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雄风_第一百三十六章 初见修罗场,久别诉衷肠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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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这些官员们众口一词、极力反对此事,刘协一张白净俊脸,陡然间变得比张三爷那张脸还黑。
  刘协霍然起身,有些失态地指着赵旻,对殿上其他人厉喝。
  “诸公且看!太子太傅英明神武、又素有周公之志,吾有意重现昔年武帝之荣光,故将太子托付于太子太傅,由太子太傅悉心教导太子,如此,有何不妥,诸公不妨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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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协将话说到这个份上,一众大臣们都不好再接话茬。
  他们总不能说:“太子过于年幼,或可能夭折”吧?
  这不是诅咒太子夭亡吗?
  杨彪咬着牙、颤巍巍站起身。
  “陛下正值青春,兼且太子品行如何尚不可知,此时立太子为时尚早也。”
  杨老头儿实则是心疼女婿。
  若太子不幸夭折,赵旻一定会被牵连,袁绍趁机借题发挥、兴兵讨伐赵旻怎么办?
  退一万步讲,就算太子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成年及冠,若其人管教不严、品行不端,赵旻亦将势必难辞其咎,届时刘协趁机借题发挥,又当如何是好?
  总而言之,这就是个吃力不讨好的背锅差事,赵旻能不接最好不要接。
  更何况刘协如今刚满二十一岁,将来一定会有更多儿子,早早便立下太子,对刘协和诸位皇子而言,绝对是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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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回来。
  杨彪当然不可能知道,准太子刘嗣,其实是赵旻的亲生儿子。
  刘协见杨彪态度十分坚决,脸色便变得比张飞还要李逵,甚至于,刘协身子都微微颤抖起来。
  显而易见,刘协已经怒不可遏、即将爆发。
  伏寿见势不妙,当即嫣然一笑。
  “太子太傅,不知你意下如何?”
  苟哥与其人宝宝的配合根本没得说。
  于是乎,苟哥顿首行礼。
  “回陛下、皇后,臣以为陛下千秋万岁,实不宜过早立太子,还请陛下收回成命。”
  伏寿芳心一沉,正欲出言委婉提醒爱郎,却听爱郎复又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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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则,陛下将皇子托付于臣之心意既已决,臣便纵使粉身碎骨,亦必义不容辞。故请陛下放心,臣必竭心尽力教导皇子,使皇子平安喜乐、终成大器。”
  反应极快的伏完立即顿首。
  “陛下,臣以为善也!”
  刘协登没登上人生巅峰虽有待商榷,但伏老头儿的的确确是登上了人生巅峰。
  苟哥就是苟哥。
  其人的应对思路为:
  刘协你确实因过于年轻而不宜立太子,但老子愿悉心教导皇子、竭力使皇子平安健康长大成人…
  这简直是一定的。
  因为刘嗣是苟哥的亲儿子,苟哥…不,是苟哥全家一定会竭尽所能抚养、教育刘嗣。
  其实,刘协要的,主要是这一点,刘协立太子只是想恶心恶心苟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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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言蔽之:苟哥的对策又当又立,明面上尽显大汉之忠臣、今世之周公本色。
  至于暗地里…呵呵呵呵。
  闻得女婿此言,杨彪等人不约而同地长出了一口气。无论如何…
  只要皇子不是太子,一切都好说。
  于是乎…
  仍是皆大欢喜。
  刘协比李逵还张飞的脸,瞬间变得洁白如玉。
  “诸公既皆不愿吾立太子,此事就此作罢便是!然则,太子太傅!你务必悉心教导皇子,断不可使其人顽劣不堪、乃至品行不端!否则吾决不轻饶!”
  刘协就差明说:赵旻你若敢neng死皇子,老子就敢neng死你这厮!
  苟哥暗中心花怒放,明面上却垂头丧气、宛若吃了败仗的将军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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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谨领诏!”
  刘协见这天杀的卫将军因自己而屡次吃瘪,再次感觉自己登上了人生巅峰。
  简言之,刘协又觉得自己行了。
  机智的伏寿趁机笑着向刘协行礼。
  “妾恭喜陛下,陛下为皇儿觅得良师,必将后继有人也。”
  刘协欣然笑纳自己老婆奉上的彩虹屁,心中更加得意。
  伏寿图穷匕见。
  “然则…陛下,太子太傅不便进宫教导太子,不如妾携皇儿赴光禄勋府,由卫将军在光禄勋府教导皇儿如何?”
