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还不赖,......你的手能不能安分一点,我还有戏份没拍完呢!” 书月垂眸,在他的耳边轻喃,“宝贝,你就是这样叫我的吗?” 也不知道是不是开了荤的缘故,她现在坏的很,故意拖长音调,性感的声音简直要钻入他的耳朵。 阵阵酥麻让骁烨希的脸更红了,耳朵痒的很,他瞪了书月一眼,这家伙就是故意的。 他除了做那档子事的时候,会突发奇想叫自己老公,其他时候都是宝贝,宝贝的。 简直是太粘人了。 见对方生气低着头,不肯说话,书月低头,两人的鼻尖轻轻触碰着,笑得宠溺。 “没关系,未来的日子还长,我等着。” 骁烨希了然,抬起头目光放在了她的身上,想到未来都是她与自己相伴,比上一世自己孤独至死丝毫好了很多。 嘴角的笑容更加真切。 “谢谢你,亲爱的老公!”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竟让书月引以为豪的自制力瞬间崩塌。 “......”呵,看来还是她不够努力。 书月捏了捏自己的眉眼,疲惫逐渐涌上心尖,她挥了挥手,示意骁烨希可以去忙了。 “对了,孟导发了消息,说这次的金马奖是志在必得,看你有没有时间一起领奖。” 骁烨希说完这句话后,有些期待的看着书月。 “嗯,到时候我会空出一天休息的时间。” 骁烨希闻言看向办公桌上堆积如山的文件,这才明白原来她前几天能那么自在,原来是为了与自己早日领取结婚证让她安心,特意把好几天的工作压缩到一天,或推迟几天。 这简直比他当明星还要累。 原来小说里金主会经常去探班都是假的,肯定是公司不够大也不努力,才让其如此悠闲。 “喂...喂,骁烨希,你在发什么呆呀!” 虽然成为了她上司的男人,可在莉姐看来,也不过如此,不就是长的好看一点,书月什么时候是注重容貌的人。 “莉姐,我拍完这个电影,能不能休息一阵子。” 骁烨希此刻哪里有在之前经纪人面前的冷漠,可谁让这是她最信任的人。 “你是有什么事吗?” 莉姐还是很关心自己的艺人,虽然这几天的黑料不是她处理的,可为了帮助唯一的艺人,也是跑断了腿。 “你不会以为这几天的热度就能成为炙手可热的明星吧!要想站到娱乐圈的顶端,还还差的远呢!” 以为对方因为现在的知名度骄傲自满,下意识打击他。 可说着说着就感觉白说了。 毕竟有老板在他身后保驾护航,说不定他真的能成为最年轻的奥斯卡最佳男主角。 “没有,只是我看着月月最近为了陪我,耽误了很多工作,我想陪着她,让她别那么累。” 提起书月,他的眼里溢满了让人羡慕的爱情。 莉姐见对方这么诚恳,而且似乎比他自己想象的还要喜欢老板,自己也不能当这个恶人,也只能好心的同意了。 “去吧!不过到时候你的粉丝忘记了你,就不要后悔。” 仿佛一个长辈一样,怜悯的看着自己。 骁烨希还是第一次感觉到经纪人这份工作的意义。 既然对方这样看着自己,也不能让她失望。 拍了拍胸口,信誓旦旦的说道。 “......” 骁烨希看着后面挥手相送的经纪人,一抹心虚涌上心口,他是不是给的好处太大了。 骁烨希此刻着急了,后悔刚才说的大话,凭他现在根本就实现不了啊! 越想越后悔,一张温润如玉,冰冷淡漠的气质如同破碎的镜子,一去不复返。 在前面开车的司机强制自己不扭头去看,担心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姑爷,你是要去找总裁嘛!” 还有一个人在。 骁烨希冰冷的眼神看向司机,一抹懊悔在眼里划过,他要不要灭口。 算了,最近的新闻已经太多,还是别麻烦记者了。 记者:不麻烦的,独家新闻就是他们吃饭的东西。 “去找书月。” 另一边,书月正在处理堆积起来的文件。 一旁的秘书将重要的文件放到一旁,说道。 “最近季氏集团和我们集团的竞争越发激烈,原本快要到手的地皮,不知道他们施了什么手段,拥有权落到了季氏集团的手里。” 王氏财阀只在原来的世界里一闪而过,并不属于男女主世界的主线。 它的存在更像是在反馈这个国家有多么不堪与无能。 “嗯,这件事不用管他,不过是一块地皮而已,付出的时间与钱财要很长时间,很容易亏本。” “未知数太大,我们需要做的是更长远的未来,技术部门对于影像化的研究怎么样了。” 秘书连忙将技术部分最新的研究进度呈现出来。 偌大的屏幕上是最新的研究成果。 明明闪闪的灯光照入书月的眼眸中,随后将其中的问题还有解决方法,发到了技术部门。 对于这个位面的科技水平,书月还是很认可的,所以给技术部分下达了最后的指令。 若是完成不了,就可以卷铺盖走人。 有了这个压力,相信一定能很快研究出来。 毕竟王氏财阀的工资还是很可观的,尤其是一些员工福利更让人心甘情愿。 秘书见总裁如此拼命,眼里的崇拜与敬重快要溢出来了。 有教养,家世显赫,自身能力也很强大,容貌精致,这样的总裁大人真的是太完美了。 一旁的小迷妹一直盯着自己,书月为做不到忽视。 “还有什么事?” 清冷的嗓音吓得秘书一激灵,抬起头撞进了书月冷淡的眼眸,精致的脸上是一如既往的冷漠。 “没事了,我这就出去。” 秘书收起了迷妹的眼神,一副白领精英的模样转身离开。 【大佬,你又多了些许信仰之力,简直是太厉害喽。】 九九看着不断上升的罐子,眼里写满了欣喜。 快了,很快就能变成人了。 蠢统的一些小表情和背地里的行为,书月都知道,只是懒得搭理罢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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