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啊,我来做饭吧,倒不用你来做。”她上去就要去烧火然后再做个菜。 哪知道叶明宇摇头说:“不是要将我当成自家人,怎么我偶尔做个饭都不行吗?” “倒也不是不行,就是我觉得有些东西你找不到,要不我帮你吧。” “行。” 叶明宇顿了一下看了看外面说:“他还没起呢?” “嗯,一晚上没有睡,起的自然会晚了。”赵思甜觉得应该缓和一下这兄弟之间的关系,于是就道让:“他很担心你的,虽然嘴上不说,但是一晚上就怕你干点什么可怕的事儿出来。” “我知道,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了。大嫂,你能不能接受我啊。” “你还是头一次将我叫成嫂子,当然可以了。”赵思甜微微点头,她也不是3什么小气的人,怎么就不能接受他了。 “谢谢。”他有点不好意思的道。 说完了,还轻咳了一声。 “你以前也会做饭给我吃,但是吧,有点不太好吃。”叶明宇含笑说着。 “行,那你做吧。我不管了。”赵思甜说完就走。 叶明宇郁闷,他终于知道自己为啥没有女朋友了,这话对女人来听是不是有点过分,不然她怎么好像生气了。 “大嫂,对不起,这些话我不该说。”他轻咳一声,有些不好意思。 赵思甜倒没在意,可是刚进来的叶建军有意见。 他昨天还是个弟控,这会儿转眼就变成了媳妇控,一把搂过她说:“你没事儿吧。你怎么可以这么说自己的嫂子呢,她虽然做饭不好吃,但是要是没有人做饭的时候还是会做的。再说了,也能吃到嘴里,算是不错了。” “我不管了,你们来吧,真没有想到你们是这样的兄弟。”一起来讽刺自己,说好的保护自己呢。 他真的是相当郁闷,直接转身就走了。 早饭就交给他们吧,然后自己去哄孩子。没有一会儿保姆就来了,问赵思甜是不是去上班,孩子用不用抱去别的地方了。 “我觉得不用了,你也不用怕,二伯是个英雄。即使是去世也没有给大家和国家填麻烦。所以这样的他,我们真的不用怕。” 保姆也点了点头道:“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让人尊敬的人,所以也从来就没有怕过。” “那就没事儿了,麻烦你了先带孩子去正屋住。以后爷爷奶奶回来搬侧屋住就行了。” “不用了,我去侧屋住,让孩子住客屋吧。” 叶明宇走进来道。 他说的很坦然,而叶建军道:“就听他的,都是一家人怕什么。” 就这样,叶明宇被安排进了侧屋。 他这一天没出去,然后到了晚上的时候叶爷爷和叶奶奶回来了,他们因为在医院住了一夜,所以情况好了不少。但两人情绪不高,还担心叶明宇就来了。 见到人没事儿,就希望他能好好的,却不知道怎么安慰。 叶明宇却不用他们安慰,只说自己可以振作起来:“以后我就要长久住到叶家了,因为我想将自己的生意全部转移到A市来。” “好好,从今天开始就让小军好好照顾你。” “这倒也不用。” 叶明宇刚说完这句话,就见叶奶奶大声说:“叶建军你过来一下。” 不是,这怎么就叫人了呢? 叶明宇苦笑不得,然后叶建军就从外面飞也似的跑进屋来,眼睛都有些红了。 是急的。 看来,他以为这屋里是发生了什么事儿。 跑的快,很着急似的。 进来就问:“发生了什么事儿,爷爷奶奶你们谁不舒服。” 叶爷爷打了他一下道:“你在胡说什么,我们叫你过来是让你多照顾一下明宇。他是咱们一家人,也是你弟弟。” “我当啥事儿呢,我还能让他吃亏不成吗?爷爷奶奶,我也是叶家的孩子啊,咋的我还是捡来的不成吗?”叶建军这个郁闷,他原本就被父母因为叶建设的事儿而闹心,这倒是好,好不容易来个真弟弟,结果又被爷爷奶奶给偏心了。 看来,自己就是这个命啊。还好,有媳妇儿和孩子了,也不算是太孤单。算了,认命吧。 他看叶明宇就更不顺眼了,道:“看啥有什么让我帮忙,快说,我还有的很多事儿要忙。” “倒是有一事,就是办厂子有些难处,大哥帮个忙吧。” “走走走。” 叶建军就将人拉走了,然后就去忙事业去了。其实他本来是不想去的,但没有想到被人硬拉着去干事业了。 还好,他就当散心了。 叶建军还是很厉害的,给他弄到外面就以帮他适应A市为由帮着自己干了一整天的活儿。 赵思甜在家等了一整天也没有看人回来,她也不知道叶建军将人拉走干嘛去了。 本来以为只是带着他出去散心,但谁家散心散到现在还不回来,这饭都做好半天了,结果人还没有回来,眼见着都黑天了。 她就去问叶爷爷和叶奶奶,叶爷爷说是让叶建军照顾叶明宇一同出去了,说是去帮叶明宇创业,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半天没有回来。 赵思甜点了点头,也不知道叶建军去怎么帮助叶明宇了。 正想着两人回来了,叶明宇看来好似被掏空了一样,回来就对着赵思甜摆了下手说:“你是怎么受得了你这个男人的,简直太能折腾人了。” “咋了?”赵思甜眨了下眼,结果叶建军吼道:“别和我媳妇儿胡说,她一个写小说的,能把你这句话想到八百个意思。” 叶明宇无语,不至于吧,他与叶建军连兄弟都不像,更不要说是别的了。 她不能想的更多了吧。 于是就说:“你的男人支使我给他干了一天的活,算了一天的丈,我头都忙晕了。” 他这样一说,叶爷爷给了叶建军一下道:“我是让你帮助明宇,你怎么还使唤他啊。” “我就是在帮助他啊,他对A市不熟悉,我在让他熟悉一下怎么了,不熟悉怎么在之里做生意。” 叶建军说的理所当然的,赵思甜在后面差点笑出声来,自己的男人果然一点亏也不吃啊。心里难受,就把这想法完全反馈在叶明宇身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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