  刘协在得意洋洋之下,并未深思此举有无不妥,其人欣然颔首。
  “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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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寿趁热打铁。
  “陛下,既如此,明日妾便携皇儿至光禄勋府拜师如何?”
  不言而喻,小别胜新婚的伏寿,已经按捺不住、想尽快与爱郎共赴九重云霄。
  刘协不疑有他,加之其人也想尽快将此事实锤、避免那天杀的卫将军反悔,是以其人再次颔首。
  “甚善!”
  于是乎,伏寿微不可察地瞥了爱郎一眼,偷偷抛给爱郎一个媚眼儿。
  伏寿的这个媚眼儿,险些将赵旻的三魂七魄悉数勾走。
  万幸苟哥表面上就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除伏完、刘艾、苟哥的宝宝之外,旁人倒也看不出任何异常。
  看出皇后套路的荀令君有样学样。
  “陛下,太子太傅此番劳师远征、大胜而归,陛下仅授其人关内侯,恐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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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以为,当授太子太傅真定亭侯之爵,如此,方不至于寒忠臣义士之心。”
  冀州常山国真定县,不但是赵家故里,而且是袁绍实际割据之地,荀彧此言大有深意。
  刘协此刻正志得意满,且其人方才已赐多个世袭县侯,对区区亭侯自然是毫不在意。
  “准!”
  于是乎,在接连立下无数大功之后,赵旻终于有了列侯之爵位…
  尽管只是个小小的亭侯。
  这么一番阴谋算计下来…
  概而论之,虽然刘协、绍叔等人想出这等奇谋、欲联手算计苟哥,但如今最大的赢家,似乎正是刘嗣的亲生老爹苟哥。biqubao.com
  于是乎,在一片看似几家欢喜几家愁、实则…好吧,还是几家欢喜几家愁的表面欢乐祥和气氛之中,刘协志得意满地挥袖示意议事结束。
  众大臣们跪伏于地、目送志得意满的刘协、芳心欢喜无限的伏寿联袂而去,心情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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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鲁三兄弟、刘璋忍不住暗暗摇头。
  在他们看来,苟哥此番凶多吉少。
  杨彪、钟繇、孔融和荀彧暗下决心,要全力助苟哥教导皇子刘嗣。
  半是皇汉忠臣、半是苟活之徒的宗正刘艾,心中虽在滴血,却也对此无可奈何。
  自始至终,他都无力阻止、更不敢阻止这等荒唐事的发生和发展。
  伏完则心怀大畅。
  无论如何,只要有女婿赵旻保驾护航,其人外孙有朝一日,都必将登上至尊宝座。
  人老成精的伏完在反复明探、暗探之后,又岂能不知,女婿赵旻根本无意染指那无比烫腚的皇位。
  老头儿看得极为通透:
  赵旻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在为自己的外孙顺利继位而奠基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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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无论如何,外孙都姓刘而不姓赵。
  不知道历史走向的伏老头儿,其实并不清楚,苟哥走的,是历史上曹老板的那条路。
  也就是“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的那条霸者之路。
  尽管在外人看来,苟哥将来极可能成为还政于太子的周公。
  众人走出宫城之后,因事涉马腾晋封、降臣及宗室安置等工作,故而,这些人交由杨彪、钟繇和刘艾三人负责。
  而伏寿正陪“大获全胜”的“人生大赢家”刘协庆祝…
  所以赵旻只好孤身一人,匆匆赶往杨彪的太尉府,拜见自己的老娘、疼一疼有孕在身的一妻一妾。
  路上,苟哥有些头疼。
  宠哥不在,许都又变成了细作们肆意玩耍的乐园。
  显而易见,实力雄厚、出身名门的袁绍,一定在暗中收买了朝中某些大臣、甚至是某些常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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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则以刘协的眼界和能力,其人定然想不出如此毒计。
  且慢!若真是常侍,那么此事…
  赵旻不再头疼,并且暗暗打定主意。
  当赵旻回到杨府自家小院时,两个小腹已显隆起的妙龄孕妇,便一前一后迎上赵旻。
  二人正欲行礼,赵旻便神色大变,眼疾手快地制止了二女。
  疼老婆的赵旻毕竟是现代人,没有古代那种男尊女卑的陋习。
  何况如今二女都有身孕,万万不可因此而动了胎气。
  已许久未登场…啊呸!
