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算不傻,你从小也是看着我喝茶长大的,怎么到现在还连陈茶和新茶这么简单的都分不清,简直是给我丢人。”靳爸爸忍不住要捂脸了。 “我又不好这口,我要分清这些做什么,我觉得咖啡比茶好喝。陆子墨,你说呢?”靳言果断搬救兵。 陆子墨微微一笑,“茶之于中国,犹如咖啡之于法国,不仅仅是一杯饮料,更是一种悠久深厚的文化。对于不同的民族,二者不可相提并论。” “自古以来,上至帝王将相,文人墨客,诸子百家,下至平民百姓,下里巴人,无不以茶为好。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 “什么是巴黎最迷人的东西?巴黎铁塔?巴黎圣母院?巴黎凯旋门?法国曾对一百六十个美国观光客做过一次调查,很意外的,这些都不是。答案竟是巴黎的咖啡馆。巴黎如果少了咖啡馆,恐怕巴黎变得一无可爱。” “陆子墨,你在说我崇洋媚外?作为一个中国人,不喜欢中国的文化。”靳言差点跳起来。 这是故意拆台的吧,哪有帮忙的样子。 “子墨说的哪里不对,咖啡那玩意有什么咖啡因,对人的神经是有刺激作用的,哪有我们的茶保健养生。” “确实是这么个道理,要说养生,还得我们自个的茶好。”陆子墨附和道。 靳言恨恨的磨牙,这个陆子墨,可真是八面玲珑。 用这种方式来讨好自家老爸,说的好像他不喝咖啡一样,平时在他的办公室里,可从没见过他喝茶来着。 虚伪、大大的虚伪。 可偏生,这个时候她不好拆她的台,只能自个和自个生闷气。 靳爸爸笑了,微微板起了脸,“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接受不了别人的批评,这个习惯可不好。” “哼,你们联合欺负我。”靳言狠狠瞪了陆子墨一眼。 陆子墨始终面色温和,一点不以为意。 这看在靳爸爸眼中更是满意了,这是一个能包容女儿小性子的人,不错。 陆子墨想的却很简答,下来再哄哄就是了。 这个时候,传来靳妈妈叫大家吃饭的声音,靳爸爸站了起来,想起了什么,说道:“子墨,等你走的时候,带点茶叶回去,伯父这里其他东西不敢夸,但是茶叶绝对拿得出手。” “好的,那就先替长辈们谢谢伯父了。” 靳爸爸笑笑,先进了屋子。 靳言看着陆子墨,“陆子墨,我终于知道你是怎么讨好我爸了,小狗腿子。” 小狗腿子。 陆子墨失笑,这都什么比喻。 “言言,我可不是靠狗腿讨好伯父,我靠的是无意识中散发的人格魅力。” 擦。 靳言真的想骂人了,陆子墨是越来越不要脸了,人格魅力都出来了。 陆子墨看靳言不信,反问道:“难道你觉得不是?我可没做什么,伯父看我的眼神已经变了。” “陆子墨,这不是重点好吗?你如此下我面子,就不怕我和你绝交?你搞错对象了吧,你该讨好的是我,而不是我爸。”到时候你做的一切都是无用功。 “无妨,女朋友多的是时间哄,但是哄女朋友父母这种机会,真的太少了,尤其第一印象是最重要的。” “父母这关过不了,以后日子不好过。” 就好比木容,这么久了还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这么个反例摆在面前,他绝对要吸取教训。 “陆子墨,你这个心机男。” 他这意思摆明再说,哄她的事情暂时放一放,先把她父母哄好了再说。 果然是在公司横着走的小陆总,这套路真深。 陆子墨把手搭在靳言的肩膀上,“言言,先暂时委屈你好了,以后我慢慢哄你。” 靳言一把甩开他的手,“你的话能信才怪。” 陆子墨静静的跟在靳言的身后,靳爸爸看到他们二人,总觉得越看越觉得友爱。 靳妈妈顺着丈夫的视线看出去,看见他在发笑,忍不住道:“幸好脑子终于变好使了,这会总算发现子墨的好了。” “老关,能别嘲讽我吗?” “我说的是事实,子墨多好的小伙子。” “我是脑子不好使,我是稳重,不随便下结论,免得判断错误。” “迂腐。” 晚上的时候,陆子墨陪靳爸爸靳妈妈看电视。 靳言嘟着嘴在一边玩手机,她收到了陆念一的短信。 上次见面之后,她们彼此交换了手机号码。 短信说从小美那里知道她家里发生了事情,问她解决了没有,需不需要帮忙? 看着短信,靳言只觉得心中暖暖的,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朋友竟然这么关心她,真的很好。 靳言立马回了短信,说是差不多了。 “言言,你在和谁发短信,笑成这样?”靳妈妈好奇的问。 陆子墨也看向靳言,这丫头不正常。 “才不告诉你们,你们看你们的电视,别管我。” 靳妈妈无奈问陆子墨,“谁惹她了?” “大概是我吧。” “咱们这女儿是越来越小心眼了,今天我考了一下她茶文化,她自己不如子墨学识渊博,反倒怪起人家子墨来了,无理取闹。”靳爸爸解释道。 “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言言,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怎么能随便迁就子墨,子墨又没惹你。” 靳言朝着他们扮鬼脸,阴阳怪气的道:“是不是,是我小心眼,陆子墨最厉害。” “这孩子,还真的是被我们惯坏了,子墨,你别理她,越理她越来劲。” “就是,等她自己那点小性子过了就好了。” 陆子墨始终像是一个温润的公子哥,“言言是个很真实的女孩。” 靳言心里吐糟:你继续当狗腿子。 “这都什么表情,一看就知道心头在嘀咕了。”靳妈妈毫不客气的拆穿女儿。 靳言,“……” 她抬头无奈的看了一眼父母,默默的低头,继续玩手机。 这才多长时间,一个个就着了陆子墨的道了。 都开始联合陆子墨一起镇压她了。 以后是不是要把陆子墨当亲儿子,把她当捡回来的。 不爽,真的不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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