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550章 帮助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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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啊,我来做饭吧,倒不用你来做。”她上去就要去烧火然后再做个菜。
  哪知道叶明宇摇头说:“不是要将我当成自家人,怎么我偶尔做个饭都不行吗?”
  “倒也不是不行,就是我觉得有些东西你找不到,要不我帮你吧。”
  “行。”
  叶明宇顿了一下看了看外面说:“他还没起呢?”
  “嗯,一晚上没有睡,起的自然会晚了。”赵思甜觉得应该缓和一下这兄弟之间的关系,于是就道让:“他很担心你的,虽然嘴上不说,但是一晚上就怕你干点什么可怕的事儿出来。”
  “我知道,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了。大嫂,你能不能接受我啊。”
  “你还是头一次将我叫成嫂子,当然可以了。”赵思甜微微点头,她也不是3什么小气的人,怎么就不能接受他了。
  “谢谢。”他有点不好意思的道。
  说完了,还轻咳了一声。
  “你以前也会做饭给我吃,但是吧,有点不太好吃。”叶明宇含笑说着。
  “行,那你做吧。我不管了。”赵思甜说完就走。
  叶明宇郁闷,他终于知道自己为啥没有女朋友了,这话对女人来听是不是有点过分,不然她怎么好像生气了。
  “大嫂,对不起,这些话我不该说。”他轻咳一声,有些不好意思。
  赵思甜倒没在意,可是刚进来的叶建军有意见。
  他昨天还是个弟控,这会儿转眼就变成了媳妇控,一把搂过她说:“你没事儿吧。你怎么可以这么说自己的嫂子呢,她虽然做饭不好吃,但是要是没有人做饭的时候还是会做的。再说了,也能吃到嘴里,算是不错了。”
  “我不管了,你们来吧,真没有想到你们是这样的兄弟。”一起来讽刺自己,说好的保护自己呢。
  他真的是相当郁闷,直接转身就走了。
  早饭就交给他们吧,然后自己去哄孩子。没有一会儿保姆就来了,问赵思甜是不是去上班,孩子用不用抱去别的地方了。
  “我觉得不用了,你也不用怕,二伯是个英雄。即使是去世也没有给大家和国家填麻烦。所以这样的他,我们真的不用怕。”
  保姆也点了点头道:“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让人尊敬的人,所以也从来就没有怕过。”
  “那就没事儿了,麻烦你了先带孩子去正屋住。以后爷爷奶奶回来搬侧屋住就行了。”
  “不用了,我去侧屋住,让孩子住客屋吧。”
  叶明宇走进来道。
  他说的很坦然,而叶建军道:“就听他的,都是一家人怕什么。”
  就这样,叶明宇被安排进了侧屋。
  他这一天没出去,然后到了晚上的时候叶爷爷和叶奶奶回来了,他们因为在医院住了一夜,所以情况好了不少。但两人情绪不高,还担心叶明宇就来了。
  见到人没事儿,就希望他能好好的,却不知道怎么安慰。
  叶明宇却不用他们安慰,只说自己可以振作起来:“以后我就要长久住到叶家了,因为我想将自己的生意全部转移到A市来。”
  “好好,从今天开始就让小军好好照顾你。”
  “这倒也不用。”
  叶明宇刚说完这句话,就见叶奶奶大声说:“叶建军你过来一下。”
  不是,这怎么就叫人了呢?
  叶明宇苦笑不得,然后叶建军就从外面飞也似的跑进屋来,眼睛都有些红了。
  是急的。
  看来,他以为这屋里是发生了什么事儿。
  跑的快,很着急似的。
  进来就问:“发生了什么事儿,爷爷奶奶你们谁不舒服。”
  叶爷爷打了他一下道:“你在胡说什么,我们叫你过来是让你多照顾一下明宇。他是咱们一家人,也是你弟弟。”
  “我当啥事儿呢,我还能让他吃亏不成吗?爷爷奶奶,我也是叶家的孩子啊,咋的我还是捡来的不成吗?”叶建军这个郁闷,他原本就被父母因为叶建设的事儿而闹心,这倒是好,好不容易来个真弟弟,结果又被爷爷奶奶给偏心了。
  看来,自己就是这个命啊。还好,有媳妇儿和孩子了,也不算是太孤单。算了,认命吧。
  他看叶明宇就更不顺眼了,道:“看啥有什么让我帮忙,快说,我还有的很多事儿要忙。”
  “倒是有一事,就是办厂子有些难处,大哥帮个忙吧。”
  “走走走。”
  叶建军就将人拉走了,然后就去忙事业去了。其实他本来是不想去的,但没有想到被人硬拉着去干事业了。
  还好,他就当散心了。
  叶建军还是很厉害的,给他弄到外面就以帮他适应A市为由帮着自己干了一整天的活儿。
  赵思甜在家等了一整天也没有看人回来,她也不知道叶建军将人拉走干嘛去了。
  本来以为只是带着他出去散心,但谁家散心散到现在还不回来,这饭都做好半天了,结果人还没有回来,眼见着都黑天了。
  她就去问叶爷爷和叶奶奶,叶爷爷说是让叶建军照顾叶明宇一同出去了,说是去帮叶明宇创业,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半天没有回来。
  赵思甜点了点头,也不知道叶建军去怎么帮助叶明宇了。
  正想着两人回来了,叶明宇看来好似被掏空了一样,回来就对着赵思甜摆了下手说:“你是怎么受得了你这个男人的,简直太能折腾人了。”
  “咋了?”赵思甜眨了下眼,结果叶建军吼道:“别和我媳妇儿胡说,她一个写小说的,能把你这句话想到八百个意思。”
  叶明宇无语,不至于吧,他与叶建军连兄弟都不像,更不要说是别的了。
  她不能想的更多了吧。
  于是就说:“你的男人支使我给他干了一天的活,算了一天的丈,我头都忙晕了。”
  他这样一说,叶爷爷给了叶建军一下道:“我是让你帮助明宇,你怎么还使唤他啊。”
  “我就是在帮助他啊,他对A市不熟悉,我在让他熟悉一下怎么了,不熟悉怎么在之里做生意。”
  叶建军说的理所当然的,赵思甜在后面差点笑出声来,自己的男人果然一点亏也不吃啊。心里难受,就把这想法完全反馈在叶明宇身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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