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414章 弟弟求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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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张勇不是马上就要分配了吗?他是在哪个城市啊?”这几天一直想问,可是总是忘记了。
  “听说就分到A市来了,不过是在郊区,但是每周或者是有时间都能回来看看。不算远,他已经非常满足了。”叶建军也为朋友高兴,想着这么好的闺女如果天天见不着,那得多伤心啊。
  “那可太好了。好像是他那个级别能随军了吧。”那到时候不是可以天天在一起。
  “是能随军的,但是郊区离城里太远了。以后去那上班可能会不方便,所以他们已经决定不去随军了,就先在A市这边住下。看以后情况,我觉得等到时候有通勤车,倒是可以去。”
  “是啊,天天见女儿多好呢,只是不知道曲娜以后要分配到哪里去。”
  “找找关系应该能分到A市吧。”
  “那倒也是。”曲娜留在A市的可能还是很大的,毕竟是军嫂,又自己带着孩子。
  反正她这方面是不要紧的,名声已经闯出去了。不少单位已经开始联系她了,到时候留在A市应该没有问题。
  就是有点担心家里的弟弟,来年就要高考了也不知道他能考成什么样子。
  没有想到当天下午就接到了自己弟弟的电话,第一句话就是让赵思甜救救他,赵思甜一脸问号道:“你怎么了?需要我救救的。”
  原来是赵思南觉得自己学习不太好,怕以后跟不上,需要这个暑假让姐姐帮自己复习一下。
  赵思甜翻了一个白眼儿道:“你可算了吧,你就是想来这里和书书见面吧,但是她寒假也要回家去的呀。”biqubao.com
  “姐,你可真的是一月傻三年,她回家的事我当然知道了。我就真的是想复习,然后好考上A大呀,现在我压力可大了,大家都觉得我可以考上。”他说完这后,还叹了口气。
  “为什么呀?”赵思甜没想明白,所以就问道。
  “谁让我是你弟弟呢,学习还有那么一点儿拔尖儿,大家就把所有的期待都放在我身上了。就是这个寒假,老师们还抢着给我补课,但我想了想还是想去你那儿学一学。我觉得你比他们教的好,如果让他们给我补课,那日子真的没法过了。”他就是怕被骂,要是不去姐姐那里,怕是被拉扯的没有有点空间了。
  赵思甜直接笑了,就道:“那行吧?你和父爸妈说一声,自己能坐车过来吗?”
  “肯定能啊,我都做了两三次了。到A市我都能找到你家了,放心我丢不了。”
  赵思甜还是有点不放心,就让他买了票之后给自己打电话,到时候好去接。同时,坐火车的时候不许与陌生人搭话,也不能随便跟别人走。
  赵思南在另一边很兴奋的点头。然后就欢呼着去买票了。
  就好似来姐姐家,能躲开一些大事儿似的。
  放下电话,赵思甜就把这事儿和叶建军说了。
  叶建军也说:“正好,寒假的时候有个人陪你挺好的,还能有点事儿做。我天天上班也不能总陪着你,省着你无聊,又去写小说挣钱。”现在,他不想让赵思甜写了。她一写起来就非常累,肚子都这么大了哪还能再劳累。
  “那行,咱们后天去接接一下好了。”
  “我去就行,这外面都下雪了,说不上什么地方就结冰了,你可别滑倒了。”叶建军一边把新洗的小衣服晒上,一边道。
  现在还没有上冻,正是洗衣服晒衣服的时候。
  大家会把好久没拆洗的被单,床单什么的都拿出来洗一次,然后都放起来。
  等到了冬天,那想再晒干就难了。
  这些小衣服,小垫子都洗了两次了。自从听说怕这布会弄伤他女儿的皮肤。叶建军,有时间就使劲搓,搓完了就晒。
  这好好的新衣服,现在已经搓的软软的了。
  小孩子穿,完全没有问题。
  “好吧。”
  赵思甜点了点头,但她第二天还是出门了,去了黄征那里。
  不是为了买什么衣服,而是去看一看还在打工的秦书书。
  她虽然也放寒假了,但打算过两天再回去,这两天打的全天工,能挣不少钱。
  当然也是为了帮黄征的忙,因为他去上货了,不在家。
  秦书书就在这服装店里住,然后还能卖货。
  周淑娟有时候会过来陪着她倒也不是那么害怕。
  反正赵思甜今天也没事,就在这里和她卖了一天的货,然后说和她说自己弟弟这两天过来。
  秦书书脸刷的一下就红了,她虽然已经上大学了,但似乎对处对象的事情还有点儿不是那么习惯,很容易害羞。
  赵思甜道:“我弟弟现在是拼了命的想学好,说真的,以前他学习也不错,但是从来没有怎么用功?这次,我还真对他有点刮目相看了。”
  秦书书道:“他有这份心就行,无论他以后能不能考上这边的大学,我都可以和他相处。大不了,我们争取以后分配到一个城市里。”
  “哇,你可真伟大。异地恋可不太好,你们还是尽量考到一所城市吧,最好一所大学。”她也没指望弟弟能考上A大,只要能去秦书书的学校就好。
  至少,以前他的成绩是可以的。
  可是没有想到,等到弟弟过来她给做了一份小测试,等他做后一瞧都怔了。
  不怪他说要考A大,原来这一段时间是真的没闲着,学习提高了不是一点半点儿。
  赵思甜马上使劲拍了拍自己弟弟的背:“说,是什么人给你这么大的动力,能学的这么好。”
  “书,书书。我,我要和她处对象。”
  赵思南现在也不瞒着了,只是说的时候有点结巴,人还好似非常害羞的样子。
  赵思甜点了下头道:“好,你这个答的挺好,去见一见书书吧,她很快就要回家了。”
  “她还在之前打工的地方嘛,那我去见她了啊。我,我应该带点什么东西去呢?”
