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599章 穷养儿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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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思甜点了点头,还是专心养自己的孩子比较重要,绝对不能让他以权压人。
  那个白眼狼,从小就知道自己的家境不错。
  到处欺负同学,总是惹事儿。所以这次赵思甜决定穷养儿子,于是就对正准备要钱买冰棍的儿子说:“对不起啊儿子,咱们家最近十分的紧张,已经没有钱给你买冰棍了。妈妈也想吃,可是只能忍着。”
  她儿子眨了眨眼睛,问:“冰棍一毛钱,没有了吗?”
  “没有了,可怎么办,我真的好想吃啊,快想哭了。”
  “妈妈别哭,咱们不吃了,不吃了。”他替赵思甜擦着眼睛,真的不敢再要冰棍了。
  甚至于等叶建军回来主动给儿子买冰棍,他都一边流口水一边摇头说:“不行,咱家没钱了。妈妈都馋冰棍馋哭了,你要有钱就给妈妈买一根,我不要了。”
  说是说了,但也可能是太想吃冰棍竟然哇一声哭了。
  叶建军??
  他家突然间破产了是怎么回事儿。
  回屋看了一眼自己的媳妇儿,他奇怪的道:“咋了,咱家破产了,怎么连冰棍都买不起了。”
  “从今天开始,我们要穷养儿子。所以,他再向你要冰棍,一周只许给一次,不行吃太多。”赵思甜正色的道。
  叶建军不解的道:“为啥啊,咱两就这一个儿子,也不能这么苛待吧。”
  赵思甜道:“你看看华正荣家的那个混蛋小子,你看他都什么样了,为了点钱认我做母亲。咱们儿子以后要这样,我得把他掐死。”
  “那不对啊,他们家是穷的才这样,为什么你还要穷养儿子。”叶建军不明白了。
  赵思甜道:“你还没明白啊,就是咱们要不能让他大起大落。之前华正荣家的生活好,所以突然间穷了,那孩子才会变成这样。如果从一开始知道家里就很穷,你说他还会如此吗?”
  叶建军竟狗血的觉得他说的没有错,点头说:“行吧,倒也有些道理。既然如此,那我也装个穷吧,以后少给他买点东西。”
  “嗯,你和爷爷奶奶说一下,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抓紧,绝对不能让他们长成那个孩子那样。”
  “行,我去与爷爷奶奶说说。”叶建军还真去了,叶奶奶听后马上就同意了。
  装穷,他们最会了。
  于是,自从这个时候开始,叶建军家的大儿子就有一种自己家里并没有多少钱的想法。
  就算是保姆说他家有钱,他都不是太相信。总觉得自己家是因为要做生意,把钱都压在厂子里了。而妈妈写小说,是每个月都要发工资的。
  等发完了工资,还要给大家买东西,买菜,买米买面,最后才会轮到他。
  所以小孩子并不要求太多,只要每周吃个冰棒就好了。
  赵思甜看孩子懂事了,正好自己的弟妹马上毕业了,家里就想着要给孩子们办结婚了。
  赵老六现在和媳妇儿攒了点钱,虽然不太多,买一处房子应该可以做到。
  但还要去提亲,还要送他们家彩礼,所以其实还挺紧张的。还好儿子因为帮着姐夫叶建军干了不少事儿,又因为研究机器分了些红,这些似乎都够了。
  就是结了婚,只怕没有什么了。
  赵老六觉得,他们两个人继续在这里工作,到时候每个月给儿子和儿媳妇儿钱,应该够他们生活了。
  哪知道他们叫来秦书书来研究一下,问她有什么要求。
  秦书书道:“房子叔叔婶婶不用担心了,我已经买好了。就在大学校园附近。虽然是平房,但很大,以后如果能占地,能分楼还能分钱。”
  “闺女啊,你说的的确对,但是这房子钱哪能让你出呢。多少钱,我们家来出。”
  “不用了,房子写着我一个人的名字,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到时候真的占楼的时候再用我们两个的名字。”
  秦书书摇了摇头,道:“你们不会怪我算计吧?我……”
  “不,你做得对。”赵思甜是支持自己的弟妹,道:“不是为了防着,而是给自己留个后路。你这样正好,就按照你说的办。但是,我们家可以给你们买所房子,到时候做为你们以后生活的底子。还有彩礼什么的,都不会少。”
  “这,其实不用……”
  “没有关系,这是应该的。”赵思甜说完就道:“我们是不是应该回去提亲了。”
  “那当然了,只不过要请个假……”
  “不用请假,找个人做饭就行了。”赵思甜安慰他们,然后就安排着和父母还有叶建军一起去秦家提亲。
  这一次真的是阵势很大,两辆车,一家人,提着大包小包到了秦家。
  秦父早就得了消息,坐家等着了。
  看到女儿能嫁到这么好的人家他当然开心了,之前也给女儿准备了一些嫁妆,这个时候想拿出来。
  可是刚一提秦书书就道:“爸,你和阿姨不用拿钱了,该准备的我都准备了,真的不用你们再来了。以后我会在A市,爸,这些就当我留给你们尽孝的吧。”
  秦父为了她准备的嫁妆也不少钱,听到女儿这么说哪能同意。
  但赵思甜与赵家人都跟着劝,说秦书书自己挣钱在A市给自己买了房子。以后他们小两口就住在那间房子里,所以算是最好的嫁妆了。
  秦父知道自己的女儿能干,可没有想到竟然挣了这么多的钱。不由得眼睛一红,对女儿道:“你吃了不少的苦吧?”
  秦书书掉下了眼泪,她这三年确实吃了不少的苦。为了能挣钱,一直一边完成学业一边为黄征整理店铺,有时候要熬到第二天两点儿。
  还好最近她做了店长不用熬了,但是工作也分配了,她竟然觉得在单位上班又沉闷又无聊,没有在黄征那里挣钱多。
  她想先结婚,然后和婆家商量一下也与赵思甜一样停薪留职,到时候专心挣钱。
  等过两年有了孩子,不想再去挣的时候倒可以回单位上班。
  但现在没结婚就没有提,但她觉得自己的大姑子肯定会同意的,只要她同意那就没有半点问题。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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