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在纽约市郊区的一栋豪华庄园里,麦克李维斯完全就不知道危险即将来临,他现在正在一边哼着歌一边按照周裕教给他的食谱高兴的给两小只准备着早餐呢 在见识过周裕的厨艺之后,现在的麦克李维斯已经彻底成为了华夏传统美食的狂热粉丝了,虽然他没能把周裕给忽悠过来给他当私人厨师,可是你要他现在再去吃那些寡淡无味的蔬菜沙拉这些他可不干 所以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这家伙自从从华夏回到m国之后,麦克李维斯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花高价把老王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三个厨艺最好的徒弟给挖过来当他的私人厨师了 麦克李维斯这家伙很精明,他知道华夏的美食文化博大精深,而且菜系繁多,就算是再厉害的厨师也不可能掌握华夏所有菜系的做法,因此他挑选的这三个人可不是随便挑选的,这家伙在华夏那段时间可没少在吃上面下功夫,对于华夏的八大菜系这家伙还是知道的,所以他挑选的这三位厨师可是非常有针对性的 就麦克李维斯个人的口味而言,他最喜欢的是华夏的川菜,鲁菜,和粤菜这三大菜系,所以他挑选的这三位私人厨师都是专门研究这些菜系的精英人物 虽然他们三人的厨艺比不上周裕这个作弊狗,但是谁告诉你比不上作弊狗就意味着不行了? 按照这三位的厨艺,就是去五星级酒店当个某一菜系的主厨都完全没问题,毕竟他们作为老王亲自培养的最厉害的三个徒弟,这手艺怎么可能差? 要知道星辰餐饮现在已经遍布全世界了,虽然是中西合璧式的餐饮,但是周裕搞出这个餐饮的初衷就是把华夏传统美食文化给传播到全世界去,要是这挑选的师傅手艺不过关岂不是丢整个华夏的脸? 那么这三位作为星辰餐饮所有厨师中的佼佼者,你就说他们有多厉害吧?所以你就说麦克李维斯这家伙到底有多鸡贼吧 自从麦克李维斯从星辰挖到这三个宝贝之后,他是彻底爽到了,因为这三个厨师都是麦克李维斯的死忠粉,对于帮自己的偶像做饭他们可求之不得 为了让自己的偶像吃的开心,这三人可谓是在做菜这方面卯足了功夫,每天他们都会变着花样给麦克李维斯做各种各样的精美菜品 华夏菜品何其多?可以说每一个菜系都有数不清的菜品 因此哪怕已经来到了麦克李维斯身边工作了将近半年时间了,他们都从来没有给麦克李维斯做过同一道菜,这对于麦克李维斯这位吃货来说可不就是天堂吗?那么爽的日子,这区区的两千万美元的年薪在麦克李维斯看来完全就花的不冤 在这三人的感染下现在麦克李维斯不仅在吃上面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且他现在已经不满足于别人给他做了,在闲暇之余麦克李维斯也会跟着这三位私人厨师偷学几招 虽然麦克李维斯似乎在厨艺上没什么特别突出的天赋,但是在这三位大厨的精心教学下,现在的麦克李维斯已经今非昔比了 虽然他还是偶尔会把鸡蛋煎糊,或者干脆把白糖当成食盐给弄混了,可是要现在的麦克李维斯搞定一锅稀饭还是没问题的 很快麦克李维斯就帮自己的侄子侄女做好了一锅美味的稀饭,然后他兴高采烈的把那一锅稀饭给端上了餐桌 在麦克李维斯在厨房忙碌的时候,周令初和周小小两个小家伙是交给了麦克李维斯的经纪人戴安娜在帮忙带着的,毕竟两小只虽然已经能在地上走了,可是他们还要过一个月才有一岁呢,那么屁大点的小家伙麦克李维斯可不放心把他们单独放在一边,就算在房间里的时候麦克李维斯都会安排人全程盯着这两个小鬼 在把稀饭放好之后,麦克李维斯就非常兴奋的给两小只一人盛了一碗稀饭放在桌子上,而正在地毯上和戴安娜玩的不亦乐乎的两小只一见到桌子上的稀饭就两眼放光,然后这两个小鬼就直接抛弃了这两天一直带他们到处疯玩的戴安娜往餐桌方向爬去 眼见周令初这小子忍不住就要拿起汤匙往嘴里送,麦克李维斯连忙抢过了这小子手里的汤匙 “哦,小家伙,虽然麦克叔叔的做的早餐非常好吃,可是现在还不能吃知道吗?要等一下,现在吃可是会烫坏嘴巴呢” 周令初这小子被麦克李维斯抢走了汤匙也不哭,只不过这两只大眼睛就一直那么直勾勾的盯着桌子上的那锅稀饭直流口水,这可爱模样看得麦克李维斯哈哈大笑 “哈哈哈哈,看来还是令初这个小家伙懂我,他应该是知道麦克叔叔做的早餐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早餐才会流口水的,哈哈哈,看到这小家伙的这模样我可太有成就感了” 就在麦克李维斯得意的时候,在餐桌另一边抱着周小小的戴安娜的一句话直接让麦克李维斯的笑容僵住了 “麦克先生,您确定您自己做的东西能吃吗?上次我吃了您做的那个煎蛋可是直接拉肚子了呢,现在这两孩子还那么小,您真的放心他们吃您做的东西吗?” “噢!戴安娜小姐,你这话可太伤人了,难道你不知道华夏有一句话叫做“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吗?我最近可都是忙着在跟张他们学习做华夏菜呢,我的厨艺现在已经今非昔比了”麦克李维斯不服道 “可是您做的那个煎蛋还是上个月发生的事情啊,我不是个专业的厨师,可是我知道厨艺是需要经年日久的练习才能得到提升的,您确定您一个星期时间就能成为一名合格厨师吗?” “天呐!戴安娜小姐,你这话可真的伤到了我的自尊心了,作为处罚,我决定了今天我做的这锅稀饭你一口也不能吃” “噢,上帝呀,真的太感谢您了麦克先生” 麦克李维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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