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614章 回来过节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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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别说,赵思甜出了B超室,人已经有些懵了。
  她摸着自己的肚子,有百分之八十是两个女儿。
  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她的命怎么就这么好呢?
  如果没有华正荣下毒就更好了。
  现在就希望两个孩子能安安全全的,身体不要有什么毒素就好。
  可没有想到,到最后医院还是找到了她,原因是他们是华正荣的家人,这次她的确是犯了罪,但是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只能是让他们能够将人带回去葬了。
  他们刚将这事儿说完,周永福就到了。
  他对自己这两个同志非常不满,道:“你们是不是来开玩笑的,那个姓华的女人差点害死我弟妹,你们还想逼着我弟妹帮你们处理她的尸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们离开吧,到时候我会送你们一点钱,你们找人把尸体送回去。”
  周永福将人支走了,抓了下头说:“对不住啊弟妹,我也不知道他们能过来。”
  赵思甜摇了下头道:“倒也没有问题,就是为什么不找华正荣前夫的儿子,找我们有点过份了吧?”
  “她的继子进监狱了,另一个正在结婚,似乎没有时间理会她的尸体。”
  “这样啊,那大哥还请你将她死了的消息告诉这里面的那个小孩儿,他应该是华正荣唯一还在外面的亲人了。”
  赵思甜这么说周永福就点了头。
  等华正荣的事件解决之后,赵思甜就安心养胎了。养了没有几天,就听说自己的剧本那里需要改一改一个细节,不然的话不太好拍。
  她就只能去剧组那里看一看。
  等到了之后,发现演员们都穿着古装,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不是什么特别精致的那种妆造,但还是挺飘逸的。
  但又很尊重历史,有一些地方与那个朝代都有想近的地方。
  赵思甜还是挺佩服导演的,她自己写的时候都没有写的这么细过。
  她扶着肚子走在片场走着,然后还专挑这些演员拍照。当然,一定要是化妆过的。
  到时候拍上半身,不然的话自己怀孕的肚子就被拍进去了。
  这部剧至少要拍到过年,宋淑英人都给晒黑了。但是她特别兴奋,非常的认真的学习。整个人都认真到忘记了别人,恐怕连自己结婚都不记得了。
  还好越明是个冷静的性子,否则还真的没有男人能受得了她这么冷落。
  赵思甜认真的看了她一会儿,然后道:“你就不想越大哥吗,他说你已经两个月没回家了。”
  “我头一次演古装,要学的东西太多了。我天天都在学习,实在没有时间回家。但是,等我放假会回去的。”
  “你也别太为难自己,你瞧都瘦了这么多,等回去之后你老公就该心疼了。”
  她只是笑笑,但仍然抓紧学习。
  赵思甜也没有太打扰她,自己已经开始改剧本了。
  晚上的时候改完就被叶建军给接回去了。
  大家都还挺羡慕的,这男人一瞧就非常爱她。
  赵思甜现在就是全家的宝,连家里新娶的弟妹都得让着她。秦书书早就等在叶家了,看她回来马上迎上去道:“姐,你回来了,我有点事儿想问问你。”
  “啥事儿啊,进屋说。”
  刚进屋,叶建军就去给她整了一些吃的过来。自己家炸的小鱼小虾,吃着补钙有营养。
  赵思甜就当成了零嘴,一边吃一边听秦书书说话。
  秦书书道:“是这样的,我不是已经分配了单位吗?刚上了些天班,可是里面的人情太复杂了。新人也非常的被欺负,我觉得在那里过得并不快乐。”
  “别说是你,就连叶建军当年在工厂的时候也会有无可奈何的情况。没有办法,单位就是这样。大家都没有什么事儿,所有的感情都用在争斗上了。”
  “所以,我想停薪留职,然后去黄大哥,黄总那里工作。他的那边需要我,一直给我打电话。而且工资也高,一个月有差不多八百,还会给我分红。这样我一个月能挣差不多一千块钱。”
  秦书书眼睛都有点红,因为黄征给的实在太多了。现在国营的单位,再好一个月也就五六百块钱,当然还有一些补贴。但绝对到不了一千,基本上还没有这样的工资。
  可是黄征那边就有,要知道现在一千块钱可是比后面好几万还要多些。她每个月家用也只用不到一百,还能剩下九百多。
  毕竟现在赵思南还没有参加工作,就算有叶建军给的钱,但不是十分稳定。她要是能稳定挣这么多钱,还不是太忙,时间也自由,到时候请假什么的也比国营单位要好一些。
  越这样想她越想停薪留职,但又觉得现在的人都想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自己要真这么办怕婆家不乐意。
  再有就怕自己一步错,到时候连累家里。
  赵思甜却摇着头说:“我觉得你这个决定很对,你也不想想现在的人中有谁一个月能挣一千。咱们还是按每个月算的,要知道黄征过年的时候那可是销售翻好几倍,每年都会给你更多的补贴吧?”
