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341章 我姐怀孕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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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天开始你就睡在这边吧,里边就别睡了,还得来回爬来爬去的多费事啊。我听义父说,女人到了怀孕之后就容特别容易跑厕所,你这要总是跑厕所的话,万一被我绊倒摔了怎么办?”
  “你这想的可真多。”赵思甜惊讶了一下,但马上又觉得自己男人说的没有错。
  前世她也没有怀过孕,也不知道还要受这个罪,但是被他一提醒后,就觉得说的没错,确实应该适应一下。
  睡在外面方便一点,不然万一以后迷迷糊糊的起来上厕所再拌倒怎么办?
  还别说,这男人有时候脑子里是有点东西的。
  本来还是一个挺糙的汉子,但是自从她怀了孕之后,赵思甜就发现这个男人的心思变得特别细腻,还特别懂得照顾人了。
  看来人都在成长的,要是不经历点什么,也没有办法成长为以后那个既成熟又有男性魅力的叶建军了。
  突然间叶建军问她道:“你这事儿告诉爸妈了吗?”
  他说的自然是指怀孕的事儿。
  赵思甜道:“我没有告诉他们,现在正是秋忙的时候,他们两个一天忙的脚不沾地儿。那我有了肯定又想来看我,到时候多耽误事儿,不如再等些天,反正现在不也不让说吗?”
  “你说的也对,他们两个肯定非常担心你,过一段时间再说也是可以的。”赵思甜其实也想了很多,才做了这个决定。
  “行吧,那就听你的。到时候,不挑我理就行。”
  叶建军道。
  “他们怎么会挑你的理呢?肯定不会的。”现在在赵家的人心中,叶建军可是顶顶好的女婿,有时候她都不如人家有地位呢。
  只是这两人没有想到,此时的赵思南已经接到了秦书书的信了。
  他很欣喜的打开之后,就看到了自己姐姐怀孕的事儿。
  也是太震惊了,没有想到自己都快当舅舅了。
  本来是在住校的,知道这个消息之后马上就往家里跑。把车子骑的和摩托车一样,等到了家里之后还没进院就挥着手喊:“爸妈,我姐怀孕了,我姐怀孕了。”
  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早出晚归,一回村子都是成群结伙的回来,邻居们也都刚回来,听到赵思南在那里喊就停了下来。
  赵思甜是他们村里唯一的大学生,情况大家都关心,听到之后就都探头来问赵思南到底是怎么回事?
  赵思南尴尬的摸了摸头说:“我听以前我姐的朋友说她怀孕了。”
  “那怀孕怎么没告诉你家呢?”大家奇怪的问。
  “哎呀,他们不让说,说头两个月犯忌讳,我怎么就给说了呢?你们不要告诉别人呢。”说完赵思南就捂着嘴进家门了。
  可是没有想到他母亲听到了他在院里喊的话,一下子扑过来道:“你说的是真的嘛?”
  “是啊,妈,手疼,手疼。”
  宋英真的是非常担心自己的女儿,嫁的远就是这样不好,听到女儿怀孕了都没有办法去看一看。
  这可是人生大事,就算知道叶家人不会亏待自己的女儿,但她也还是会担心呀。
  赵老六在一边道:“那你就去看一看呢,反正要放秋收假了,你就和思南一起去看看他姐姐。家里的事儿就交给我吧,也没有多少地了,再说也不差你一个人。”
  “那也行,我去看看咱闺女,带点土鸡蛋,再带点儿小鸡儿,最好是乌鸡,让他加点营养,哎呀,我的闺女呀,还在读书,他们不是说不要孩子吗?”这一边读书一边带孩子哪能行啊,这得多累啊。
  “这年轻人办事不牢靠,但是有了就得要,也不能把孩子打了呀。那可是叶家的孩子,他们也不能同意。你去劝劝闺女别想太多,辛苦一点儿,但孩子也是咱们老赵家的啊。”
  赵老六说完之后就去供销社找了割纸箱子回来之后,又找了点草叶子铺在里面,装了好多鸡蛋。
  接着又去村子里买了两只乌鸡,都放在麻袋里,到时候让媳妇儿拎着去叶家。
  赵思南就跑去县里先买了票,等到秋收假她们两个就可以出发了。
  但这之前还要给姐夫打个电话,他知道姐夫的工厂电话号码,也知道姐姐的学校电话号码,但现在怕姐姐不同意他们去,就先给叶建军打了电话。
  叶建军一听就问他是怎么知道的,赵思南就实话实说了。但只说是与秦书书保持着通信关系,因为她当初对自己还是很照顾的。
  叶建军嗷了一声,只不过是拉长了音。
  突然间明白了,自己媳妇儿之前想让秦书书当自己弟媳妇儿的,看来这两个人其实是有些门儿到啊,只不过自己没看出来而已。
  “姐夫,我们大概后天到,你别让我姐着急啊。”说完,赵思南就挂了电话,可不想让姐夫听出什么事儿来。
  叶建军晚上就收拾收拾回家了,厂长对他吼道:“你这天天的怎么回去那么早,别人都至少值一会儿班,你倒是等等啊,干活都不积极。”
  “厂长,都下班了就别留我在这里加班了。毕竟,我媳妇儿还在家里等我呢。我刚结婚不久,肯定要哄媳妇儿啊。”
  “整天媳妇媳妇儿的,你啥时候变的妻管炎。”厂长说完,别的工人都起了哄。
  可是叶建军一点儿也不害羞,直接道:“我媳妇儿长的那么好看,当个妻管炎怎么了?首先,你们得有个漂亮媳妇儿,到时候就会急着回家了。”一点儿也不脸红,还说的是理所当然。
  那个厂长被气得直蹦,可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想到前两天,他跑到自己那里一脸骄傲的道:“我家里有点事儿,必须每天都早点回去,但是我不能说是因为什么事儿,只能说是好事儿。”
  厂长当时气得够呛,但知道说什么也没有用,这个年轻人真的是想干什么干什么。但技术是真的非常过关,现在有这种能力的年轻人不多了,应该正当培养才行。
  没有办法,只能是放任他早点回家了。
  只不过,拿漂亮媳妇儿说事儿,真的是个痞小子。
  偏偏这样的小子还娶了一个漂亮媳妇儿,真特么气人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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