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308章 怎么了这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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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奶奶点了一下他的头道:“你这张嘴啊,好人都能让你说生气了。”
  “咋的,我媳妇儿爱听,她说我说话可有劲儿了,怼人怼的特别顺耳。”
  “你媳妇儿……大概学习好的人脑子就是想的与别人不一样。”
  叶奶奶都不知道怎么说了,只能是觉得果然是上过大学的,容忍力就是强。
  叶建军就带着这种骄傲的想法走了,屋里的钟梅还挺失望,自己主动给送东西来了,儿子还是不想理她。
  但没有想到,叶奶奶回来就说让他们晚上来吃饭,吃羊肉饺子,还是大儿子请的。
  这事儿肯定是要来的啊,也答应去给黄征撑场子了,自然也不会带上叶建设。
  叶奶奶觉得,这一家人终于象个样儿了,一高兴也很快的把面和好了,辣椒也洗好了切碎,就等叶建军的羊肉回来。
  叶建军没回来,回来的时赵思甜。她把两斤羊腿肉提进了厨房,热得汗流夹背。
  “你怎么回来了,建军不是说他提回来嘛?”叶奶奶一边用凉水洗了一下羊肉,一边放在一边剁了起来。
  “他要和黄征搬会桌子,我在那儿没啥事儿就早点回来了。”
  正说着钟梅与叶平安也都下班了,两人骑着一辆自行车,难得的象以前一样回自己家的父母家吃饭。
  听到狗旺了两声赵思甜就出去了,看到两个人过来就点了下头回去和叶奶奶一起包饺子去了。
  钟梅将买的一只烧鸡和酱干豆腐往旁边一放道:“加两个菜。”
  “放那吧,一会儿我炝上。”
  “我来吧。”钟梅就要做。
  “不用你了,你拿针还行,做饭还不如你儿媳妇儿呢。”
  倒不是叶奶奶不心疼赵思甜,主要是她是真的打下手很有活儿,也和她一起做饭做惯了。
  赵思甜就把小鸡拿过去用手撕了,撒了点香菜和葱花就上了桌。
  干豆腐则要放里点黄瓜和配菜,然后切成条拌一下,再点上得醋就完美了。她做好这些,叶奶奶的馅子也拌好了。
  大家一齐上,不到一会儿饺子就包好了。
  这时叶建军也回来了,一边走一边道:“媳妇儿,媳妇儿。”
  赵思甜脑子上的青筋都跳起来了,这男人大概是个媳宝男。这一回家第一句永远是大声叫媳妇儿。
  他嗓门本来主不大的出奇,然后还特别能喊。要是不把媳妇儿叫出来,他能一直叫到进屋看到自己媳妇儿为止。
  “你快出去吧,要不他能叫成公鸡。”
  “可真烦我,我一手面和还得去接他,多大的官儿天天回来得去迎接。”
  赵思甜一边说,一边无语的向外走。
  后面年纪大的人都笑起来,这小两口有时候就是别扭。又想要面子,又想腻歪。biqubao.com
  “和你可真像啊。”钟梅道。
  叶平安一怔,他忙摇头道:“不象不象,我哪这样啊。”
  钟梅翻了个白眼道:“就是这样,不信你问妈。刚结婚那两年,天天下了班就好似是不见到我罢体似的。整天梅啊梅啊的挂在嘴边,最后我气得说你想骂我没了啊,你才不这么叫了。”
  咳。
  “在这儿说说就行了,别当孩子面儿说,丢脸。”
  叶奶奶笑了,道:“你也知道丢脸啊,你儿子可不知道。”
  “等他们孩子大了,就不让说了。”
  叶平安也笑了。
  没有一会儿叶建军就被接进屋了,后面还跟了一串笨笨的小狗崽儿。它们现在跟进来迈门槛有点笨,一个个摔了好几下。
  惹得大家都笑了起来,尤其叶奶奶还得伸脚把其中一只翻着起不来的给扶一下。要不太胖了,要是翻了就得扑腾半天才能起来。
  叶爷爷道:“快让它们出去,一屋毛。”
  叶建军就道:“踏雪,把你孩子整出去。”
  “别让大狗进来。”
  刚说完,大狗进来了。
  踏雪的毛更多,一进屋就飘了好几根往桌子这边儿了。
  叶建军只能是一划拉把小狗给划拉走了,然后把踏雪也叫出去了。
  本来以为这也就算了,哪知道小狗崽就特别喜欢叶建军,抱走了也进来,抱出去就进来。
  不让进,还在外面嗷嗷的。
  “行了,这里可不用你了,快出去陪你狗儿子玩去吧。”
  赵思甜大手一挥,总算是把他们给赶出去了。
  然后叶奶奶就准备煮饺子了,等煮好了饺子叶建军也把小狗子们喂好,放在小栏杆里关起来了。
  叶奶奶给做了个篱笆小院,专门关狗崽儿的。因为它们满院子跑,万一被踩了怎么办?
  再说了,有时候大门不关,下面的空隙大,要钻出去被人抱走了也不行啊。
  虽然这一顿饭也没有说什么,就是觉得挺温馨的。
  毕竟难得一家人坐在一起,又没吵没闹的吃饭。
  这要是没叶建设掺和确实是好了许多。
  反正,赵思甜也感觉挺舒服的,难得的没有和公公婆婆吵。
  其实她也知道,以前每次公公婆婆来了都是为了叶建设,然后到了就开始吵。有一天不为了他的时候,就特别安静。
  吃完了饭,两人又说到时候黄征有事儿的时候他们一定会去,然后有点晚了,叶奶奶就留他们在家住。
  所以,这两人也就在家里睡了。
  住了一晚,第二天正好周日了。赵思甜与叶建军早早的就去周家了,毕竟算是两个介绍人了,总要在外面的人面前露个脸。
  至于叶平安与他媳妇儿自然要去回去换一件新衣服才能去,虽说订婚,但周家真的是挺厉害的人家了,A市的人都要给点面子。
  赵思甜与叶建军到了之后,一个陪着黄征招待这边的客人,而赵思甜则和周淑娟招待女客人,还要给别人点烟。
  这个时候的规矩就是,如果有客人来了,你的烟必须给点上。
  而客人呢,无论你是不是会抽烟,别人递的烟你也得接上,因为这是对人家的尊重。
  所以,没一会儿满屋的烟。
  叶建军突然间进屋,直接把赵思甜拉出去,拉的挺用力。这让别人一看,还以为他是个多凶的男人呢。
  “你你你等等,干啥啊?”赵思甜不明所以,但她知道叶建军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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