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雄风_第八十二章 姑臧分利益,万骑定河西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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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庶哥在说出这番话后,心中直打鼓。
  因为关于孙夫人的传说,庶哥已听过不少。
  何况庶哥还曾亲眼目睹,自己主公有多宠孙夫人。
  孙尚香并未答话,只是上下打量一番王异。
  平心而论,颇有些瘦削的王异,身材远不及凹凸有致、宛若葫芦的香妹子。
  何况王异颜值虽不俗,却也远不及孙尚香那种独特的二次元美。
  孙尚香之所以危机感爆棚,皆因为她太了解她的无良腹黑夫君赵旻。
  尤其赵旻看王异的眼神,更是让香妹子安全感全无。
  香妹子在订婚后,对赵旻的感情极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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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妇二人在初次见面交手后,香妹子芳心中,便多了一个好玩又讲义气的大哥哥。
  何况二人在订婚后不久,香妹子的未婚夫赵旻,便在官渡打了一场极为漂亮的大胜仗。
  这让出身将门的香妹子,对爱郎更加崇拜。
  待赵旻一夕定九江、挟大胜之威赶到江东丹徒迎娶香妹子之时…
  彼时,从小缺乏父爱的香妹子,对赵旻的感情中,夹杂着女儿对父亲的孺慕、徒儿对恩师的崇拜、少女对爱郎的痴缠…等等复杂情感。
  香妹子与爱郎在许都朝夕相处数月,相濡以沫、每日嬉笑怒骂共同练武后,少女的一颗芳心中,便满是自己夫君。
  此番随夫出征、一路走来,香妹子对爱郎更是崇拜到无以复加。
  在香妹子看来,即便是先父孙坚复生,或许武艺胜过自己爱郎,但论起打仗来,也绝不可能比自己爱郎更厉害。
  因此,香妹子决不允许,其他女子抢走自己最心爱之人。
  香妹子已经浑然忘记,她只是赵旻的妾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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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幸,昨晚香妹子在耍一番小性子后发现,爱郎对自己的爱意始终未变,而且,至少在回许都之前,爱郎只属于香妹子一人。
  于是香妹子故意蹭到爱郎身畔,向那可恨至极的王异示威一笑后,方才向徐庶行礼。
  “元直先生放心,妾必妥善照顾王夫人。妾只不知,王夫人可堪忍日行三百里之苦?”
  苟哥头大如斗。
  他又想起那首经典老歌的歌词:我已经看见,一出悲剧在上演。
  修罗场…何其可怕!
  而且…这还只是最单纯的香妹子…
  且慢!
  王异似乎跟老子没关系吧?
  苟哥遂笑眯眯道:“元直,王夫人自有伟章照顾,何必劳烦阿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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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苟哥又向赵昂抱拳。
  “伟章,因我需尽快赶回许都之故,我等确需一人三马、日行三百里赶赴二关,依我愚见,尊夫人当返乡静候我等佳音为善。”
  香妹子对爱郎甚为满意。
  王异盈盈一礼:“卫将军不必为妾担心,妾精于骑术,何况妾亦欲亲眼目睹河西走廊之奇瑰、二关之沧桑。”
  赵旻头疼不已。
  老子的小老婆防你如防贼,你难道没看出来?
  王异看没看出来尚不明确,但赵昂是看出来了。
  于是其人作揖道:“不劳卫将军、孙夫人费心,某自当妥善照顾内子。”
  苟哥立刻就坡下驴。
  “如此甚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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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哥看向满宠、徐庶和孟建三人。
  “伯宁、元直、公威,你三人速作准备,稍后我等便开拔,前将军、游击将军及妙才将军今已去军营整顿兵马。”
  徐庶微微一怔。
  “主公,何人坐镇姑臧城?”
  “由公达先生坐镇,叔泰协助即可。茂陵侯、孟起、休屠王、老雷皆随我等同行。伯宁,你速召集你府中幕僚与我等同行!”