  “咱们过会吃完饭了你再去,我给她装点饭菜你带着。再给人家买点东西,别告诉我你没钱。”他姐夫可是时常就给邮一点儿的,不可能没钱。
  “我知道了。”赵思南吃完饭拿着饭盒就跑了,速度比来的时候还快。
  果然,为了恋爱,这男人和女人都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自己弟弟以前多马大哈的一个人啊,为了能考上A大那真的是很努力了。
  都说早恋会耽误学习,那要看和哪个人恋爱。和学习好的恋爱,只会把成绩往好了提升。
  为了能考到A大来,为了能和自己的女朋友在一个城市,小伙子真的是拼了。怪不得,自己母亲也没有打电话或是来信反对他们谈恋爱呢。
  如果谈恋爱能让自己儿子考大学,她巴不得自己的孩子多加努力啊。
  扶着腰回家了,想着自己弟弟会给未来弟妹买什么呢?
  赵思南一直想着姐姐的话,他先去了百货找了半天,于是想着快冬天了,就给她买了条围巾,又买了只发音盒。
  这东西现在很少,他到的时候就剩下一只了。
  而且买了还给打包装,看起来挺正规的。
  拿着这个发音盒脸有点发红,因为里面的音乐是小城故事。
  他也不知道,她能不能知道自己的意思。
  拿着发音盒与围巾到了黄征的店子,一进去就发现秦书书比以前真的是漂亮多了。读高中的时候,也没有见她这么抢眼。
  可是进了大城市,再加上整天做服务行业,气质和笑容都变得无可挑剔,倒是把自己比的象一个毛头小子似的。
  “呀,你还真来了,快进来坐。正好这会儿没有人,我给你泡茶去。”
  秦书书忙去给倒了杯茶放在一边的小桌上。
  赵思南将礼物送过去,然后抓了抓头说:“我姐说得给你买礼物,你看还喜欢不。”
  他腼腆,还用姐姐的名义。
  秦书书看来有点失望说:“原来是思甜姐让你买的啊,那就别浪费钱了,要不你送回去吧。”
  “不不,不是的,就是我也想给你买。”赵思南以前的确是有点装的,也不是他如此,所有的男生都一个样儿。
  可是,现在长大了也知道了,自己要再装下去那么媳妇儿可能就跑了。北方的爷们儿,总不能追个女人还得让人家主动吧。
  “你真的也想送我嘛?”秦书书接过礼物问,见他点头,才将东西拆开了。
  “啊,是发音盒,听说挺贵的。”
  “我,我以后会多挣钱。等我来读书了,也想办法出去打工,到时候也能挣钱。”
  “嗯。”有这个想法就好,总比懒着让家里供着强。
  他们一时无言,然后赵思南又把饭盒拿到桌上让她吃饭,自己帮着她收拾店子里的衣服。之前他也来过,知道怎么挂衣服。
  不得不说,有人惦记的感觉就是好。
  一个人在外面还是孤单的,还是极希望有人来关怀一下。赵思甜也会总找她吃饭,还会送些吃的用的。
  可怎么说呢,没有赵思南来了之后自己心更踏实一些。
  这就是对象的用处吗?
  他们好像有说不完的话,这里面大多是对未来的憧憬。直到了晚上赵思南帮着她收拾好了才回去,还说明天有空再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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