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都吓了一跳,不知道怎么应付这只狗。 如果她要是凶狠的过来,或许还能喝她几句,然后拿着棍子赶走。 可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呢,对狗这句话如今也适用。 都不用细看就知道这只狗在笑,而且笑得还特别欢快,蹦蹦跳跳的就过来了。 明显是把她们当成亲人一样,老开心了。 其实把赵思甜当成亲人那是应当的,毕竟从小把她给照顾大的。 但是为什么要对宋丽梅也这样呢? 难道因为她们两个长得有点像吗? 这怎么可能? 赵思甜自己先驳回了这个想法,眼见着狗过来了她就想先发治人,治狗的吸引它的注意。 就先伸手要和她握个手什么的,以前自己要伸手,那狗马上过来把大爪子一递,乐的尾巴摇的好像螺旋桨。 但今天他没理她,而是直接跑到了宋丽梅身边和她贴贴。 贴完就算了,还伸手咬了人家的新裙子,接着往自己家的院子里拽。 “……”就很离谱啊。 “你放手,你先放嘴,你的主人刚买了新裙子赔人家,你这还要撕人家裙子呀。是不是想让你的主人破产呀?”赵思甜有点无奈的说,这都这叫什么事儿? 她家什么时候生出这么个赔钱货的? 这时候越明也出来了,一脸震惊之后又相当无奈,他又来拉自己家狗。m.biqubao.com 然后他家的狗狗还是扯着人家裙子不放开。 刚才的情况再次上演。 赵思甜看着手里的袋子,觉得好像又得拿一条小裙子要赔给宋丽梅了。 三个人都很无奈,可就算这次越明狠心的打了自己家狗一巴掌,但她仍然没放开。 赵思甜道:“要不你去串个门儿吧,要不我看她也不打算松口啊。” 还能咋办呢?狗太热情了。 越明就道:“是啊,这位女同志就请你到我家喝杯茶吧?”他真的是万分不好意思。 再扯下去,怕把人家女同志的裙子扯掉了。 宋丽梅也是没有办法,只能点头同意了。 他们又到了越明家,越明给泡了壶茶放在了桌上。 和父母说明了情况,他爸妈都惊呆了,还有点不相信。 “咱们家的狗还没看对谁这么亲呢,这还是头一次。” 然后看了宋丽梅半天,突然间道:“这位女同志,是姓宋吗?” 宋丽梅点了点头道:“你们怎么知道的?”她的电影还没有上映呢,一般人也不知道她的名字啊。 “唉呀,你是不是上河村的呀?”越明的母亲已经站了起来,一脸的欣喜。 “是呀。”别说宋丽梅连一边儿的越明都愣到了,他突然间想到了什么,转头回屋里拿出了一张照片指着给宋丽梅看道:“这个是不是你的母亲呀?” 宋丽梅拿过照片看了一眼,这是一张大合照。里面还真有自己的母亲和襁褓中的自己。 她点了点头看着照片另外两个比较年轻的人和一个小男孩不由得道:“你们是越叔叔和越阿姨吗?我听爸妈说过,你们当初帮了我家很多,那些年还常给我家邮东西。” “对对对,我们当初上山下乡的时候就住在你家了。当时你刚出生,我们和你父母都挺好的。后来我们回来,本来还是通信的,但不知道怎么后来就联系不上了。”越父道。 宋丽梅马上道:“我们家后来发了大水,所以就搬去别的村儿了。” 赵思甜在一边儿,连瓜子儿都嗑不下去了。 这是什么天大的缘分呀,竟然让失散这么多年的亲戚朋友凑到了一起。怪不得狗往家里叼人家呢,这是要报恩啊。 越父越母拉着宋丽梅的手问她父母怎么样了,家里是什么情况? 还说当初他们家可是越明的救命恩人呢,不然也不会拍了这样的照片。 赵思甜道:“那这可真的是缘分了,你们好好谈一谈吧,我先回去告诉爷爷奶奶一声,过会儿再过来。”宋丽梅看来得在家里吃饭了,还是和爷爷奶奶做饭吧,毕竟还给自己带来了那么多东西。 哪知道刚要走越明就道:“你别走了,在这吃吧,我去买菜。” 他看来也很高兴的样子,直接转头就去买菜了。而越父越母也了解到她的身世之苦,都抱着她哭了起来。 当初他们在那边生活很苦,多亏了宋家才能过得稍微好一些,但没有想到失联了。万万没有想到,她的母亲没了,父亲再娶,日子过得也不好。 都说有后妈就有后爹,所以宋丽梅的日子就过得和没娘家一样。 越父越母真的很心疼她,因为当初救越明的就是她的母亲。 赵思甜也在一边兴叹,没有想到两家会有这样的渊源。 很快越明买好了菜,他们就一起做起饭来。 赵思甜只能是趁机回家了一趟,然后越父越母就让她把人也叫来一起吃饭,毕竟如果没有她和她家送给越家的狗也不能把人给找到。 赵思甜哭笑不得,回去将事儿一说。 本来吧叶爷爷和叶奶奶是不乐意去别人家吃饭的,但一听自己家送出去的狗崽立了大功马上就很骄傲的过来了。 过来之后就对自己家的狗一阵夸奖,什么聪明,认亲,什么特别护主。 反正现在越家对自己家的狗真的又喜欢了一层,毕竟它很执着的给带回了恩人的女儿,让他们不再有遗憾。 最重要的是,没有想到她生世凄惨,但是现在却这么努力,他们老喜欢这个女孩儿了。 再加上赵思甜还救过她,所以两家算得上是亲上加亲。 好吧,这个亲指的是狗那方面的。 宋丽梅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在陌生的城市找到了归属感,以前还以为赵思甜这里是她唯一能串门的地方呢。 心中非常高兴,也自愿留下来吃饭。 她还帮着做菜做饭,做活也相当利落。 饭桌刚摆上叶建军来了,他回到家看到家里一个人没有,连狗都没有。 往这边一瞧发现两只狗都在越家。 踏雪怀了孕之后就特别的凶,一般不会离开家,除非是跟着主人。 所以不用想,家里人都在越家。 他就找过去了,结果正好赶上吃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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