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和念念又在使了什么坏了,这臭小子又是帮凶。”裴励珩无奈的道。 “谁让你不行,让你儿子这么矮,行凶人家都以为是小孩子。” 小男孩今年刚11岁,是裴励珩和陆梓潼的小儿子,不知道为什么,发育的特别慢,看起来和七八岁的孩子无异。 陆梓潼每次都抱怨是裴励珩人老,精子质量不行,严重拉低了他们家的平均身高。 “潼潼,这绝对不是我的问题,很多小男孩发育都迟缓,再过两年就好了。” “那我们再生个女儿好不好?” “陆潼潼,你不是说我质量不行吗?” “女孩不需要太高,小巧玲珑的也招人喜欢。” “你能不能别老想着这件事,我们都不年轻了,谁能保证再生一个就是女儿,要是个儿子怎么办。”他都五十岁的人了,陆梓潼也快四十了,再生孩子她身体会吃不消的。 “能不能别这么快认怂,我妈都生了我这个女儿,我一定能生出女儿的,我这样的身体素质能和一般女人一样吗?”陆梓潼一直自信满满。 “别闹了,儿子就儿子吧,你看你叶哥哥家也是两个儿子,不也好好的。”裴励珩宠溺的看着陆梓潼。 陆梓潼又不想理裴励珩了,老顽固。 陆念一把程乔刚带到卫生间手机就响起来了,程乔让她先去忙,她能找到路。 等程乔清理好胸前的奶油,发现整块衣服都湿了,有点走光,这样去参加生日宴有些不雅。 想和陆念一说一声,看看有没有备用的礼服,没有的话就先行离开。 刚出来,就发现外面站着一个男人,男人一身深蓝色的西服,看起来也就四十多岁的样子,正在讲电话,好像是在谈生意。 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男人突然放下耳边的手机,先开口,“请问是程乔女士吗?” 程乔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么多年她听得最多的称呼是木夫人。 “是的,你是?” 林佑嘴角轻轻勾了一下,“我叫林佑,是朵朵的林叔叔,她和念念正在忙,让我过来看一下你,你这边还需不需要我帮忙?” 程乔突然有些尴尬起来,“我想问一下有没有准备多余的晚礼服,我这礼服有些不雅了。”biqubao.com 林佑看了一眼她用手挡住的胸前就明白了,绅士的把身上的西服脱下递到了她的面前,“你先将就着披一下,我带你去三楼,那里有备用的礼服。” 程乔顿了两秒才接过来,衣服上陌生的体温、陌生的气息,这让程乔微微有些不自在。 不过这么多年了,她知道这是别人绅士的行为,拒绝了是不礼貌的。 “谢谢林先生了。” “不客气,我现在带你上去吧。” 一路上两人都有些沉默,林佑心底其实明白朵朵的意思,说什么这里他单身最适合干这样的事情,其实是在变相给他介绍对象。 在场还有那么多女人,随便一个都比他方便。 小辈们的一片孝心,他也不会推脱,左右只不过是一件小事情。 “听说程女士是从新加坡过来的?”林佑突然停住脚步。 程乔根本没料到他会停下来,直直的撞了上去,等意识到自己撞到林佑的身上,吓得立马弹开了,“不好意思,我一时没注意,有没有撞疼你?” “无事,男人的背比较硬,你还好吗?” 程乔不好意思的摇摇头,“我也没事。” “没事就好。” 走了两步,林佑又突然停下脚步,问道:“你怎么会一个人到新加坡来?” 这次,程乔又撞上去了,这次撞到的是鼻子,她有些生气了,“林先生,你能不能别一说话就停下脚步,我鼻子都撞疼了。” 这女人,倒是有点意思,明明是她走路不小心,倒还怪上他了。 不过他一个大男人,倒是不会和她计较,“是我的错,程女士走路还是好好看着前面的路,小心摔倒。” “我一直习惯这样走路。” 林佑讶异的挑挑眉,“你没走丢倒也是件奇事。” “我就算分不清东西南北,我也不会走丢,现在外面的这些车子,就跟活地图一样。”反正她出门一直都是坐车,到了A市,也是打车,想到哪就到哪,挺方便的。 “现在的社会还真没那么安全,你自己还是要注意一些。” 不知不觉中,两人的关系似乎靠近了一点,程乔也没那么不自在了,“改不了了,想当年我地理学的很好的,地图上的地方我都知道,能精准的说出经纬度,但是一认路我脑袋就发懵。” “你是出门出少了,平日里一堆人出去,自然不会认路,你一个人多出几次门,慢慢的就会强迫自己改掉这毛病了。” “这倒是,我这二十年都没怎么出远门了,这是第一次。” “多出门是对的,可以愉悦心情。” “你怎么就知道我不开心了?”程乔好奇极了。 这人莫非还会看相,一眼就看出她这些年过的不幸福。 林佑但笑不语,他也只是猜的,一个幸福的女人怎么可能二十多年不出远门,像他们这样的年纪,奋斗的差不多了,很多时候都喜欢出门走走。 就连他一个单身汉,有些时候自己都要出去走走,多看看这个世界就会得到放松。 “怎么不说话了?林先生。”程乔的性子本就是话多的人,刚开始打开话匣子,突然又沉默了有些不习惯。 “我随便乱猜的。”林佑说道。 “倒是有些本事。” 一路上,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气氛倒也融洽。 程乔重新换了礼服,脸上的妆容也重新化了一下,耽搁了大半个小时。 出来的时候,她发现林佑还在门外,“林先生,你怎么还在?我不是让你先下去吗?” “我生怕你找不到路,送佛送到西,朵朵把你交给我,我就要全权负责。”林佑笑道。 这人,看不出,还真的挺有风度的。 她想起了她那个形同虚设的丈夫,哪怕年轻时候,似乎都没有对她这么上心过。 果然,人比人,气死人。 程乔本来还算好的心情,突然就再次变糟糕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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