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军冷哼一声,道:“这家暴也不能打死人啊,我说的是给你生孩子得拼命。这你都没有想到,可见这脑子真的不太好用了。” 沈英摸了摸鼻子,然后道:“我没经过,所以没有想过。你说的也对,我确实有些想的太轻松了。就像你说的,我应该更加用心去追他才行。” 听到他这么说,叶建军放了心。 至少这次看来沈英二哥是真心的。 这样他就放心了,以后也可以象之前一样的相处。 回到家与赵思甜一说,她竟然道:“不会是之前的姜护士吧,她为人挺有正义感的,然后对二哥还很好。” 也不知道这两个人为什么凑到了一起,还是二哥先动的心,就挺奇怪的。 不过这样也好,她再见二哥不用总是躲躲闪闪了。 他们两人放了心,然后赵思甜就专心的想着要怎么给自己的弟弟补课。 其实该想的招已经想了,现在就看他的毅力了。 当然了,运气也要占一部份。 紧张的时候,赵思南突然间打电话来,说是老师家的房子突然间着火了。 赵思甜吓了一跳,然后道:“你怎么样,你老师一家怎么样。” “他们没事儿,然后我们查到了,是那个姓华的放的火。所以,他已经被关起来了。” “他怎么会这么坏啊,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赵思南说明了原由,竟然是那个小子一直想考的比他好,但是总也追不上,于是就用了找麻烦的办法,想让赵思南也松泄下来,不想让他考上大学。但万万没有想到,他住到了老师家。 然后,万万没有想到他这些天出现在了老师家周围,然后大家都很小心注意了。 没有想到的是,还是着火了,还好老师家的孩子半夜总哭,所以大家都被哭醒了。 就在这时候起火了,赵思南与老师家人们都逃了出来。又加上还是夏天,所以倒也不是很冷,邻居又多,大家就帮忙救火,很快就把火给灭了。 然后,大家在第二天就抓到了来看情况的华正容弟弟,将他扭送到公安局去了。 去了之后他本来想不承认的,但是有好多人看到过他在这周围走来走去,于是被带去一审,他到底年轻,很快就承认了。 虽说是没能被直接送进监狱,但也要送去少年组织好好的教育才行。 反正,他两三年内是出不来了,这次高考也没有办法参加。 赵思甜听后冷哼一声,那个华正容的弟弟其实前世是考上了中专的,然后为了供他上学,王大成还让她去家里要钱给他们送去。 她不同意,就被家暴了。 所以,她真的是很讨厌这些人。 听到他们结局不好,她就放心了。 最重要的是,弟弟没有受伤。 可是连累他老师一家了,赵思甜把这事儿与叶建军说了,他马上说:“那位老师不错,这事儿我去一趟,给他重建的钱,不能连累他被白烧了屋子。” 赵思甜十分感谢叶建军为自己家里人着想,上一辈子哪有这种待遇啊。 所以,她连忙道:“谢谢你,为了我弟弟不但拿钱还出力。” “你在鬼扯什么,你弟不就是我弟。咱们两加孩子也不多,你是不是有点想多了。” “好好好,是我想多了,你是对的。那我就给你收拾东西,然后你马上去吧。” 趁着现在能盖房子,要等晚一些就盖不起来了。 叶建军道:“你等好吧,我过去就找建筑队亲自盖房子,到时候不用几天就能把房子盖起来,再布置一下就可以了。” “嗯,你想的对。”赵思甜没有想到叶建军想的如此远,倒是挺佩服他的。 叶建军一个大男人又没有带太多东西,只包了个工文包,里面装着一些自己媳妇儿带着的一些笔记,然后就是钱了。 坐火车只要有个硬座就行,饭的话只带了两袋方面便,来个大茶缸子一泡就能吃了。 还好吃,再放里点咸鸭蛋,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儿。 尤其是现在,能吃起方便面的人可是非常不错的人家了。 坐了几小时火车就到了县里,但已经下午了。他先跑回到了农村的赵家,还买了肉,买了只小鸡,买了好多菜和实用的一些东西。 当初自己在屯子里岳父岳母对自己不错,来一次不能不见一面啊,当然也不能空手去。 一到了赵家,赵老六也宋英真的很是感动,没有想到女婿还有这份心来看看他们,尤其是带了这么多的东西。 赵老六有点嗔怪起来说道:“你说说你来就来了,带这么多吃的干什么。” 叶建军道:“吃贝,这可是我媳妇儿吩咐的,要让你们别太省钱了,要吃好点的。” 赵老六抽了下嘴角,但还是接到手里了。 然后宋英开始做饭,问他想吃什么。 叶建军挑了个简单的说道:“我就吃妈你做的手擀面,打个肉酱卤子,能把人香迷糊了。” “钟,我这就去给你擀面条。” 宋英笑着去做面条了。 他们吃过了饭就问他为啥过来,叶建军就把赵思南的事儿说了。 “这钱怎么也不能让你们两个来出,要出也是我出。” 赵老六还是很要面子的,不想让女婿帮自己家出这个钱。 叶建军道:“这钱谁出还不行呢,爸,你是不想和自己家闺女好好相处了啊?这不是我的工厂挣了点钱嘛,所以就先由我们出,你们还得供思南去上大学,攒着点钱。” 赵老六摇头不同意,最后爷俩差点打起来。 还是宋英说:“要不就当借女婿家的,你别犟了,咱们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要不,就当欠女婿家的。” “行,就这么办吧。”赵老六也不想占女儿家便宜,别到时候让叶家挑自己女儿的理。 明知道他们家人好,但他们也不能得寸进尺。 叶建军也只能答应了,说啥不让他们写欠条,说这样是磕碜他。 事情订下来之后,第二天赵老六就和叶建军去了学校,然后把带来的东西给了赵思南,还找到了那位老师。 他们真的是千恩万谢,还说真的太对不起老师家了,毕竟他们家孩子小,为了自己的儿子连自己家都住不了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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