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雄风_第八十四章 千里如破竹,一旬尽还主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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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的情况如下:
  站在赵旻一边、却属于伏寿及步练师中立方的刘艾拥有上帝视角,其人知晓一切。
  所以目前其人有苦难言、寝食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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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寿一方中,无人知晓步练师的真实情况,包括赵大娘在内的所有人,皆以为步练师怀的是刘协的孩子。
  而在步练师一方中,除步练师本人知道伏寿底细之外,就连步骘族兄嫂,都不知伏寿实则是赵旻的情人。
  步骘甚至干脆不知,自己族侄女实则是自己主公的情人。
  这便是步练师的高明之处,或者可称之为心机满满之处。
  步练师可充分利用这一点掌握主动权,而且步练师可借此,与刘艾共享上帝视角。
  更何况,若步练师也生下儿子,伏寿在不知情下,势必会妥善保护好步练师之子。
  原因很简单:
  伏寿本就亏欠于刘协,兼且其人本性善良,因此,伏寿做为刘协的皇后,于情于理、于职于责,都应该保护好刘协的血脉。
  然而,此情况有趣便有趣在:
  百子坊内的婢女、宦官们,皆不知伏寿、步练师与卫将军苟哥之间的腌臜事…m.biqu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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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偏一个是皇后,一个是刘协最宠爱的贵人。
  所以,可以预见,若步练师也生子,百子坊将会乱到何等程度。
  言归正传。
  见赵大娘行礼而退,伏寿幽幽一叹,喃喃低言。
  “妾日日思君,不知夫君何时方可凯旋?”
  “阿啾!”
  疾驰在河西走廊无垠草原上的苟哥,冷不丁打了个喷嚏。
  其人复又左右看向与自己并辔而行的刘晔、徐庶二人。
  “子扬、元直,无论如何,我皆须助吴侯攻下江夏郡。”
  徐庶蹙眉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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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公若欲为故乌程侯报仇,则取黄祖性命即可,为何主公执意助吴侯攻下江夏?”
  其实平心而论,黄祖并非杀孙坚的凶手。
  导致孙坚身故的直接原因有二:
  一是孙坚自恃勇力,常顶“赤巾帻”而不喜欢戴兜鍪(头盔);
  古者有冠无帻,其戴也,加首有頍(kui),所有安物…续之为耳,崇其巾为屋,合后施收,上下群臣贵贱皆服之。
  摘自范晔《后汉书之舆服制》。
  曹操常见的一种画像中,戴的便是武官常戴的“平顶帻”。
  值得一提的是:曹老板也喜欢戴巾帻。
  简言之,巾帻便是布制包头髻的一种软布平顶帽。
  推而论之,此物防御力相比兜鍪,几近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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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点原因,便是孙坚的脑袋被飞石所中时,因巾帻几乎无防御力,所以脑浆迸裂、死得极惨。
  (孙)坚轻骑寻山讨公(吕公,后汉书为吕介)。公兵下石,中坚头,应时脑出物故。
  摘自王粲《英雄记》。
  孙坚死于吕公(王粲是随刘表入荆州的山阳郡同乡,故其人所言吕公应为正名)令兵卒滚下的石头(但凡孙坚戴兜鍪,都不至于当场身亡),所以凶手并非黄祖。
  但话说回来,对孙坚之死,黄祖也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吕公是黄祖的部将。
  言归正传。
  苟哥闻徐庶此问,微微有些失望。
  他原以为,徐庶应已看出其中之关键所在。
  赵旻之所以执着于为孙坚报仇,固然有心疼小老婆香妹子的因素,但身为一方大诸侯,苟哥的心思又怎么可能如此单纯?
  苟哥之所以执着于夺下江夏郡,原因其实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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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晔便失笑摇头。
  “元直莫非看不出其中端倪?”
  庶哥微微一叹:“主公、子扬兄,某不认为此乃良策也。”
  苟哥很欣慰。
  因为显而易见,庶哥已经看出来自己的策略,且对此颇有异议。
  苟哥遂笑道。
  “有何不妥,元直不妨直言相告!”
  因一直在疾驰,故徐庶无暇行礼,其人叹道。
  “主公之意应为,挑唆刘荆州与吴侯争斗不休,如此,某等方可安然与袁本初、公孙升济、黑山贼、鲜卑、乌桓等从容周旋。”
  苟哥连连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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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江夏郡乃荆州江上之门户也。若江夏郡失,则刘荆州之南郡、章陵郡将暴露于江东水师虎口之下。
  然则,元直以为,我此策有何不妥?”
  南郡的郡治,即荆州治所襄阳城。
  襄阳城位于长江北岸、汉水南岸,与樊城互为犄角。
  章陵郡则位于南郡、汝南郡和南阳郡三郡之间。曹老板夺取荆州后,将章陵郡与南郡合并后一分为三…
  后来,魏蜀吴三国,各占三分之一南郡。
  毗邻巴东部分的南郡,归季汉;毗邻江夏郡部分的南郡,归孙吴;
  而南郡毗邻汝南、南阳二郡的部分,则归曹魏。
  窥一斑而知全貌,荆州确实是不折不扣的兵家必争之地。
  那么问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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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哥如今根本腾不出手收荆州,何况苟哥也不敢收荆州。
  逼急了刘表,其人若向袁绍许以重利…
  刘表、袁绍南北夹攻之下,纵使苟哥能耐再大,也必跪无疑。
  届时苟哥若失去刘协这个因果律大杀器,还如何从容一统天下?
