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英叹了口气,说道:“我都有媳妇儿了,媳妇儿都有孩子了,怎么可能还对你媳妇儿有心思。你别多想哈,我这是被人冤枉。那天,我可是为了救你媳妇儿才接他的。” “我知道,你那么着急干什么,我就是来谢谢你。”叶建军黑着脸道。 “你怎么会这么好心。”沈英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个弟弟好像也挺擅于算计的。他肯定要算计自己,可是又不知道在哪里算计。 只能是跟着他去吃饭了,毕竟赵思甜还在工作。 唯一放心的是不会下毒,因为三弟说吃完了还会自己媳妇儿带一份。 既然要给自己那孕妇媳妇儿带饭,那应该没有问题。 饭确实没有问题,但菜相当的辣。 沈英不能吃辣,吃一口,难受半天。 最重要的是,吃的太辣了,他的痔疮会犯。 所以,他就是故意的。 万万没有想到,竟然这么狠毒啊。 “这种东西,弟妹也能吃?” “能啊,她最近可喜欢吃辣的了。” 叶建军一边说一边招呼,快吃啊快吃啊,别客气。 就这样,沈英吃了辣的,回家之后痔疮就犯了。他一边疼,一边骂自己的三弟太狠的心。 而赵思甜的活已经差不多完结了,沈英自然是男主角的,而宋丽梅则是女配角,她本来是可以竞争女主角的,但放弃了。 因为她觉得配角更适合自己。所以,这个时代的演员们还真的是很敬业的。尤其是宋丽梅知道自己资历浅,做什么事儿都非常认真,就算是名演员也一点架子也没有。 就算这次是她的男人与电影厂合作的,连选中的女主角都觉得不应该占她位置时,她却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赵思甜真的越来越欣赏她了,而现在的宋丽梅又找了一个能让她肆意发展的男人。 以后的成就,只怕会更好。 她要比前世,要更加出名了。 真的是挺让人期待的,剧拍成的那一天。 开拍的那一日,她也去参加了,只不过是先在电影厂内部拍一些室内剧情,之后就要去外面拍别的剧情了。 这里赵思甜还是可以看看并且参加的,有时候还会根据演员与导演的要求更改一下剧本。 现在剧本大致都完成了,她还得回去更她的小说,顺便养胎。 春暖花开的时候叶爷爷和叶奶奶还有陈院长回来了,他们这次真的是收获丰盛,连精神面貌都好了不少。 他们真的是玩了很多地方,奶奶穿着好看的衣裙,还给赵思甜带来了好几件漂亮的回来。结果刚拿出来就道:“思甜啊,你胖了不少啊,我觉得衣裙大概有点不合适了。” 赵思甜摸了一下自己的脸,道:“真的吗?”然后手又摸到自己的肚子,这下子真的是感觉到肚了。 现在也不过才怀孕将近三个月,肚子都大了起来。 这可怎么办,会不会是因为最近胃口好,吃的太多了? 太郁闷了。 可是叶建军摸了一下赵思甜的肚子,道:“奶奶,你再细看看呢?” 叶奶奶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看了看叶建军,又看了看赵思甜,突然间站了起来拉住了赵思甜的手道:“你你,闺女啊,你不会是怀了吧?” 赵思甜点了点头,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但是叶奶奶使了个眼色,叶爷爷上去就打了叶建军一巴掌道:“你在说什么啊,是不是你小子惹的麻烦。” 叶建军只能受着,这件事儿确实是他的错。 赵思甜只是笑,然后说:“反正有都有了,就养着吧。” “养到是养的起,就是你的身体可得好好补补。这样吧,让你的干爹,想办法给你找相熟的大夫开点药。”叶奶奶继续嘱咐着。 赵思甜摇了下头道:“就怕我那父亲会马上去找大夫了,因为有三个儿媳妇儿都需要他管。毕竟,一下子三个儿媳妇儿都怀了孕,确实很让他惊喜的了。” “什么?” 叶爷爷和叶奶奶也都是吃了一惊,没有想到回来后会有这么大的惊喜等着。 他们本来就高兴,这会儿更高兴了,都说等一会儿要带着礼物去看看另外两个女孩子。 叶奶奶笑着说:“这下子你们干爹要高兴坏了,他就等着要照顾孩子呢。一共三个孩子,让他得忙成什么样。” “到时候咱们去帮他。” “行行。” 赵思甜按了按自己的腰,她站一会儿腰就会疼。 叶建军伸手扶着她,然后道:“爷爷奶奶,我们多请了个保姆。没有办法,我媳妇儿现在站一会儿就会累。” “行行,你们现在很忙,这个家总得要个人帮忙。以后就由奶奶干了。” “不行,奶奶你要去工人文化工打网球啊。你以前不是最喜欢打网球吗?爷爷也忙,他要去打台球,还要去下棋。”赵思甜马上将两位老人的事情给安排的明明白白的,让他们能够放下家里,好好的去享受人生。 叶奶奶点了点头,她知道自己要是做饭,他们这些小的会有点心虚,觉得那样做是不孝顺。可是他们都忙,赵思甜还怀了孕,两个孙子有各自的工厂,哪有时间天天回家里来做饭,倒不如就如了他们的意。 “对了思甜啊,现在不是能做B超吗,你去做过吗?” “我还没有,最近一直在忙。” “这样吧,休息两天,我和你一起去做个B超。据说,现在那东西能看到孩子哪里有问题,早发现,咱们早做应对。” 叶奶奶自从在南边回来,看来还学了很多新鲜的东西。 赵思甜连连点头,一边的叶建军却下意识的问:“这次咱们看看是男孩还是女孩儿吧,不然我儿子现在还穿女孩衣服呢。” 说起这个赵思甜就瞪了他一眼,这还不是他惹的事儿嘛。弄得儿子被抱去照相馆拍照,人家都说是小女生。 也不知道这孩子长大知道自己被这样当女孩子养大,会不会有心理阴影呢。 不过,就还挺可爱的。 不知道内情的,可还一直将他当成小姑娘一样稀罕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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