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327章 马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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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也不怪他这么马虎,是这个时代的车子太少了。
  这要是后面几十年后,车水马龙,整个A市连平房都少了。大街上都是车和人,没有给你床溜狗的地方。
  然后,去公园溜又让所有人害怕,所以你就得栓个绳儿。
  确实应该好好享受这个时代,不能一切都要求完美。她现在就算有上进心,上大学能做到这样就不错了。如黄征一下开个服装店也好,却也要先把知识学到手。
  以后,万一工作不顺利就自己创业办个小厂,或是开个服装店,内衣店,小吃店不都可以嘛。现在开店,以后就会慢慢的越干越大。
  其实,八十年代最厉害的应该是炒股和房地产。
  他们现在也没有那么多钱投房地产,而炒股对于现在的一个学生来说还过早了。还得再等一段时间,等接近九十年代的时候,在股市大跌之前买上一些,挣点钱可以用来做生活或是搞别的东西的底子钱。
  打了个哈欠,还是先回去打点字就睡觉吧。
  天大地大睡觉最大。
  哪知道,刚回来就被送来了一盘蒸饺,让他们两个当夜宵吃。
  赵思甜本来晚上是不吃东西的,怕胖。
  可是今天却感觉有点饿,吞了下口水马上就坐在那里吃了起来。一口气吃了一个大蒸饺,马上道:“哇,好香啊。”
  “真的嘛。”叶建军过来吃了一个,然后点头道:“确实挺好。”
  “你多吃一点儿。”
  “好哇,你也多吃几个。”
  赵思甜一共吃了五个才算是饱了,然后看了一眼盘子里还有的三个饺子瞪大了眼睛。蒸饺不比水饺,一个抵上两个多的水饺。
  所以,她大晚上的吃了十多个水饺?
  天呐,她可是吃过晚饭的人了,这是怎么了。
  肚子还不太饱似的,她还是出去走了走,免得睡觉躺着不舒服。
  走了一会儿,也没有感觉消化掉。算了,回去再写一会儿。
  她回屋就加紧写,终于写完了这才躺在床上睡觉。
  第二天起来就一直打饱嗝,说什么也吃不下去饭了。
  别说早上,连中午的时候都吃不进去。
  然后她和曲娜一起坐在安静的地方,一人端着一小碗的饭菜。一个小碗,加上上面盖的全是菜,其实也没有多少东西。
  这是夏天,吃的菜都是菜叶子之类的,看着多,吃起来只有几块而已。
  “我是没有喂口,天越热越不爱吃东西,你怎么回事儿啊。”
  曲娜问道。
  “还不是因为你。”
  “啊?”m.biqubao.com
  “你昨天给送的牛肉,我奶就包了蒸饺,怕早上弄的时候再坏了。晚上做好了,就给我们捡了十多个说让当夜宵吃。我一时嘴馋吃了五个特大个儿的蒸饺,到现在都还没有消化呢。”
  “哈哈,你奶奶可真宠你们。只不过,大晚上吃五个大蒸饺,你胃口还挺好啊。”
  “昨天胃口好,今天就完了。”
  说完她一边吃着青菜一边道:“你也应该吃点有营养的,别的怀孕的人都会胖,可是你却这么瘦怎么行。”
  “我还瘦啊,我感觉自己都有肉了。张勇天天给我带好吃的,用各种办法让我多吃。可是,吃多了我就难受,也真的没有办法啊。”
  曲娜叹了口气,小碗的菜还都是强撑着不舒服吃的。
  赵思甜也不相信曲娜有多胖,然后道:“这周日有没有空,我想约着大家一起去吃点儿饭。最近,这边开了烧烤店。什么羊肉串啊,牛肉串啊,都还是挺香的。晚上的时候,有好多年轻人去呢。”
  “行啊,我还想喝点酒呢,可惜张大哥不让。”曲娜无语的道,自己的男人管的紧,当然也是为了她的身体着想。
  “晚上的时候张勇也能去呢,那就约着一起。我还有两位同学,一男一女带着应该没事吧?”怕曲娜不舒服,还得先问一下她。
  “当然没事了,你交往的这些人都挺好的。没有什么太多的心眼,你们这些人中大概只有黄征的心眼儿挺多的瞅着很是滑头,可是一个对自己媳妇好的男人怎么想也不能是个坏人。”
  想到黄征是怎么对周淑娟的,就觉得他们两个以后一定非常恩爱。
  当然她和张勇也是可以的,就是他有时候太严肃了,而她性子又软,有时候都不知道要怎么交谈才好。
  至于赵思甜与叶建军,一天天吵吵闹闹的,倒还是挺好玩儿的。
  她喜欢与这些人相处,感觉更有烟火气。
  赵思甜就安排了一下,然后把秦书书与顾保中也约出来了。
  地点就离他们学校不是太远,这么多人坐了一个大桌子,点了将近三十多块钱的串,一边吃一边喝了点啤酒。
  三十块钱已经算是钱相当多了,叶建军花的钱。但是黄征非得要他来说,说他挣的钱多。结果被叶建军拉出去练练,说是谁打赢了谁花钱。
  张勇站了起来,把外套脱了,笑着说:“算我一个。”
  接着,叶建军瞪大眼睛道:“你一个专业的打我们两个业余的有什么好显摆的,还不如说自己花呢。”
  所以,男人们抢着花钱,也是挺有趣的。
  北方的怪现象之一。
  顾保中有点不好意思,他也站了起来,然后赵思甜道:“你还在读书,他们都有工作了,不用和他们争。”
  秦书书是知道赵思甜的爱人有多凶的,可是没有想他们的朋友也这么凶。
  “没事儿吧,不会被说是闹事儿嘛?”
  “不会,他们是朋友间的切磋,你就当看武侠小说。”
  “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写武侠小说有那么多灵感了,原来是身在其中啊。”
  顾保中是男人并没有太害怕,就是觉得这样的生活挺热血的。尤其是,看他们打架的时候竟然还有招式,就更加兴奋了。
  别说是他,周围的人也都看,还有吹口哨的。
  三个身高差不多的,体重差不多的,然后还都看着挺凶的。
  打起来更凶了,跳起来两米多高。
  赵思甜看的也是有点无语。
  本来还以为他们就是打打玩儿,没有想到玩的好厉害。黄征别看着是个卖服装的,咋打人还有点狠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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