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席琳迪翁出道早期时候获得的大致荣誉了,从时间线上来看,你真的不能说是那首经典的《我心永恒》捧红了席琳迪翁,因为那首《我心永恒》是席琳迪翁1998年的时候才开始为《泰坦尼克号》唱的 而那时候的席琳迪翁早就已经在欧美歌坛大放异彩了,在演唱这首《我心永恒》之前人家就已经是欧美歌坛的传奇天后了 也就是说就算没有那首《我心永恒》,都是一点也不影响人家称霸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欧美歌坛的 说完席琳迪翁和《我心永恒》的关系,那么再来看看今天这首《thepoweroflove》 严格意义上说起来,这首《thepoweroflove》的原唱其实并不是席琳迪翁,而是一位名叫JenniferRush的M国摇滚歌手 这首歌是JenniferRush在1984年创作并演唱的,在这之后的1985年,AirSupply翻唱了这首歌,1986年初,JenniferRush的原唱版本正式登陆,1987年,M国当红女歌手LauraBranigan(罗拉布兰尼根)再次翻唱,1994年,声誉日隆的新天后席琳迪翁再次灌录这首曲子,而且把它唱上了四周冠军宝座,M国告示排行榜的冠军曲 之前早就说过了,一个歌手并不需要具有独立创作的能力,只要她的唱功能够完美的把那些著名词曲作者的歌给表演好,那么她就是一位优秀且成功的歌手 很显然,这种情况用在这首《thepoweroflove》和席琳迪翁身上来说就非常的合适 她和这首歌的关系就有点像是邓小姐和那首《北国之春》的关系一样,虽然原唱和词曲作者都不是她,可是真正意义上唱火这首歌的却是她biqubao.com 所以说这首歌也是她的代表作,这个说法并不是错误的 至于歌曲本身那就更不用说了,绝对的妥妥的神曲,不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选择翻唱这首歌?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那个诸神争霸的欧美歌坛登顶M国公告牌,你还敢说这首歌不牛逼? 你怕是不知道当时的欧美歌坛除了有着迈神这位当时并没有遭到太多负面影响的“流行乐之王”之外,还有着像玛丽亚凯莉,惠特妮休斯顿以及麦当娜这些神仙女歌手吧?就这些人随便拎出一个,都是欧美歌坛划时代的伟大歌手 ........... 在张小曼调整好状态对着舞台后方点了点头之后,舞台上的伴奏老师才开始了自己的伴奏,然后舞台上开始传来张小曼那极具穿透力的声音 “Thewhispersinthemorning 清晨的呢喃中 ofloverssleepingtight 情侣们正在熟睡 arerollingbylikethundernow 那轻语如雷般回荡 AsIlookinyoureyes 当我看着你的眼睛” 不知道大家发现一个问题了没有?对于那些专业歌手而言,一般越是牛逼的歌手,我们普通人在听他们的那些最牛逼的代表作的时候,一开始咋听之下都会感觉这些歌曲给人的感觉非常的平常,我们在听这些歌的时候,似乎完全就没有我们听那些热血高燃的歌曲时的那种激动和兴奋 这话怎么说呢? 举个例子说明一下,比如《aLIEz》和《someonelikeyou》这两首歌吧 虽然这两首歌是不同国家的不同类型的歌曲,但是对于我们华夏人而言,这两首歌都可以算成是外国语歌,既然是外语歌,那么对于我们来说这两首歌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不看歌词的话我们基本上都听不懂这到底唱的是什么意思 既然选定了两首我们都听不懂的外国歌,那么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会喜欢这些歌曲,主要就是根据我们在听这些歌曲的时候,这些歌曲给我们的最基本的视听感官上出发的,这点大家应该都认同吧? 好了,问题来了,如果让你选择的话,你觉得这两首歌哪首比较好听?或者说这两首歌你更愿意听哪一首? 答案不言而喻,估计百分之九十九的欻欻都会直接选择《aLIEz》这首爆燃听起来让人热血沸腾的核爆神曲,这点大家应该也认同吧? 别否认哈,摸着自己的良心说,如果突然让你去听一下这两首歌的话,仅仅是从这两首歌给人的最直观的视听感官上来说的话,绝对是《aLIEz》这首歌更加能让人喜欢的,目前各大音乐软件上面这两首歌那相差几十倍的评论和点赞数就是最好的证明 然后大家应该知道我要表达什么意思了吧?从两首歌给人的第一印象来看,《aLIEz》无疑是碾压了《someonelikeyou》无数倍的,可是你真的能说《someonelikeyou》这首歌是垃圾吗? 事实恰恰相反 虽然仅从歌曲给人的第一视听感官上来说的话,《someonelikeyou》是差了《aLIEz》无数个档次的,可是要是从歌坛地位,歌曲知名度以及歌曲影响力上面来说的话,那不好意思,估计在那些专业音乐大佬眼里,就是把《aLIEz》和《someonelikeyou》放在一起,都算是对这首《someonelikeyou》的侮辱 换句话说,放眼整个世界歌坛,这首爆燃的《aLIEz》就是给《someonelikeyou》这首似乎非常平庸的歌曲提鞋都不配(真以为人阿黛尔这位“格莱美亲女儿”是白叫的?她的歌就是有那么高的地位) 这就是这两首歌的格位差距 想明白这个问题了,那么大家应该就会知道为什么我会说我们普通人在听那些超级牛逼的歌手们的代表作的时候,都会感觉非常的平庸了吧? 反正很多歌坛大神的某些代表作就是这样的,在我们普通人看来这些所谓的经典神曲就连一首口水歌都不如 很奇葩的理论,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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