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之传奇从卖唱开始_第1409章 热烈反响,期待拉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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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林思怡结束了这首《yesterdayoncemore》之后,现场爆发出了非常热烈的欢呼声和呐喊声,其分贝甚至盖过了周裕之前在舞台上表演像《numb》和《It''sMyLife》这些燃爆全世界的超燃摇滚时的分贝,由此可见这首歌到底是有多受人喜欢了
  当然了,现场气氛热烈,但是这秩序并没有乱,这个和歌曲本身没有多大关系,而是歌曲的曲风决定的
  这首《yesterdayoncemore》虽然经典到无以复加,但是这曲风却是非常的轻柔的,而且这首歌略带一丝伤感,听这样的歌会让你躁动的内心不自觉的平静下来,既然心情非常平静,那么这些人自然不可能做出什么过激的行为,他们疯狂的对着舞台上的林思怡尖叫呐喊,只不过是发自内心的表达他们对这首歌的肯定和赞美
  林思怡下台了,接下来自然是轮到张小曼了
  说实话,今天的纽约演唱会所有到场歌迷在林思怡上台的时候心里其实都是有点心不在焉的,这倒不是说他们不喜欢听林思怡唱歌了,这位现在可是世界歌坛的顶级天后呢,她的每一首也都是现象级的,要是她的歌都没人喜欢了,那全世界的歌手都可以自杀算了
  只不过呢经过了麦克李维斯之前的那波有意无意的采访透露的消息来看,他们暂时的就不想再听到其他歌手的歌了
  废话!周裕能成为蓝星的世界真神主要是因为什么?还不是因为这个逼那些极具颠覆性的神级歌舞?
  作为普通歌迷而言,他们才不管你一首歌的内涵和所谓的高逼格影响力这些呢,人家只是单纯的从歌曲本身给人的视听感官上出发的,而说到歌曲视听感官,谁的歌能比得上周裕这个牲口剽窃过来的那些神级歌舞?
  他们现在已经很明确的知道了周裕会在演唱会最后时刻放大招的,那么在周裕再次上台之前,他们可不就是暂时不想听其他歌手上台浪费时间吗?甚至在相当一部分人看来,这次纽约演唱会只要周裕在舞台上面给他们表演新歌舞就够了,哪怕只有短短的半个小时就结束演唱会他们都可以接受biqubao.com
  不过经过了林思怡的那首《yesterdayoncemore》之后,现场已经没人这样想了,虽然林思怡没有给大家表演什么劲爆歌舞,但是仅凭那首《yesterdayoncemore》就足够再次把所有人的目光,暂时从对周裕的新歌舞上面的期待给拉到他们这些助唱嘉宾身上了
  因此当张小曼上台的时候迎接她的是震耳欲聋的掌声和欢呼声
  这些到场歌迷也不是笨人,须知张小曼目前在世界歌坛的地位可是比林思怡更高呢,既然林思怡都能给他们带来像《yesterdayoncemore》这样的神仙歌曲,那么张小曼带来的歌曲会差吗?
  而且坊间传言周裕这货似乎一直对人家张小曼这位超级大美人不安好心,虽然不知道是哪个狗日的传出来的这个消息,但是从周裕给张小曼安排的那些歌曲看来,说这货对人家张小曼没想法外人还真就不一定相信
  所以经过了林思怡之前的那波王炸输出,现在现场歌迷对于张小曼的期待是直接拉满了,搞不好,也许,可能,今天他们就要见证两次,额,不对,应该是见证三次历史了(第三次是指周裕的大招)
  张小曼来到舞台上简单的和到场歌迷说了一些开场白之后,也没有再过多的说什么废话,而是直接选择开唱
  既然林思怡今天上台是从两首老歌开始的,那么同为助唱嘉宾的张小曼今天自然也是如此,她今天唱的两首老歌的名字分别叫做《iwillalwaysloveyou》和《sheismysin》
  要不说张小曼比林思怡牛叉呢?从目前公告牌排名前十的歌曲名字就可以看出来了,林思怡目前有两首在前十挂着,而张小曼却有三首,虽然差距很小,但是这也变相的说明了现在的张小曼确确实实比林思怡要厉害那么一丢丢的(另外五首歌分别被周裕和焰火乐队给霸占了,其中周裕有三首,而焰火乐队有两首,嗯!不知不觉间华夏人已经彻底支配了老美这边的音乐排行榜了)
  刚才张小曼表演的这两首歌就是她目前排名公告牌前十名的三首中的两首,因为这两首歌推出的时间连一个月都没有,所以这样的歌其实也是可以算成是新歌,既然是新歌,而且是爆火全球的新歌,那么当张小曼在舞台上表演完这两首歌之后,这气氛可不就是又一次被点燃了嘛
  “哇哦!总算是现场听到了这首《sheismysin》,果然就像是网友们说的那样,听这样的歌你真的会感觉到自己的灵魂都跟着在颤抖”
  “神圣而又庄严的声音,我瞬间就被张小曼女士的声音给征服了,厉害!不愧是能压住林的歌坛天后,张小姐的唱功无与伦比”
  “虽然不是我最喜欢的《letitgo》,但是这首《iwillalwaysloveyou》却是我做梦也想唱出来的歌曲,可惜的是每次到高音部分我都会走音,作为一个学习了专业歌唱知识三年的学生,我感觉我很受伤”
  “不要灰心亲爱的,你要知道那可是张小曼女士,她的唱功就是放眼全世界所有女歌手都是数一数二的。这首《iwillalwaysloveyou》可是张小曼女士所有歌曲里面最难唱的了,别说你唱不了,就连斯威夫特之前在做客一档访谈节目的时候,在现场唱这首歌都破音了。我估计目前全世界除了张小曼女士和林的唱功能完美的驾驭这首歌之外,就没有其他女歌手能办到了”(詹晓婷;你认真的吗?)
  “现在小曼女士也唱完了两首老歌了,那么接下来是不是就轮到她的新歌了?嘿嘿,强烈期待”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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