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485章 赵思南考中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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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思南没啥事儿,晚上会去陪一下秦书书。她还在黄征那里工作,现在工资已经涨到了一个月一百多了。
  她完全不需要向家里要钱,甚至足够自己花用了。
  有时候还会买东西给赵思南做些衣服和鞋子袜子,总之就是个很会过日子的女人。
  对于她这么会过日子,赵思南只会觉得很可怜。
  他知道别人家的小姑娘每年都有不少新衣服,毕竟自己姐姐的情况摆在那里。自己的姐夫也常常给她买衣服,买首饰,买各种各样的东西。
  可他呢,大学还没有读,哪有钱给自己的女朋友买这么多的东西。
  正巧,他的姐夫让他去工厂帮着干点活。那不是正好嘛,到时候他总不能让自己白帮干,给一点钱也好,给未婚妻买点儿衣服。
  这样一想,晚上就非得要让叶建军带自己去。
  叶建军道:“在我那儿干活就得听我的,而且活不轻,能受得了吗?”
  “肯定能啊。”
  “行,到时候别向你姐告状,你要敢告状看不削你。”
  于是第二天他就带小舅子去了,到那里先给他找了些没有啥技术性的体力活。当然,也不是那种能把人累死累伤的。
  但是赵思南干的很累。
  他从小到大一直在被要求读书,虽然也跟着干点庄稼活但并不多。
  这会儿突然间全天干活他还是有点受不了的。
  但还是坚持下来了,就是有点热,和工厂里别人一样把衣服脱了。
  然后看姐夫直喵他,不由十分奇怪。
  没一会儿等吃饭的时候叶建军竟然说:“小子啊,弟妹能看中你吗?”
  “咋了,我哪里有问题。”
  叶建军啥也没说,把自己的背心一脱,然后对周围的男人说:“来,把你们的衣服脱了,给这个白斩鸡见一见世面。”
  刷刷刷,赵思南感觉到了来自男人们的深深恶意。
  和他们这群带着肌肉的男人一比,自己确实有点白斩鸡了。
  “这么说,女人喜欢带肌肉的?”幸亏自己还没当着秦书书的面脱过衣服,不然真的是要被鄙视了。
  “那是当然了,我媳妇儿当初和我结婚的时候看到我一脱衣服眼睛都直了。那脸红的,和胭脂似的。嘿嘿,以后无论有啥事儿,只要是我一脱衣服,她就马上服软。”一个工人马上吹道。
  叶建军也说:“我媳妇儿还爱摸呢,没啥事儿就摸摸,说是很好摸。”
  “我媳妇儿会画画,还说我这个是标准的体型,要给我画呢。”
  赵思南插不上嘴,但大受震撼。
  “姐夫你快告诉我,要怎么才能长肌肉。”
  “练啊,你瞧瞧你一点劲儿都没有。从今天开始你就在我这儿练,坚持一个月怎么也能练出一两块来。”叶建军拍了拍小舅子的肩膀,然后说了装车的工作最能练用肌,练腰力,这事儿以后都能用上。
  别到时候抱媳妇儿上花轿再抱不上去,那就丢人了。
  “那倒不用担心吧,书书她挺瘦的。”赵思南一想到对象,脸上染上一层红晕。
  “女人是瘦,可是穿上结婚时候的衣服呢,万一再有了孩子呢,你给我好好练,至少要抱得起一百五十多斤来回跑的体力才行。”
  被叶建军这么一说,他就想到自己姐夫确实很有力气,没事儿还抱着自己的姐姐来回走。
  姐姐怀孕的时候他都抱着,一点儿也不费力气。
  想到这里他就真的开始按照叶建军的说法开始练了,练的就还挺认真的。
  可惜回去之后不是腰疼就是腰疼,看的赵思甜直心疼,就劝道:“让你去你姐夫那干点活儿,不是让你去他那里受罪,你瞧瞧累成啥样了。”
  倒也没瘦,看着结实多了。
  “姐,男人的事儿你别管,我肯定能干好的。”现在钱不钱的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能把身材给练出来,不然结婚的时候肯定被秦书书给鄙视了。
  赵思甜中知道他存在这种心思啊,但瞧他干的认真也就没拦着。
  还得感谢叶建军,也不知道他是用什么办法把自己弟弟的心拉去了,连高考成绩都不那么担心了。
  否则他整天也不知道想多少遍,只怕连觉都睡不着。
  现在可好,早上出去晚上回来,一点高考的事儿也不问了。
  转眼间就过了半个多月,赵思甜往家里打电话一直让父母接到了信别拆开,一定要打电话过来。
  如果考上了大学,他们一家人就一起回去,到时候好办升学宴啊。
  没有想到,刚叮嘱不过几天,赵思甜就接到了父母的电话。
  两人一起到县里打的,听起来有点激动。
  “你们快回来吧,你弟考上了。和你当时的录取通知书差不多,我看着是A大。”
  “真的假的?”
  “真,真,但我们没敢说,把通知书藏起来就给你打电话了。”
  “行,我们马上准备一下回去。”
  希望真的是A大,毕竟父母说没细看,就光顾着想给他们打电话了。
  她特意跑到了叶建军的厂子找他人回来,然后把父母说情况交代了一下。
  “这就怪了,通知书一般人都不会动的。为啥爸妈要藏起来,还不敢细看。”赵思南奇怪的问。
  “这事儿有点不正常,你没问问吗?”叶建军也和赵思南是同样的想法,所以就问了一下自己媳妇儿。
  “别说了,我当时听到可能是A大就光顾着高兴了,完全忘记了多问问。但现在爸妈都回村了,咱们还是马上准备一下回去吧。”
  赵思甜知道,家里一家要办升学宴的。
  自己那会太突然家里也没办的太隆重,但是自己弟弟考上了,那肯定早有准备的。
  “行,我马上就去工厂那边交代一下,然后咱们开车回去,带着孩子。”
  孩子肯定是要带着的,毕竟他不能长时间离工自己的妈妈。
  三个人连夜准备,虽然是回去四个人,但是东西带了一车。
  不为别的,这孩子自己的东西就装了一大麻袋。
  没办法,小孩子要用的东西太多了,少一样都觉得不合手。
  准备好了,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出发了。
  本来叶爷爷和叶奶奶也要跟着,但家里的踏雪小宝宝也是太小了,别人都不会照顾,只能是他们留下看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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