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553章 惹了一位仇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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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不可能在一瞬间变飘,只可能是她原本就是这样的性格,只不过一直没有表现出来而已。直到,她真正的觉得已经踏进了这个圈子,就开始瞧不上之前和自己一样的人了。
  也可以说是十分讨厌以前的自己,羡慕以后的自己,在见到赵思甜抱着孩子的样子一下子就崩溃了。
  也为了能在朋友面前显摆自己有多厉害,才开口训斥,没有想到才张杨这么一回,就把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人生悔了。
  她是不服的,哭着说道:“我就是看她在这里喂孩子影响美观和大家的心情,这人人都穿得这般好看,就她这种样子往这一坐多寒掺人。我的话是重了点,但她也有责任啊。”
  赵思甜对天翻了个白眼,道:“你这闲事管的可是真管,跑到人家自己的家里来挑三捡四。难道我在自己家里坐着,还要去做饭,又要穿着富丽堂皇晃别人的眼睛吗?我虽然是个知识份子,却不是不喝水的不吃饭的仙人,做不了那么清高绝尘。”
  “反正都怪你。”
  那个女孩子还想再说什么,辛校长已经走到她的身边拉着她的手笑着说:“好了,如今这里也不太适合你在这里了。毕竟无亲无故的,还是回去吧。老越啊,咱们把这孩子送回去,买票送上车,再来吧。”
  “对,咱们别耽误大家的事儿。”两人都是做校长的,什么样纨绔的学生没见过。
  所以就这样哄着她,将她哄走才是真。
  赵思甜知道他们的想法也没有多说一句话,反正他们这次是甩掉了一个天大的麻烦。
  那女孩子也是被哄的以为事情还有转机,不然两个人也不会这么温柔的和她说话。
  于是就和他们离开了,哪知道刚到家人已经被两个男人接走了,等清醒时发现自己已经在火车站了。
  这两个男人直接把她带上了火车,本来在路上她想找人救一下自己,说那两个人是人贩子。
  结果他们亮出了证件,竟然是公安。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明明没有犯罪,为什么要用两个公安送自己回家,这简直就是把她的面子按在地上踩。
  本来都好好的,要怪就怪赵思甜。
  她真的是自己的灾星。
  等自己有机会,定然会报复她的。
  赵思甜可并不知道自己没来由的惹来一个仇人,她正解释着自己对那样的人并不在意。而叶建军一点儿也没有客气,数落着越校长想的太多了。如果真的没有孩子,不如大学里找一个书都读不起的学生资助就行了。
  反正这样的学生很多,如果他真的支持了,以后也绝对不会看着他们夫妻两人不管啊,何必去找出那么个女人过来。
  越校长点着头,然后说:“你可别提了,不就是说了你的媳妇儿吗,我都把人给赶走了,你这得了理就没完了。”
  “她今天说我媳妇儿,明天就敢说别的人。早晚能把你们折腾死。算了,等你们有啥事儿就找我,我到时候帮你们办就是。实在不行,你们培养我儿子,到时候让他也去照顾你们。”叶建军虽然说的语气很冲,但这话却真的是很让人暖心。
  虽然他句句不提给越校长和他们两口子养老,但这样也和养老差不多了。
  重要的是叶家人和赵思甜都没有说什么,可见他们是真的很尊重这个能指点赵思甜考出来的老校长。
  别人不知道,反正越家还是很感动的。
  叶建军现在成就很厉害,等以后肯定会比现在好。
  到时候他想养一对夫妻应该也不难,但是越明却在一边拉着自己媳妇儿的手说:“咋的,我就不能照顾自己的叔叔吗?”
  “好好,你们都能照顾我们。”越校长笑着道。
  周围的人也都笑了。
  走了一个让人觉得厌烦的女人,婚礼还是很顺利的举办完了。
  这次宋丽梅就要以女主人的身份住在这里了,还好的是她在这里已经住了很长时间了,倒没有过分拘谨。
  就是第二天早上她有点不自在的来赵思甜家串门。
  看她脸红红的,赵思甜还以为两人之间有什么不和谐的事儿。
  结果她是来问怎么避孕的。
  “你结婚前怎么不问啊。”
  赵思甜奇怪的道。
  “我虽然是二嫁,但乡下从来不会考虑这种问题。再说,如果我还没过门就提了这事儿,他只怕会不高兴。所以……”
  “我和你说,你怕是都晚了。”赵思甜小声说:“听说,第一次最容易怀上。”
  “真的吗?那可怎么办,今年我接了两部戏,还有一部是电视剧呢。”宋丽梅现在事业心有点重,所以她才会担心怀上。
  “我觉得顺其自然吧。越大哥年纪也不小了,早点有个孩子不是更好吗?好吧,我现在的确是思想已经偏向老年人了。主要是,我整天听他们说这些也习惯了。”才不会承认,自己的确是有点儿年纪大了。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灵上的。活了两辈子的人,自然会有点老年人的思想。
  宋丽梅摇了下头道:“我一直觉得你是一个看得很通透的很,这种没有什么不好,总好过活的糊里糊涂。”
  “可是有时候,也缺了年轻人应该有的东西。我觉得你为事业拼搏很好。不像我,现在已经快过上养老的生活了。”赵思甜觉得,要是养养花,种种草了。
  宋丽梅却笑了,说道:“你还真的以为自己能轻松的下来吗?不要忘记了,等过一段时间等越大哥缓过劲儿来,你也别想着轻闲。”
  “啊,我差点忘记答应他写小说了。瞧我这脑子,看来得提早构思起来了。”在编剧方面也不是天天有剧本,就算是有,也不用象以前那样用手写来涂去了。现在有电脑了,虽然很笨重,但是改稿子,打印文件什么的都可以做到了。
  社会在进步,她不是跟着进步,而是最快熟悉的那一批人。
  宋丽梅出去就找社区主任了,倒是很快找来了一些用品。但还有用呢,她就要进组拍戏了。
  还好是一部家庭伦理剧,都在A市中拍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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