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军的小工厂干的是有声有色的,之前是他们去帮黄征的忙,现在黄征在送货的时候也会来帮叶建军的忙。 他会用自己的小车帮着运,甚至是找自己那一方面的关系帮着推销。 这个时候你就看出来了,所谓的人脉也不光光是人脉两个字,还得有人情世故在里面。在这方面赵思甜惊讶,叶建军平时竟然交了那么多朋友她都不知道。 前世也是一样的,她有时候会觉得叶建军可能是因为自己拿不出手才不介绍给他朋友认识。后来才知道,原来他是怕这些人说什么不太好的话伤到她,让她病情加重。 但是,他总会时不时的出去参加个聚会什么的,应该就是见朋友吧。 这些朋友在叶建军有需要的时候是真的帮忙啊,并不会推脱,我有事儿,我没有精力什么的。 连床垫厂都向叶建军的小工厂订了一批零件,还成了他的主要客户。 要知道床垫厂一年的螺丝用老了,还有一些弹簧之类的小零件,这些叶建军他们都能生产。 好像除了赵思甜之外,所有的人都帮上忙了。 她除了帮厂子写的一些宣传标语,还帮着做了一些广告单,没啥事自己走着的时候就贴一贴之外似乎也没干什么事。 后来在闲聊的时候就问越明他们的杂志做不做广告? 越明点了点头道:“当然做了,我们正在拉广告,只不过工厂多半都是国家的,个人是不会花钱做什么广告,而国家的厂也没有必要,看不上什么广告的效果。” 这就是机会啊,以后都是广告效应,但现在的确如越明所说,杂志社是想拉一些广告的,这样可以为杂志社增加一点收益,可花钱的人真的是很少很少啊。 赵思甜是想做的,但是知道叶建军肯定不想让她动用手中的钱,于是就偷偷的和越明商量了几次。 最后发现还是有效果的,然后她就花了钱在越明的杂志上给叶建军他们安排了一个月的小广告。biqubao.com 钱倒是不多,刚刚200块钱。 广告的位置也不大,就是页面最下面的几行字,然后把电话号码写上了。 她默默的写了几个短篇小说给越明,看能不能借着自己以前的名气发了,这样就能把两百块钱挣回来了。 越明说她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一边花钱做广告,一边又想从他的手里把钱扣出来,很是精明。 赵思甜被说的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她也的确是这么想的。 不过怎么说呢,她在这本杂志上的确是有些知名度的,再加上两周发上一篇倒也不太累,然后就把花出去的两百块钱挣回来了。 本来想钱到手再和叶建军说,哪知道稿费没到他就知道了。 据说效果非常不错,最近打电话的,还有来厂子里视察的。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一问之下知道是有本杂志上有他们工厂的广告,几句话交代了小工厂的优势,然后他们自然就是来看一眼了。 结果,这一看就定下了两三个单子。 别看单子小,但可以让工厂支撑好几年。 他一猜就是自己媳妇儿搞出来的事儿,就回来问她,还感谢赵思甜的帮忙。 赵思甜没说自己是花钱做的,只是说越明帮的忙,不过自己答应帮他们再写两本短篇小说就可以。 叶建军就问她短篇有多长,她缩了一半的字数,就说是五千多字。 一听字数少,所以叶建军也就没在意了。 在饭桌上也一直夸奖自己的媳妇儿聪明,能想到这种办法。 叶爷爷和叶奶奶都点头同意,就道:“这大学真的没白读,有知识就是好,不但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也可以让家里的所有人都跟着鸡犬升天……” “老头子,老头子,这成语用错了啊。”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得了。” “行吧,你想什么是什么。” 四个人笑了一会儿,然后叶建军就感谢了自己的媳妇儿,还让她不要劳累。 叶建军一听效果不错,就觉得现在做广告应该是比过后几年要有成绩的多。 因为大家都相信呀,所以她就往以前自己发表的作品的那几家杂志社,或是报纸打电话询问,看看他们也收不收告业务。 现在有些报纸杂志还是看不上所谓的广告的,但有一些就觉得可以为自己的单位增加收入,这样工人的待遇会更好。 赵思甜等找到之后就问他们接不接广告,然后自己写广告语发过去,再把钱打过去。 这个时候的人只要是收了钱肯定帮你办事儿,还专门有人联系到赵思甜,然后愿意替她做广告。 一来二去,叶建军就发现给自己工厂打电话的越来越多,订单自然除了自己出去找的还有意外的几笔。 不多,可是对于他这种小作坊来说是真的非常不错了。至少,可以用来养活好多人,不至于让他们因为失业好几个月没有什么收入。 现在,他们每个月都会有点钱拿了。 虽然比以前少些,可是足够他们生活了。而且时间也比正规上班要自由些,只要是把自己的活干完了,那便没有问题。 赵思甜花了不少钱,又默默的挣了些钱,算是收支平衡了。 有时候还去曲娜家看她的小女儿,学一些孕期的经验。 会么脚抽筋用什么办法,总起夜要怎么办。 曲娜她们家最近也忙,在学区附近把楼买下了,两室一厅的,现在就在装修呢。因为张勇上班了几乎帮不上一点忙,所以全部都是两个女人抱着孩子来回跑。 真的是把她折腾够呛,因为什么都不懂,就得四处问。 而且她还会过日子,绝对货比三家。 赵思甜就劝她自己家装修别总是买便宜东西,毕竟现在要用好的能用好多年。何况还有公公婆婆有时候也来住,不弄好了怎么行。 曲娜也是听进去了,毕竟这楼都是公公婆婆和自己的男人花钱弄的,她的确是不能因为省钱让他们几个住的不舒服。 这样一想,倒还是给公公婆婆打了很好的床,把他们的房间也弄得很是温馨。 现在,曲娜的婆婆总是夸奖儿媳妇儿好呢,自己都用不好的东西,却给他们用好东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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