  难道苟哥要舍弃中原,从关中、凉州、益州重新开局?
  别闹了!
  如此一来,老百姓必将再次受战争荼毒,背井离乡、颠沛流离。
  所以,苟哥认为,如今的最优解,便是挑唆刘表、孙策争斗不休,甚至…即便任由孙策夺下荆州,也未尝不可。
  因为刘备必然不会坐以待毙!
  或许,刘备会提前三顾卧龙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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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而言之,荆州、江东争斗不休,这才是苟哥喜闻乐见之事。
  猥琐发育别浪是王道。
  所以问题又来了。
  如此稳如老狗的计策,庶哥又有何异议?
  徐庶再次叹了口气。
  “主公既与吴侯结亲,又与孙夫人感情甚笃,且有盟约在身,主公何不与吴侯共同对敌?”
  赵旻摇摇头。
  “元直不知周公瑾,其人必不会与我同进退!”
  刘晔适时解释道。
  “元直,益州处大江上游,荆州位于中游,而江东居于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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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公瑾有良、平之才,非但不会坐视主公收荆州,且极有可能入川取益州。元直,防人之心不可无!”
  历史上,周瑜曾为孙权献过收益州这等釜底抽薪的毒计。
  可惜孙权彼时对周瑜过于猜忌,周瑜又天不假年,所以此计未成,周瑜便已病逝。
  可想而知,若赵旻采纳徐庶这等堂皇大气的阳谋,与孙策共谋荆州…
  周瑜不伺机偷塔取益州才怪!
  要知道,论造船、水战,人家江东士族可是专业的。
  所以,赵旻只需以遵守盟约、为娇妻亡父复仇为名,助孙策杀了黄祖、吕公,夺下江夏郡即可。
  如此一来,便是大舅哥孙策,也不好意思再觍着脸,向妹夫赵旻提共谋荆州这种无理要求。
  刘表是天子任命的荆州牧,赵旻这个大汉卫将军,无正当理由是不可随意征伐刘表的。
  问题是刘表如今是个乖宝宝,赵旻凭什么攻伐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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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是攻江夏,赵旻还需先行向刘表当面说明缘由,以证明自己师出有名,并非不教而诛。
  虽然苟哥明知道,刘表绝无可能献祭黄祖…
  刘表实则是荆州望族推举出的代言人。
  孔子云:不教而杀谓之虐。
  去年袁绍征讨曹操,不也一样历数曹操忘恩负义、背叛故主、心怀篡逆汉室之不轨之心等数十条罪名?
  其后袁绍方可率军渡河,南攻曹操。
  总体而言,庶哥之所以提出这种策略,与其能力无关,但与其性格有关。
  智力不比刘晔逊色多少的庶哥,很快便想通此点。
  其人无奈地再叹一声。
  “主公,舍此再无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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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哥果断摇头。
  “元直,天下诸侯皆谋求割据,独我一人欲一统天下,故我与天下诸侯,将来必有一战!元直万不可妇人之仁!”
  刘晔笑道。
  “燕雀之徒,安知主公鸿鹄之志哉?元直休要多言,不妨思量一番何以速收河西三郡之地。”
  【作者题外话】:苟哥:“以前我没得选,现在我想做一个好人!”
  这哪里是许都宫城百子坊?
  这分明是无间道!
  继续!
  轻狡。
  同样的词汇曾被陈寿用来形容孙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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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坚家族本是瓜农,为自抬身份,谎称“世仕州郡”。
  孙坚之祖名(孙)钟,家在吴郡富春,独与母居,性至孝,遭岁荒,以种瓜为业。--《宋书符瑞志-上》
  (孙)坚世仕吴,家于富春。--韦曜《吴书》
  吴夫人亲戚就曾骂辱孙坚:“痞子一个,满嘴跑火车”(轻狡)。
  孙坚闻其(吴夫人)才貌,欲娶之。吴氏亲戚嫌坚轻狡,将拒焉。坚甚以惭恨。--《吴书五》
  孙坚的反应:惭恨。
  恨者易解,惭者何为?
  无外乎是吹牛被人戳爆了。
  注意:看孙权立庙,只立孙坚庙和孙策庙可知。
  天子追七庙,孙权竟只追两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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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么是孙氏祖先失考,要么是寒门小家,掩人耳目。
  孙坚与吕布,两位勇猛而轻狡之徒,倒都与袁术颇有渊源,未知何故。
  大概是为攀附权贵、自抬家门吧?
  汉末丧乱,纲常崩毁,群雄逐鹿,惟利是视。
  死生存亡之际,何来乡党之情?
  注意:稳定政权下的官僚群体内部、确实存在以“乡党”为线索构建的人际网络。
  但乱世中,“乡党关系”的作用则捉襟见肘。
  有道是: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与其绞尽心思与强者攀交情,不如努力提升自身价值。
  强扭的瓜不甜,硬凹的圈子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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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那句俗语:
  你认识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认识你。
  攀了一辈子交情、却授首下邳的吕布,为人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下一章,咱们继续聊吕布…
  因为吕布,有一点,与苟哥简直如出一辙!
  是什么呢?
  下一章,咱们继续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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