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575章 勤俭弟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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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建军与叶明宇找人把两个人的棺材挖出来,然后当场把这两个人交给了公安,他们也需要找到自己的家人。
  当时他们将人送到里面的时候已经死了,但还好他们两个把这两人身上的东西都带了出来,倒是可以找出他们的身份。
  这个年代失踪的不止女人,还有许多男人,他们要是被弄走,那基本上很少能活着回来的。但是赵思甜这次为了救叶建军,一次救了一百多人。
  自己的媳妇儿还是那么善良。
  怎么说呢,在叶建军心理这个想法是改不过来了。叶明宇却觉得赵思甜重生后应不会太善良,否则也不会将王大成与那个华正容弄得四散奔离。
  不过,能做出这样的事儿,可见她是恨的。
  算了,既然自己的大哥说她是善良的人,那就是吧。
  这次如果不是她的帮忙,自己是出不来的。
  他们亲自把坟地都给平了一遍,还给除了草,然后这才回到了A市。
  叶奶奶和赵思甜已经准备了可口的饭菜,而赵思甜已经开始写小说了,她的工作都停了,只能是自己写小说了。这算不得什么正经工作,可是即使她不工作也没有什么问题了,毕竟叶建军回来之后,他们家的金钱后盾就有了。
  可是,宋丽梅找到了她,问她什么时候可以回去上班。
  赵思甜道:“我先不想回去了,想先把小说连载写好,顺便照顾叶建军他的身体,这一段时间他受了罪,身体情况大不如前。就算是能做活了,但是体力也没有恢复。”
  正说着看叶建军他们两个回来了,以前干这点活他们这三个男人就和玩儿似的。但这次,她发现叶建军与叶明宇两个人的脸色都不太好,回来就找个地方躺着了。
  叶爷爷年纪大了,也不如前几年做干,再加上之前腿又受了伤,回来后也不和叶奶奶一起忙了。
  宋丽梅也看的明白了,于是就没再说要回去。但还是说了句:“咱们的老大说了,最近没有什么好本子,所以就想让我来找你,看你能不能回去。”
  赵思甜仍然摇头说:“我是不会回去的,但是可以客串的。”
  “行的,那我和上面说说。”她说完之后就走了,叶建军才道:“你把工作辞退了?”
  “没有,我只是停薪留职,以后咱们家就没有固定的工资,也没有什么待遇了,全靠你挣钱。”
  “行行行,我肯定能养的起你。”叶建军轻轻的亲吻了一下赵思甜,他还想做点快乐的事儿。
  但赵思甜根本不同意,她将人推开说:“你冷静点,现在的身体根本没有办法折腾了,求你胖一点再说。还有,你的肌肉都没了啊,不好摸。”m.biqubao.com
  叶建军摸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确实有点不太好,骨瘦如柴。
  是应该长长肉了。
  他气得挥了下手说:“你给老子等着,等我肉练出来让你好看。”
  可惜,现在没力气,只能休息不能去锻炼了。
  赵思甜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她现在变宅了,也不出门了,就是用最大的耐心养着自己的男人。
  还别说,很快叶建军就练出肉来了。
  不但如此,他还做出了一种什么机器,一时间好多人订购,成功把他的零件厂变成了机器生产厂。
  叶建军自己也没有想到会这样啊,他就是想弄个封边机给崔震声,还他的救媳妇儿之恩。
  哪知道这封边机,全国都需要啊。
  再加上崔震声在使用后觉得不错,还帮着他推广了一番,不到两天功夫,他们厂子能生产封边边的事儿就不少人知道了,然后纷纷打电话订货。
  这泼天的富贵叶建军也是真的接住了,反正他们给崔震声做了十台路子都熟悉了,干脆另搭一个生产线,用来专门生产封边机。
  这种机器之所以卖的飞快,还是因为现在发展的快,尤其是服装行业走在了顶端,连叶明宇现在都把自己的厂子改成了服装厂。
  这样,以后他发展的也会快惯。毕竟有前世的一些想法,没事儿再与赵思甜商量一下。
  而赵思甜同时还给崔家出主意,毕竟自己之前还投过资。
  就这样A市的两家大服装厂飞速发展,且设计都十分突出,连黄征有时候都不需要去外面订衣服回来了。
  甚至还做为二级批发伤,挣了个中间商的差价。
  这些都是赵思甜教的,黄征也做的很好。
  而他的妻子马上就要生了,他天天都跟着,只能用电话联系。
  而秦书书则成了他们那里最重要的经理,再加上黄征忙,她就把所有的事儿都担了起来。
  现在见她,已经有以后白领的模样了。就是瘦了,因为一边忙学校里的事儿,一边还要忙黄征公司的事儿,都没有时间谈恋爱了。
  而她那个以前不知道怎么恋爱的赵思南,现在已经彻底成为了一个恋爱脑,见到赵思甜后就开始报怨秦书书不理他。
  赵思甜弹了一下弟弟的脑壳,笑着说:“你这是闲的吧,她这么努力也是想为了你们结婚挣钱。你又不是不知道,她现在一个月都能挣五六百,这还不算黄征年前年后给的东西和分红。现在房子一所也就两三千,她要是能好好的攒着,到时候就够你们买房子。”
  “我,我不想让用她的钱买房子。”
  赵思南道:“我现在也存了好几百了。”
  “那你还得努力呢,她现在是帮黄征的忙,这也是人情的一部份,明白吗。”
  “我明白,就是她太忙了,我都没有时间见面了。只能装成客人去她那里看看,有点委屈。”
  “那你就好好的挣钱,然后一起买房子。实在不想买,就住在我们的学区房,总归不会亏了你们。但是,书书是个会过日子的,你可别以为她不爱你。要是不爱你,她也不会这么拼命。”
  赵思南似乎明白过来了,他瞪大了眼睛说道:“真的吗?那我也明白了,我会加油的姐。我不能当个只会报怨的人,只能让她认同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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