  已未见赵旻的张凝和杨樱月二女,眼神皆极为复杂。
  那由幽怨、思念、情意绵绵交织而成的目光,让做贼心虚的苟哥不敢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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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向腹黑却始终心安理得、问心无愧的苟哥,在面对这两个可怜妹子之时,终于忍不住有了些许愧疚。
  当然了,此时并非儿女情长之时。
  苟哥与二女见礼之后,便率二女慢悠悠进入正堂拜阿母…
  不慢悠悠不行,苟哥生怕二女动了胎气。
  赵大娘早已在正堂等候儿子多时。
  苟哥向自己老娘稽首行礼…这是两汉最正式、也是最高等级的大礼。
  刘协便从未受过苟哥如此大礼。
  于苟哥而言,赵大娘是他在这个时空中,唯二的至亲之人。
  另一至亲之人…当然是赵旻的亲老叔赵云。
  赵大娘本来怀了一肚子闷气,但其人一见亲儿子行如此大礼,登时便没了任何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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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大娘忙不迭扶起儿子,口中嗔怪起来。
  “阿旻何必如此?”
  然后,赵大娘哪壶不开提哪壶…
  “阿旻,阿香而今可曾有身孕?”
  【作者题外话】:这一章和下一章,咱们继续聊孙家父子三人。
  下下一章开始,咱们聊一聊大乔小乔。
  (1)孙坚
  孙坚对汉室,存在一定的眷恋之情。陈寿称他“有忠壮之烈”,裴松之亦认为“孙坚有忠烈之称”。
  孙坚勇挚刚毅,孤微发迹,导温戮卓,山陵杜塞,有忠壮之烈。--《吴书孙破虏传》
  孙坚于兴义之中,最有忠烈之称。--裴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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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孙坚的历史评价,与其个人际遇有关。由于孙坚死于初平二年(191),未能赶上群雄割据的盛况,因此以汉室忠臣的身份谢幕。
  其实按照孙坚北上时的凶暴行径来看,他已经表现出了相当程度的桀骜不驯。
  孙坚杀荆州刺史王叡,又杀南阳太守张咨。--《后汉书献帝纪》
  推而论之,如果孙坚的寿数够长,其政治立场恐怕也会出现变化。
  (2)孙策
  孙策不同于乃父,他一心谋求割据,甚至打算效法齐桓、晋文,做汉室的“外藩”。
  今君(指孙策)绍先侯(指孙坚)之轨……据长江,奋威德,诛除群秽,匡辅汉室,功业侔于桓、文,岂徒外藩而已哉?--《吴历》
  孙策成长于乱世,对汉廷并无太多眷恋。虽然袁术僭号时(197),孙策曾以“大义”为由进行谴责,但这不过是他割据独立的借口。
  时袁术僭号,(孙)策以书责而绝之。--《吴书孙讨逆传》
  因为早在兴平二年(195)袁术便大会群臣,图谋篡汉,但彼时的孙策并未与袁术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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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平二年冬,天子播越,败于曹阳。(袁)术大会群下,因谓曰:“今海内鼎沸,刘氏微弱。吾家四世公辅,百姓所归,欲应天顺民,于诸君何如?”众莫敢对。--《后汉书袁术传》
  理由很简单。兴平二年(195)是孙策东渡之初,彼时其羽翼尚未丰满。建安二年(197)孙策已经在江东立稳脚跟,自然有底气与袁术唱反调。
  可知孙策的绝交书,不过是趁势而为的独立宣言罢了。
  孙策一方面打着“匡济汉室”的旗号大肆扩张;
  另一方面又“诛戮名豪,威行邻国”,把江东六郡视作个人禁脔。
  他对汉廷的真实态度,由此可见一斑。
  (孙)策说(袁)术云:“家有旧恩在东,愿助舅讨横江……以佐明使君匡济汉室。”--《江表传》
  (孙策)转斗千里,尽有江南之地,诛其名豪,威行邻国。--《傅子》
  吕思勉在谈到孙氏兄弟时,曾愤慨地表示:“东吴君臣,自始至终,所作所为,何曾有一件事有汉朝在心目之中?”(见《中国通史第三十二章》)
  可知自孙策开始,已经决心“自擅江表,成鼎峙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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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孙策和苟哥之间,若无意外必有一战。