  满宠身为凉州牧,同样有开府权,当然了,宠哥开府不可能仪同三司。
  州牧、州刺史开府,一般各设别驾从事、治中从事一名,其下尚有数名从事,仅此而已。
  史阿实际上是别驾从事,属于高级州吏、州牧府的二号人物。
  满宠麾下的治中从事,目前是京兆尹新丰县鲍出鲍文才,其人是满宠在京兆尹所征辟。
  鲍出便是从食人魔手中舍身救母的那名孝子,在三辅颇有名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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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余所有从事,几乎皆为满宠自许都带来的游侠。
  在河西四郡新任太守一时间无法就位的情况之下,苟哥也惟有任用满宠麾下幕僚暂代太守一途。
  韦端显然不能再任武威太守,所以赵旻决定将其人改派到武都郡任太守。
  赵昂勇于任事,苟哥看在王异的份上,决定给其人一个陇西太守。
  其余凉州士人,还有待满宠考察任用。
  总而言之,蜀人治蜀,凉人治凉,这是苟哥很早前便与荀彧商议出的总体策略。
  至于河西四郡及二关…
  因今年已来不及重设西域都护府之故,所以敦煌郡及二关,赵旻决定由庶哥来镇守。
  至于其余三郡…
  一念及此,苟哥喊住正欲离去作准备的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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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宁,你可曾遣人向荀令君询问河西四郡太守人选?”
  闻得此问,宠哥蹙眉长叹。
  “回主公,某已遣人赶赴许都,然则许都至今仍未传回答复。”
  许都到姑臧城有两千多里,而且不是任何人都是渊哥。
  所以,虽然荀彧等人效率极高,但那些新任太守也不可能在短短一旬内,便赶到此处。
  苟哥自然懂得这个道理,故而其人失笑摇头。
  “伯宁勿急,待我等收复二关之后,许都必可传来音讯。伯宁且去准备。”
  巳时中,也就是上午十点左右,在灿烂阳光之中,赵旻留下荀攸、马岱二人率万名凉州兵镇守姑臧城。
  赵旻本人则率马腾父子、颜良、于禁、夏侯渊、休屠王、白马氐王老雷、刘晔、徐庶、孟建、赵昂伉俪、满宠幕府…等等,以及卫府两万精骑、凉州两万骑兵、一万休屠各人、五千白马氐人,浩浩荡荡向玉门关进发。
  大军向西疾行,至中午时分便正式踏足雄伟瑰丽又壮观的河西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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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因南部连绵巍峨的祁连山脉提供水源,而形成一大片碧草连天、河流交汇、鸟兽栖息、充满勃勃生机的广袤草原。
  赵旻在一千八百年后驻守、建设边疆之时,曾多次往返于此。
  每次经连霍高速行经此处时,赵旻总忍不住观望这片神奇走廊,并多次感慨大自然的神奇、老祖宗的智慧。
  所以,当如今苟哥踏足一千八百年前的原生态河西走廊时,其人心中的激动便不难想象。
  霍去病曾在此封狼居胥;隋文帝曾在此举办“万国博览会”;李靖、苏烈、裴行俭师徒三代曾在此尽展大唐武德;
  唃厮啰及回鹘人曾在此维护丝绸之路安宁;蒙古人、藏人曾在此商议和平;左宗棠曾在此进疆收复我华夏国土…
  可以说,河西走廊,见证了我们华夏数千年的兴衰变迁。
  若非一众臣属跟在苟哥身后,难得流露出感性一面的苟哥,必将热泪盈眶。
  而正当苟哥率五万余大军踏足河西走廊这片神奇土地之时…
  一支如长龙一般的车队,在如洪流一般的滚滚铁骑护卫之下,赶到了陇西郡襄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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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容,莫非主公今已尽收凉州?”
