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前世来到他们家的时候大叔已经好很多了,但听说因为治这个病花了很多钱,他们家欠了别人一屁股债。 为了还债,他们家基本上每天都要饿肚子。却在接到‘切’(东北方言,客人的意思)之后就把家里仅有的一点东西拿出来招待。 这也是赵思甜感动的地方。 他们真的又饿又渴,这些吃的喝的就是救命的东西。 冬天本就不容易找到一些吃的,他们这么做很感人。 可惜她回去之后想拿点自己家的东西送过来,但王大成和他妈都说她是败家,是想饿死他们一家人。于是,她当时也没有还上这份人情。 都已经是自己经济独立了,才把人情还上,但那个时候已经和现在不同了。 最困难的时候你没有出手相助,总觉得缺少些什么。 这次她来了,看了这家的情况和前世也没有差多少。 聊了会天,然后大婶帮她装好了柴。 赵思甜又进屋喝了点水,但是觉得要是扔两百块钱他们家可能会被吓得不敢要。所以,她就偷偷在那里留下了十块钱,也没告诉别人,背着柴就走了。 她走后大婶进屋,结果看到被子下面多了十块钱。她吃了一惊说:“这钱哪来的啊。” “我看到那个林场来的女人摸了一下,她不会用十块钱买咱家的柴吧,这也太多了。快给人家送回去吧,咱家不能占她便宜。” 大婶连连点头,可是说道:“我也不知道她叫啥,也不知道她在哪个林厂做活,这钱可咋给啊。到底太年轻了,咋给这么多钱啊。” “我觉得他们肯定不会来这一次,没准过些时候还会再来,到时候你就还给她吧。” 他们本来想着绝对不能乱花别人的钱,所以就将十块钱放着也没有动。 但是赵思甜也猜到他们就会这么办,所以在回去之后就将附近一个挺有名的大夫给找了过来去大婶家看大叔的病,提前把钱都给好了。 就让他去治,到时候就说谎要个几块钱就行。 那大夫心领神会,去了之后也按照赵思甜所讲并没有向他们要多少钱。 可把这两人乐够呛,然后也打听到了赵思甜的位置。 赵思甜笑着说:“其实我当时留情是想你们帮我们弄一些引柴,毕竟我这手也不禁刮。可是后来就给忘记了,反正以后还要去要柴的,你们先存着,不够我们再去。” 这样一说大婶放了心,回去之后还真的存了不少的引柴,当然家里急用钱,钱也就花了。 毕竟活都干了,大不了再多给攒一些柴就是。 赵思甜也去了两次,然后这叶建军就已经说自己家的车要过来了。他要去办事儿,自然要让赵思甜安全一点儿,就对外说她怀孕了,让她赶紧家去。 大家也都没起疑。 毕竟这女人嘛,尤其是年轻人,怀个孕也很正常。 叶建军把赵思甜送到县里就去联系自己的爷爷,想让他也跟着回去。 哪知道的确是见到人了,但他说自己也找到了一伙很奇怪的人,应该是打劫自己家车的人。叶建军听后都懵了,对着叶爷爷道:“爷爷,你觉得那些人真的有可能是我的仇人一伙吗?”他啥时候整了这么多的仇人啊,人人都想劫他的车。 叶爷爷道:“肯定,那些人连你车是哪天来的都知道了。不劫你的车,难道劫我的车吗?” “咋的,我不就运点零件和绵花吗,这么值钱吗?” “可能吧,我觉得肯定是有别的原因。你难道没有想过,他们其实是一个人派来的两伙人吗?为的就是让你的工厂进行不下去。”赵思甜觉得王大成应该没有这么深的计算啊。 尤其是他在监狱,怎么可能有这种能力呢。 就算他有,对外界的情况也不可能有这样的熟悉啊。 她皱紧了眉头,连叶建军也摸着自己的下巴说:“就王大成那个混蛋,会有这样的能力吗?” “没有,那就有一个可能,他之前在监狱里认识的人帮的忙。比如说,那个工厂的真正主人。” “你说的没有错,那个人确实有这个可能。只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是想替王大成报仇啊?” 叶建军道:“那真的是个挺讲义气的人呢,我倒很想见识一下。” “他想给王大成报仇,你就算与他认识也是白搭啊。到时候,人家还是会找你算账的。” 赵思甜摸了一下自己的下巴,那个男人的确是十分难搞。 如果真的是他,那她有必要去看一看了。 “你别想多了,马上给我回家去吧。和爷爷一起,对了爷爷,你见到了自己的……恩人了?” “见到了,她现在过得很幸福。我也放心了,可以离开了。”叶爷爷道:“我把之前查到的那些事儿告诉你,然后我就和思甜离开了。” “行,爷爷那我们去买票吧。”赵思甜其实不想回家,但眼下也得和爷爷一起回家,然后再想办法。 叶建军听他们两个想回去就点头放心了,他现在可没有心思照顾这两个人。 等他们上了火车,叶建军就转身回去,与那些男人们混在一起。 因为要去劫车,所以他们就吃吃喝喝。 叶建军没有想到这两伙人竟然都还不认识,他们都在县里准备,还都睡这个小小招待所,可是都没有任何联系。 他细心观察,就发现他们的确都是冲着自己家的车来的,因为两人分两伙躲在县道上。 就等着车来了,到时候一起冲去劫道。 他还没有来得及告诉车里的人呢。 只希望他们几个身手都不错,到时候这些人压不住他们这两群。 当天晚上,他的两辆车慢慢的走了过来,可以看出司机开车很稳当。 这两伙人并没有带什么武器,最多只有铁棍子。 没有刀,倒是一点儿也不怕的。 他们这伙与另外一伙似乎也察觉到了对方,所以自觉的一人一辆车。 这就有点过份了,怎么就没有内斗呢? 还是那个让他们来的人吩咐,如果碰到了同行不要内斗? 无论如何,把他们都抓住,以后就好说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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