  (3)孙权
  孙权继位于建安五年(200),彼时天下已历经十余年的军阀混战,因此孙权的政治野心,比父兄更加旺盛。
  孙权谋求称帝,是人所共知的事情。吴黄龙元年(229),孙权登坛践祚,还通知蜀汉遣使道贺。
  诸葛亮虽然碍于时势,同意遣使,但也表示“孙权有僭逆之心久矣”。可见彼时的有识之士,早预料到孙权会僭号。
  孙权称尊号,其群臣以并尊二帝来告。议者咸以为交之无益,而名体弗顺,宜显明正义,绝其盟好。(诸葛)亮曰:“(孙)权有僭逆之心久矣!”--《汉晋春秋》
  孙权僭号时(229),曾夸奖“鲁肃明于世事”,因为他曾经预言孙权终将称帝。
  (孙)权称尊号,临坛,顾谓公卿曰:“昔鲁子敬尝道此,可谓明于事势矣。”--《吴书鲁肃传》
  按记载,鲁肃初见孙权,便进献《榻上策》,提出“竟长江所极,建号帝王”的构想。
  照此推断,孙权在提领江东之初(200),便已有了称帝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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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建安初年汉室尚未灭亡,因此孙权也不得不假惺惺地表示“尽力一方,冀以辅汉耳”。
  (鲁)肃对曰:“……竟长江所极,据而有之,然后建号帝王以图天下,此高帝之业也。”(孙)权曰:“今尽力一方,冀以辅汉耳,此言(指僭号称帝)非所及也。”--《吴书鲁肃传》
  孙权以“辅汉”为托词,与孙策“匡济汉室”的说法一脉相承。
  但从他们的实际行动上,可以看出孙氏兄弟一心追求割据,图谋僭号。
  孙氏兄弟虽然有篡汉自立之心,但苦于没有刘氏血统,又不像曹魏一般占据“挟天子”的便利,因此对于政权的法统构建,便需要特别花费心思。
  曹氏父子挟持天子,自然可以轻易威逼汉献帝下诏禅位。从《文帝纪》与《献帝传》等史料,可以清楚看到,曹魏与东汉之间存在合法的继承关系。
  刘协表示“炎精之数既终,行运在乎曹氏”,群臣表示“汉以魏,魏以征”,曹丕亦表示“天命不可拒”。
  朕(指刘协)在位三十有二载,遭天下荡覆,幸赖祖宗之灵,危而复存。然仰瞻天文,俯察民心,炎精之数既终,行运在乎曹氏。--袁宏《汉纪》
  汉以魏,魏以征。--《春秋汉含孳》
  群公卿士诚以天命不可拒,民望不可违,孤(指曹丕)亦曷以辞焉?--《献帝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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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虽然都是假大空的屁话,但至少将表面功夫做到了极致。
  无论如何,曹家至少比吃相无比难看、做事毫无底线的司马家,强出了一亿倍。
  至于刘备,虽然没有“挟天子”的便利,但他本人具备稀薄的刘氏血脉,因此也能以汉室的“恢复者”自居。
  他甚至可以骄傲地说出“率土式望,在备一人”。
  血统的威力,足见一斑。
  佥曰“天命不可以不答,祖业不可以久替,四海不可以无主”。率土式望,在备一人。--《蜀书先主传》
  相较之下,孙权并不具备曹氏与刘氏的优势,因此在法理方面显得非常尴尬。
  曹魏与蜀汉,出于种种原因,能够以汉室的“继承者”或“恢复者”自居,孙权则做不到这点。
  作为一个既无刘氏血脉,又无“挟天子”优势的割据者,孙权确实不便在称帝之事上与汉室或魏室扯上关系。
  实际就历史记载看,孙权虽有称帝之心,却无称帝之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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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他长期不肯正式僭号,便可以看出他的矛盾心理。
  注意:孙权改元于魏黄初三年(222),称帝于魏太和三年(229),中间相隔整整七年。
  那么问题来了,孙权“乍前乍却”的心态,到底是为什么呢?
  下一章,咱们继续说。
  因存稿用罄,而云某又太忙之故,本月每日仅更一章三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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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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