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熐霆这边在争分夺秒地寻找着小麦,绑走小麦的人,本想着尽快把这个美女送往缅国,自己就能得到一大笔钱,同时也能尽快清除妹妹的障碍。 然而,他却没想到和这个女人在一起的男人会这么难缠,尤其是贺熐霆带着人大闹辉煌集团的事,他也是惊吓够呛,宋家本身就隶属于辉煌集团的一部分,总裁把集团的灰产部分交给他们家打理已经有很多年了,他们只要业绩收成达标,总裁通常都不会管他们的,当然了遇到困难,辉煌集团也是宋家坚硬的后台,所以这么些年,宋家俨然成了当地黑道的霸主。 绑走小麦的人正是宋家的公子宋明,他听手下的人说自家的宝贝妹妹宋倩被一对情侣欺负了,而且那女人长的那叫一个倾国倾城,于是兄妹俩人就策划了这么一个损招,想着把小麦卖到缅国,拆散那一对情侣,同时自己家还能大赚一笔,宋倩更是能得到心仪的男人,话说这个宋倩就是之前看上贺熐霆,找小麦麻烦没成,并被收拾的大波浪女人。 当然了,当宋明看见小麦的倾世容颜之后,自己的心也沦陷了,他想着自己先玩够了再卖掉。 宋明还没把人整到手,就接到老爹的来电,询问是不是他干的,他本来还想炫耀自己又能给家里赚取一笔财富,可是父亲却直接严肃地说道:“明儿,现在这事闹的挺大的,上头刚来电话,说那个女人的老公可是能让辉煌集团分分钟倒下的存在,所以你跟老子说实话,如果真是你干的,赶紧偷摸地把人放了,听懂了没?” “那个,爸,你要相信我,我这一天天的挺忙的,再说,咱们的产业一直都挺稳定的,我都好久没动用非常手段了,放心吧!和我们家没关系的。”宋明之前还想着告诉父亲,人是自己偷的,可是当听到父亲说明事情的严重性时,他犹豫了,一方面,他担心自己会被总裁责罚,甚至收回宋家的权利削弱宋家的势力,另一方面,他对小麦的倾世容颜所迷惑,不想就这么放了她,他要得到她…… “听你这么说,老子就放心了,对了,倩倩最近都在干些什么,看见她时,让她回家看看老子,这都好几个月了没回家了,我一打电话她就说忙,也不知道她成天竟忙着什么东西。”宋老爷子说道。 “她能忙什么,忙着找对象呗,这点应该随了您了,风流……”宋明开玩笑地说道。 “滚,现在敢调侃老子了,要是老子当年不风流,能有你们两个小兔崽子吗?”宋家老爷子骂道。 “是是是,您老都是对的,行了,不就这点事吗?我都知道了,没什么事我忙去了。”宋明和宋倩确实是宋家老爷子当年在外风流的私生子,他的正妻一直身体不好,也没能给他生个一儿半女的,但是好歹是她的糟糠之妻,他也不忍心就那么休了,反正自己一直以来也没闲着,就当家里多养一个人了。 “说这么两句就嫌我烦了,老子真是养了两个白眼狼,去吧!该干嘛干嘛去吧!但是切记,别没事找事。”宋老爷子嘱咐道。 “知道。”宋明说完,父子俩人挂断了电话。 宋明坐在老板椅上,翘着二郎腿,沉思了一会儿,拿起手机又拨了出去,他得赶紧告诉自己手下,一定要先把那个偷来的美人藏好了,他自己近期也不能过去,让他们务必看好人,不能轻举妄动。 安排好了一切,宋明闲来无事,给表哥打电话聊起家常…… 宋明的手下接到主子的电话之后,开始行动起来,他们商量着把小麦送到一个棚户区的据点,因为那里的楼房太旧了,条件差不多的人家也都搬走了,剩下的也不是老弱病残的,能有个窝住就不错了,他们生活也都勉勉强强,也就没那闲心管闲事,所以几个人觉得那里是最安全的地方。 小麦被绑住双手双脚,嘴里还被塞了一块布,就被扔在破面包车里,车子驶向棚户区的路很是颠簸,因为这里没有什么可建设的价值,所以路上的坑坑洼洼也无人问津。 可能是由于路上的颠簸,也可能是药效到了时间,小麦昏昏沉沉中感觉自己五脏六腑都快颠出来了,他努力地睁开双眼,想调整一下自己的身体,可是她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被束缚着,想说话却发现嘴巴塞着东西。 头痛欲裂的感觉让小麦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一样,她感觉得到自己现在应该是在车上,可是这是往哪里去呢?大叔又去哪里了?他抬眼看见前面驾驶室有两个男人正在用当地的语言交谈着,难道自己这是被人绑架了? 小麦恢复意识有一会儿了她才想起,自己刚刚还在商场的服装店里试衣服,哦!对了,他想起来了,她正在试衣间里试衣服,突然试衣间里一晃,自己还没来得及呼喊就掉进了另一个空间,而且房间里有一股刺鼻的香味,让小麦头痛欲裂,很快就昏睡了过去,再次醒来就到了这里。 前面两个男人叽里呱啦也不知道再说什么,偶尔还会传出阵阵笑声,小麦现在很是确定自己被人绑架了,至于原因还不明确,但是小麦知道自己现在不能露出马脚,她必须让对方放松警惕,才能想办法自救。 于是小麦闭上眼睛,假装继续昏迷着,但是她的思绪却久久不能平静,自己失踪了多长时间了?这两个人到底要把自己带去哪里?大叔怎么样了?也不知道有没有也被人暗算了?现在是否安然无恙? 小麦是越想心里越有些慌张,这里毕竟是异国他乡,自己对当地的语言又不太听的懂。 小麦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面包车突然停了下来,前面的司机一个急刹车,小麦直接往前咕噜了半圈,正好头脑袋撞上前面的座椅,疼得小麦差点惊叫出口,幸亏有东西堵住她的嘴,否则自己就露馅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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