  “咱们这些普通家庭,就想着过年的时候能有好些收入可以吃饱穿暖,我觉得你现在绝对可以了。我弟弟那边也会有些收入,以后就算没你多应该也能稳定。所以你这个决定也可以啊。”
  赵思甜觉得自己弟妹这样决定没有错误,现在国家已经发展起来了。服装这个产业本来就比别的进展要快。
  而黄征更是做到了精品店,甚至可以说是连锁店的形势,甚至他还与叶明宇的工厂还有南方的一些厂子进行了买断式供货。就是他们订下来的样式,别人不能卖,做到了独家。
  这样不但可以卖到好价钱,客人也会多。
  在他那边干,秦书书吃不了亏。
  以后她的工资也会越来越高,等到后期没准会分有股份。
  总之要比在国营单位干下去有发展的多。
  何况自己弟弟以后会分配工作啊,她现在出来也没有什么不对。
  听到自己大姑姐这么说秦书书也算是放了心,就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想让她帮自己在赵父赵母那里说一说,免得他们不理解。
  赵思甜马上就答应下来,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父母根本不会参与他们的决定。
  自己这样说也是让秦书书安心,否则的话她总觉得丢掉什么正式工作,婆家人会不乐意。
  至于自己的弟弟不用说了,肯定他那边已经是全心支持媳妇儿了。
  赵思南在处对象前是个挺别扭的小男孩,可是结了婚之后完全变了,几乎对自己这个弟妹言听计从。按照他的说法,房子是弟妹买的,现在家里开销都是弟妹在负责,他虽然挣点钱,但也没有弟妹多,所以弟妹就是一家之主。
  他总是在自己父母之前也这么讲,所以赵老六和宋英对这个儿媳妇也是有一些尊重里头的。上了大学的男孩儿果然与前世不一样了,脑子都变得异常的聪明。
  等说好了这些秦书书就要走了,赵思甜想留下她吃饭都没同意,说是要回去给赵思南做晚饭了。他晚上的时候会回来吃饭的,然后还要学校还有事。
  听说要做什么研究?需要工作到很晚才回家。
  赵思甜觉得他们两个人现在应该很有奔头,对生活充满着希望,看这两人的精神面貌都和结婚之前不一样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她已经怀孕五六个月了。
  今天去干爹家里吃饭,一家人三个孕妇,属赵思甜的肚子最大。
  陈院长的身体一直非常健康,看到她们三个也是笑的合不拢嘴。
  前不久赵思甜又检查了一次,发现孩子并没有什么问题,她也算是放了心。
  大家见面,在饭桌上说起的都是赵思甜的那部电视剧,都期待的很。
  据说现在电视剧也拍的差不多了,可以说是未播先火。
  而赵思甜手上的小说也写的差不多了,她决定在自己生宝宝之前把小说写完。
  这样到时候就不用刚满月,就爬起来写小说那么累了。
  热闹了半天,他们两个人吃完饭之后就马上和陈院长他们道别。
  沈英道:“这是有啥急事儿啊?非得马上回家。咱们三兄弟都好久没在一起喝酒了,不一醉方休怎么行?”别人婚后是老老实实,沈英婚后就放弃了自己的管理,喜欢喝酒,喜欢凑热闹起来。
  “以后再喝吧,今天不行。我那个弟弟带未婚妻回来过节了。现在应该到了,我们得回去看看。”在叶家来说,这算是大事儿了。
  “这样啊,那你们就快回去吧,还以为那个叶明宇会打光棍一辈子呢,没有想到竟然找对象了,啥时候结婚记得通知我们一下。”
  周永福和沈英说完挥了挥手,将他们送出了门外。
  叶建军带着赵思甜匆匆的回到叶家。
  刚进门就看到叶明宇殷勤的将后车门打开,然后让里面的人拉着他手出来,就好像是在照顾什么老人一样。
  本来还觉得好笑,但看到婉婉下车的时候腿上是固定着石膏的,两人瞬间惊讶起来。
  这怎么就受伤了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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