有时间照顾你媳妇儿。”她不激还好,一激叶建军还真去了。 大家都没有想到,连赵思甜都以为叶建军只是吹牛皮说着玩,毕竟这北方的男人,大家在一起吹点牛也没有什么,但万万没有想到他动真的啊。 还去找陈院长那里打听了哪里能动这样的手术,然后就去了。说是去出差,第二天活蹦乱跳的回来了。 如果不是因为洗澡赵思甜进去给送衣服,也看不到他的伤口。 一问是怎么来的,才知道这小子冲动去结扎了。 其实从一开始,就已经出现了男女都可以结扎的手术。为什么只有女人结扎的多呢,因为大家的固有思想是女人就应该受这样的罪。男人要干工作,要养家,所以没有必要再去受罪。 生孩子是女人的事儿,那女人也应该去结扎。 男人则留着那所为的功能,万一等再娶的时候不是还能传宗接代吗? 很难得有个男人主动跳出这个圈子去结扎的,不瞒着噎着,光明正大的。 除了没告诉家里人,大概外面的人都知道了。 赵思甜指着他的伤口你了半天,最后含泪道:“你这是做什么啊,我还想着等我剖腹产的时候直接做结扎就是了,你干什么做这种事啊。” 叶建军瞪着眼睛道:“别和我提剖腹产,我这割一个小口子都疼,我希望你最好不剖。” “生也一样疼啊,比割还疼。” “那咱们就不生了贝,你看我都绝你念头了,以后咱们就这三个孩子了,不生了怎么样。” “你啊……” 赵思甜人扑在他的怀里,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才好。 这样,第二天所有人都知道他做了什么傻事儿。 叶爷爷和叶奶奶两位做为见多识广的人竟然没有半点不适应,还觉得自己孙子这事儿做的没有错。 本来两次都是他害赵思甜意外怀上的,好吧,母亲的过也应该算在他的身上。 所以现在他承受这个果也是应该的。 如果不是怀孕,赵思甜的成就只怕不止如此。 倒是婉婉看着大家有点伤感的模样,赵思甜知道她又着急了。 她的思想比较传统,虽然自己在读夜校,但觉得嫁了人就应该给人家传宗接代。可是她都结婚几个月了,到现在都没有怀孕。 每次家里打电话,都追她要早点给叶家繁衍后代。他们家真的太好了,现在家里的哥哥弟弟都被叶建军给招去做工人了。这几个月都没少挣钱,活还不累。家里的情况也好多了,把村子里的人都羡慕够呛。 可是她要再不怀孕,怕他们家会瞧不上她,到时候连累家里也没有好日子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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