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楼下装修的噪音吵醒后,秦风只能起床。 洗漱完,收拾一下房子,然后下楼去吃早餐。 刚来到楼下,秦风便发现正在装修的是自己医馆正对面的一家商铺。 那家商铺,之前是一家快餐店,秦风还在那里吃过饭。 不过,可能是因为做得太难吃,分量又少,前段时间倒闭了。 商铺刚开始装修,暂时还看不出想要卖什么。 秦风站着看了一会,然后走进旁边的一家粉店。 “刘婶,来一碗羊肉粉。”秦风对粉店的老板娘刘娟娟说道。 “不要葱花,微辣,是吧?”刘娟娟问道。 秦风经常来这里吃粉,刘娟娟都知道他的口味了。 秦风吃羊肉粉,喜欢微辣,不喜欢放葱花。 吃螺蛳粉的时候,就喜欢吃很辣的那种,还要多加一份酸笋。 秦风坐着等了几分钟,自己的羊肉粉就做好了。 “秦医生,你慢用。”刘娟娟把粉放到秦风面前。 “刘婶,我看那里在装修,你知道是用来干嘛的吗?”秦风随口问道。 “现在还不确定,不过听说好像是开医馆的。”刘娟娟道。 “医馆!”秦风诧异道。 在自己的医馆对面开医馆,这意图也太明显了吧? “知道是谁开的吗?”秦风继续问道。 “这个就不知道了。”刘娟娟回道:“秦医生,你的医术那么厉害,医馆的药又那么好。你根本不用担心,它抢不了你生意的。” 经过了上次达天下医馆的事情后,大家的绝世医馆信任度很高。 “这我倒不担心。”秦风微微点了一下头。 想要抢自己的生意,除非对面医馆也有药效神奇的药,以及医术非常厉害的医生。 不然,想要抢自己的生意,根本不可能。 秦风心里有些担心的,不是对方抢自己医馆的生意,而是对方不是为钱而来,另有目的。 就怕他使用见不得人的手段,暗中做手脚,搞垮自己的医馆。 秦风一边吃粉,一边想着这件事情。 他觉得,如果对面真的是医馆,极有可能是潘明达开的。 他之前就开过医馆,而且手里有自己医馆的健体丸和壮骨液的药方。 也只有他,才有能力跟自己竞争一下。 如果是这样,说明他又找到了一个愿意帮他制作药物的修炼者。 因为,不管是制作健体丸还是壮骨液,都想要用到修炼者体内的真气。 这般想着,秦风不由得对潘明达高看了几分。 他一个普通人,怎么认识这么多修炼者? 难不成,他有什么门道? 吃完粉,秦风直接去了医馆,开始今天的工作。 等闲下来,秦风问杨杰和陈星辉知不知道对面要开医馆的事情。 杨杰和陈星辉都摇头,表示不知道。 “杰子,你得空了想办法去打听一下,看一下是谁开的。”秦风说道。 “没问题。”杨杰做了一个ok的手势。 然而,打听了两天,除了能确定对面开的确实是医馆之外,医馆是谁开的,一无所知。 对于这件事情,秦风倒不是很着急。 反正,等对面的医馆正式开业后,背后的人自然会冒头的。 这几天时间,秦风白天忙医馆的事情,晚上在家里炼丹。 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总算把一千万的药材全部炼制成了丹药。 一千万的药材,只得到了一百多颗练气丹。 秦风一口气将三十颗练气丹吞进肚子里,然后将练气丹的药效转化为自己体内的真气。 将一百多颗练气丹全部炼化完,秦风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真气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 甚至,这股强大的真气让他非常难受,感觉自己的身体随时要爆炸一样。 因为,在这种强大的真气下,他这具身体就显得有些单薄了。 想要改变这种情况,就得利用体内强大的真气提升修为,进一步强化自己的身体。 秦风盘坐在床上,开始用自己体内强大的真气,不停地冲击奇经八脉。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之后,突然,秦风呼出一口浊气。 他身上的毛孔,也分泌出了一层黑黑的东西。 虽然自己身上现在很臭,但秦风心中大喜。 因为,他的修为已经有了提升,直接从练气中期提升到了练气巅峰期。 修为一下子提升两个层次,实力至少提升十倍。 以自己现在的实力,秦风有百分百的把握在一招之内打败宁子昂那种实力的修炼者。 甚至,一掌要了他的小命。 秦风想要试一下自己现在的实力到底强大到了哪种程度,但不知道找谁来试。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秦风拿起手机,发现是杨杰打来的。 “喂,杰子,怎么啦?”秦风接通电话,问道。 “疯子,你是不是睡懵逼了,怎么今天这么晚了还不下来?”电话里,传来了杨杰的声音。 听到杨杰这么说,秦风看了一下时间,发现已经是上午十一点多了。 我去,怎么这么迟了? “杰子,我马上起来,十五分钟之内到。”秦风赶紧说道。 挂了电话,秦风赶紧起来洗澡。 洗完澡后,他闻了闻自己的皮肤,发现那种臭味完全消失不见了。 换来的,是一种淡淡的,独有的香味。 穿好衣服,秦风赶紧下楼去医馆。 看到秦风来了,杨杰开玩笑地说道:“疯子,你昨天晚上不会是带女人回去过夜了吧?” “我倒是想带,也得有人愿意才行啊。”秦风道。 “那那今天怎么气得这么晚?”杨杰问道。 “早晚失眠了,早上六点多的时候才睡着。”秦风随便找了一个理由。 “失眠,想女人想到失眠了?” 秦风狠狠地白了杨杰一眼,骂道:“你丫的怎么脑子里只有女人?” 杨杰嘿嘿一笑,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对了,你跟你女朋友谈了也有三四年了,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秦风问道。 “不急,等我攒到三十万,就跟她求婚。”杨杰说道。 “他们家说要三十万彩礼?” 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三十万的彩礼,还是比较高的。 “没有,是我自己主动要给这么多的。” 刘巧云是家里的独女,杨杰便想多给她父母一点彩礼,好让他们养老。 听到杨杰这么说,秦风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说道:“杰子,需要用钱,随时跟我说。” “嗯嗯。”杨杰点点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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