  【作者题外话】:与历史上的香妹子对刘帮主那对史密斯夫妇的情况截然不同…
  香妹子与苟哥,那的确是真爱。
  王异在本书之中,是一个雷厉风行、爽朗明快、敢爱敢恨、对赵昂有深情、却又对苟哥萌生别样情愫的女子。
  稍微剧透:王异和苟哥的故事,后面还会有。
  总之,王异的性格,就注定了她绝不可能是悲剧人物…大明巾帼英雄秦良玉,倒是蛮符合王异的人设。
  咳咳…换言之,赵昂有点儿配不上王异这等奇女子。
  虽然云某前文之中提及这点,但此处仍不得不再次强调:
  诸君脑海中的丝绸之路,或许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驼铃寂寥远…
  然而,实际上,丝绸之路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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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那是一大片没有狼的青青草原。
  想当年,连霍高速还有云某挥洒…
  咳咳…险些暴露。
  连霍高速,代表的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大动脉。
  因为那条公路在凉州…啊呸!甘肃、新疆那段,就是古丝绸之路。
  接着上一章,咱们继续聊吕布。
  王允见吕布,讲的一定不是东汉官话(雅音),而一定是并州方言。
  吕布与王允,在心理上一下子走到一起。遂定计杀卓。
  太原王氏,豪门巨族。
  清河崔(崔钧崔州平的崔)、范阳卢(刘备老师卢植那个卢,他儿子卢毓是个老混蛋!)、赵郡李(战国四名将李牧那个李)、荥阳郑(这个更了不起,北朝连续出中书令,也就是丞相,郑译更是隋开国功臣)、太原王(王允、王凌一直到李唐、武周时期的王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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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五家是北朝巨族,特权身份从东汉一直延续到隋唐。
  以王允的一流门阀出身,在东汉末年的大环境下、不可能瞧得起寒门出身的吕布。
  这并非云某异想天开,董卓死后王允对吕布的“排斥态度”即为明证。
  吕布又欲以卓财物班赐公卿、将校,允又不从。
  而(允)素轻布,以剑客遇之。
  布亦负有功劳,多自夸伐,既失意望,渐不相平。--《后汉书卷六十六》
  董卓死后,“允轻布,以剑客遇之”,足见一斑。
  王允降尊纡贵,结交并州武人,是带着目的去的。
  吕布攀附王允,背叛董卓,也有不可告人的理由。
  理由是,吕布把董卓的通房丫鬟给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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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与卓侍婢私通,恐事发觉,心不自安。--《魏书七》
  这个丫鬟(侍婢)未留下姓名,但可知应颇有姿色。
  睡家主的婢女,是很危险的。
  因为婢女也经常会被家主“临幸”。所产之子,因此会有血统不明的隐患。
  所以袁术骂袁绍野种,不是没有道理。
  吕布就是这种情况。
  侍婢与吕布长期奸宿,或已有身孕。
  万一产子,不似董卓、反类吕布。
  那温侯只怕性命不保。
  注意:吕布通奸的侍婢,即貂蝉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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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闻之,谓杨曰:“布,卿州里也。卿杀布,于卿弱。不如卖布,可极得汜、傕爵宠。”
  杨于是外许汜、傕,内实保护布。--《英雄记》
  张杨为吕布介绍了陈留太守张邈和东郡从事陈宫。
  张邈、陈宫本为曹操旧人,却因曹氏在兖州擅杀当地名士【边让】,激起兖州士人反感,遂迎吕布入兖。
  陈留边让尝讥议操,操闻而杀之,并其妻子。
  让素有才名,由是兖州士大夫皆恐惧,陈宫内亦自疑。--《通鉴》
  兴平元年至兴平二年(194-195)的兖州之乱,此事前文已有阐述,正史比演义精彩一万倍。
  老乡张杨对自己的亲近态度,以及兖州士人对客籍人士(曹操)的排斥态度,给了吕布极深的震撼,使得“乡党思维”进一步镌刻在吕布脑中。
  当然,吕布所谓的“乡党情怀”,从结果上看,无非是自我麻痹、自我感动的手段。这是一种低级且廉价的破冰套路。
  呵呵,这与酒桌上那些动不动兄弟相称的“自来熟”们,并无本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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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实测了一下地面温度…
  59度。
  俺们就在这炎炎烈日、滚滚红尘…这是字面意思…中暴晒了一下午。
  饶是如此,俺们也还是在可劲儿祈祷千万别下雨…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那可怜的卖炭翁的心理,俺们算是切身体会到了。
  工期太紧了!
  强撑精神写完作者的话…
  睡觉!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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