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思甜惊住了,这不就是在说她弟弟吗? 这世界还真的好小啊。 她没有说话,等着周围的人谈论。 只有一个编辑说道:“这很正常啊,人家男同学都定婚了,这样示爱是不是不太好。” 可是别的编辑却推了他一下道:“有什么不好的,勇敢追爱有什么不对。” 她们的想法是把作者安抚下来。 但没有想到这个时候赵思甜走了上来,然后对着那些华正荣道:“如果我没猜错,你说的是我的弟弟赵思南吧?的确,最近追他的女学生真的越来越多了。原来,是因为你的读者啊。” “没有想到,赵同志的弟弟还那么优秀。”华正荣笑着说。 赵思甜却道:“我弟弟之所以那么优秀,是因为他有一个在背后默默支持他的未婚妻。他的为婚妻比他大一点,比他先考入大学。为了能让他安心考试,不停的帮他复习,还挣钱供他买资料,买衣服,买文具。即使现在,也要为了两个人的未来,一直在做兼职,打工,天天忙的没有时间与我弟弟见面。她的付出很多,我弟弟也看在眼中记在心里,一直十分尊敬和爱怜自己的未婚妻。” 她停了一下,然后道:“那些什么也不知道的女人,一句我弟弟的婚姻可能是父母包办的就要去热情的追求,然后想将他们拆散。这样会让两个原本感情很好的人出现误会,会让他们彼此受到感情的伤害。这难道,就是你所说的为爱奋不顾身吗?” 华正荣笑着说:“为了自己的未婚夫做这些不是女人应该做的吗?你这个弟弟的未婚妻也不一定是喜欢啊,也许只是觉得她自己应该这么做。” “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大清都亡了好几百年了。国家都觉得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怎么你还被裹脚布缠住了大脑呢?写信教唆那些女学生破坏我弟和我弟妹的感情,还将事情说的这么冠冕堂皇,真的以为我赵思甜没脾气吗?” 华正荣笑着说:“你在说什么啊,你有证据吗?” 赵思甜重生之后一直沉稳,本不应该在这种场合与华正荣对着干。 但也不知道是因为怀孕之后雌激素导致的,还是因为她是前世害死自己的人,看着她装模作样的笑脸就忍不住生气。 叶建军在后面紧张的看着媳妇儿,来时不是说好了不出声了吗。 结果看看现在,像是一只伸着脖子准备斗败全场的大公鸡。 行吧,自己的女人怎么也要护着。她想吵就吵个够,她想大杀四方自己只能做她的后盾。实在气得狠了,那就把人一踢抱媳妇儿回家得了。 “这还用证据吗?你华正荣能在村里抢我定了婚的男人,在结婚那天把他拐跑发生关系,珠胎暗结。你这么喜欢追求真爱,能教出什么好东西。” 大家一听到赵思甜暴料都忍不住后退,虽然他们能接受勇敢追爱,但无法接受搞破鞋。 而且还能搞出孩子,那不就是未婚先孕吗? 华正荣也没有想到赵思甜会当众把她之前的事儿给说出来,毕竟她觉得现在在城里,谁也不会把自己出身农村的事儿暴出来让别人笑话。 可惜她不知道,赵思甜因为是重生的,她那个时候大家已经不再瞧不上农村人了。 因为农村的待遇很好,家家都盖了新房,买了车,还有大型的农业机器。 她曾去过自己原来的家乡,要是过得好的人家连小别墅都盖起来了,怎么可能穷的。 那个时候他们都说,在城里工作都不如在农村好。因为农村只要春种秋收便好,但是城里的工作却要你总在工作,没有时间休息。 所以,赵思甜心里没有那种高高在上的想法。 之所以来城里,无非是现在情况就是城里有挣钱的机会而已。 以后,也能给自己的儿子最好的教育。 但并不是看不起农村人,而是觉得时代发展如此。 就因为这个,她才能毫无负担的将自己是农村人的事儿说出来。 看到华正荣这么惊讶,她也笑着说:“怎么,没有想到我会说出来?华正荣,我劝你善良。” 华正荣冷冷的说:“我追救真爱有什么错……” “没有错,直接劈开双腿勾引,爱的还真的是直接啊。而且既然爱他,为什么在那个男人蹲大牢的时候你又爱上一个可以当你爷爷的人吗?” 赵思甜是一点儿也没有给她留面子,她就要将她的所做所为说出来,省得她顶着一张无辜脸装圣洁。biqubao.com 华正荣突然间脸色一白,摇摇欲坠的说:“你怎么可以这么粗俗,将人世间的爱意说得这么不堪,人心是怎么想的便会说出什么话来,你也不是什么干净的人吧。” 不得不说,她表现的还非常的冷静,而且怼过来的话也很给力。 赵思甜刚想要怎么说回去,就看着外面进来一个男人,身后还跟着一个老头儿。 他指着华正荣来了一句:“给我打。” 跟着的男人对着华正荣就是一耳光,她被直接打的摔在地上,脸上红肿不起来。 赵思甜则被叶建军给保护起来,她连前面的热闹都看不着,不由得对着他的后腰掐了一下说:“你让一让,我看一眼。” 她们的确算准了那老头马上就要来找华正荣麻烦了,但没有想到会在这种场合。来的妙,来的好啊。 眼见着华正荣站了起来,委屈的很:“老公,你干什么让二弟打我啊,我也没有犯什么错。”她哭的十分楚楚可怜。 赵思甜马上知道前世为什么王大成总是向着她了,不得不说华正荣真的很厉害,这装弱的本事,现在这模样儿,是个男人都看的直流口水,心软不已。 好吧,除了叶建军。 他那眼神中只有冷漠和看笑话的轻挑眼神,一点也没有怜悯那个女人。 而那个老头竟然还指着她说:“为什么,你还敢问为什么,那我问你,那个孩子是谁的儿子。我只给你一次解释的机会,如果你说谎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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