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547章 弟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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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建军真的是说的非常直,直到叶明宇想抬手揍他。
  可是想想,他的确实是揍不赢的。只能冷冷的说:“你在说什么话,我怎么神神叼叼了。”
  “动不动就觉得未来怎么样,不是神神叼叼是什么呢?”叶建军一边走一边说,一点也不给对方留面子。
  叶明宇却有点奇怪的道:“难道你媳妇儿就不说这类话了?”
  他以为,能重生回来的人总能占得一点先机。尤其是赵思甜以前还是做生意的,她怎么可能不提呢。
  但完全没有想到,人家叶建军道:“她是有知识,有想法,你是胡说八道。”
  叶明宇撇了一下嘴角,这个男人有时候说话是真的非常不好听。
  算了,反正自己又不和他过一辈子,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他把人送回家,等进去一瞧发现父亲竟然已经换好衣服等着了,看来对于出去吃饭还挺期待。
  叶明宇马上道:“我这就去接赵叔叔过来,他老人家想说想去吃火锅,要不咱们去吃火锅怎么样,有包间儿。”
  “行啊,我也好多年没吃了。把你爷爷奶奶都带上,咱们一大家子去。”
  听他这么一说叶明宇马上就转头去接人,他真的是太高兴了,把赵老六夫妻两人都接了,然后又去接赵思甜。
  她走出来怔了一下,道:“你怎么来了。”
  “接你去吃饭,叶建军去接你弟弟和他的未婚妻了。”
  “啊?不是说就我们几个吗,怎么突然间带上这么多人。”
  说完上了车,听到叶明宇有点激动的声音道:“我父亲头一次要求要这么多人一起吃饭,所以我觉得还是要应他的要求才好,何况他说一家人,你们赵家不也是一家人了吗?”
  赵思甜微微一笑,然后道:“好吧,其实没啥事儿我们可以一起吃饭,这没有什么。”
  不就是吃个饭吗?
  瞧把他给高兴的。
  很快他们到了离不远的火锅店。
  这个时间天冷了,有暖气的地方还没有开始供暖,有点挺冰冷的感觉。
  正好适合吃火锅,这一大家人就上了两只铜火锅,然后一大群人坐下来其乐融融。看来叶建军已经与秦书书说了叶平南的事儿,她也没有对他露出什么害怕的表情。刚开始有点拘谨,然后看到赵思甜回来就放松了一下。
  年轻的人守着一个锅,年纪大的人一个锅,大家点了很多菜,这一顿就得五六十到一百块钱。
  叶平安先给自己的二哥摸了摸脉,然后说:“您现在不能喝太多的酒,但是一杯应该不要紧的。”
  “我已经好多年没有喝酒了,今天就开个荤。”
  “行行,那就少喝一点。”
  大家都喝了点酒,等吃的差不多了,叶平南就道:“对了明宇,你的工厂买到了吗?”
  叶明宇马上道:“已经办妥了,很快我们就能在A市定居了。”
  “那可挺好,以后我们就能总吃这家的火锅了,味道还不错的样子。”
  叶建军哈了一声道:“你以为A市那么容易扎跟吗,你得努力啊弟弟。”
  叶明宇笑着说:“一定一定,大哥你在这里混的风声水起,我也是可以的。”
  赵思南用手戳了一下自己姐姐小声的说:“我姐夫咋了,怎么阴阳怪气的。”
  “可能,这几天吃坏了肚子,心情不好。”
  “原来吃坏了肚子啊。”看着不太像呢。
  赵思南抓了抓自己的头,总感觉气氛有那么点微妙。
  大家开开心心的,叶建军与叶明宇来回讽刺对方的话也少了一些。
  吃过了饭之后,他们这一家人就走着回家了,叶平南被推着,一路笑得很欢快。甚至还去周围的公园走了走,说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来这里了。
  叶爷爷说:“这一段时间国家变化很大,你看看多好山河啊。这是你努力得来的,以后咱们的国家只会越建越好。”
  “是啊,会越来越好的。明宇啊,你以后就是个有家族的人了,无论做什么事儿都要要听爷爷奶奶搞乱,还要孝顺他们听到没有。”
  “听到了,我这不是很听话吗?”叶明宇笑着说。
  “你啊,嘴总是这么硬。”叶平南摇着头。
  而叶平安道:“他算是个乖孩子,不象我家建军从小就犟,是个犟种。”
  “我家的又何尝不是犟种呢。”叶平南摇了摇头,然后道:“现在最大的遗憾就是他没有成家立业,要是他如建军一样省心,我得多开心啊。”biqubao.com
  叶建军笑道:“二伯,你当别人都和我一样能随时遇到这么好的媳妇儿吗?”
  他说完之后,大家就都哈哈的大笑起来。
  不一会儿,他们回到了家。
  叶平南说有点累了就进屋休息了,他毕竟很久没这么折腾了。别人也都喝了酒,所以进屋休息了。
  赵思甜带着自己的孩子睡,他们家这不是来了亲人,所以保姆就不在家里住了,晚上的时候会去别的地方住。
  孩子就交给叶思甜带,有时候会让叶奶奶带。
  叶明宇也进屋睡觉了,他睡觉前还让叶建军给弄一杯茶,说是不喝茶第二天会有点不舒服。
  叶建军就给他找了茶,两人就喝了才睡。
  不得不说,经过这次吃饭,他们两个人似乎没有以前那么犟嘴了。
  赵思甜拍着孩子睡完了觉,对叶建军道:“你终于有了一个挺喜欢的弟弟吧。”
  其实她心里很明白,叶建军对叶建设也并都是恨,至少小时候不是恨,还有那么点爱的。
  如果不是叶平安与钟梅太偏心,或许就不会这样了。
  当然也全怪叶建设心术不正,总想排挤叶建军。
  叶明宇就不一样了,他聪明,对工作很认真。不说完全像叶家人,但是,也有着叶家人的特性。
  这无疑是他最想要的弟弟。
  这些天就看出他其实内心是开心的。
  “什么什么,我干什么要弟弟啊。我只不过是二伯照顾他,要不他就孤孤单单一个人了。”叶建军突然间又道:“我就觉得,他好像不报仇了就没事儿可做了一样,不给他找点事情做,怕他会成为二溜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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