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之传奇从卖唱开始_第1407章 《yesterday once more》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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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早在悉尼演唱会的时候,周裕就有想过叫林思怡唱这首歌的,因为这首歌的原创乐队HillsongYoungAndFree就是来自澳洲,在澳洲的土地上唱澳洲人创作的歌曲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只不过凯莉克莱森的那两首神曲明显更加得到了林思怡的青睐,而且她也不想过多的在纽约演唱会上抢自己老公的风头,所以这首在周裕前世火遍全球的基督摇滚才会被林思怡给推迟到了纽约演唱会上来唱的
  不管怎么样,既然已经决定了按照原计划的顺序唱歌了,那么林思怡自然会好好的表现,于是在一阵激扬的前奏结束之后,林思怡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Atbreakofday
  曙光初照
  Inhopewerise
  心中破晓
  Wespeakyourname
  我们唤主圣名
  Weliftoureyes
  齐向天望
  Tuneourheartsbiqubao.com
  将我心跳”
  HillsongYoungAndFree乐队是一个由澳大利亚本土年轻的基督徒牧师创立的乐团,隶属于Hillsong澳大利亚分部,主要创作和演唱福音歌曲,曲风比较欢快,年轻人比较喜闻乐见的形式
  这首《wake》作为他们的代表作,自然是延续了他们乐队的风格,哪怕歌曲还没有到达高潮部分呢,现场歌迷就已经被这首歌轻快的旋律和林思怡那充满激情的唱腔调动起了情绪了,每个人都在不自觉的随着旋律扭动着自己的身体
  “Youwillneverfadeaway
  你永远相伴不离开
  Yourloveisheretostay
  你的大爱一直存在
  Bymyside
  在我身旁
  Inmylife
  照耀一生"
  .........
  "Shiningthroughmeeveryday
  闪亮不熄到万代
  Youwillneverfadeaway
  你永远相伴不离开
  Yourloveisheretostay
  你的大爱一直存在
  Bymyside
  在我身旁
  Inmylife
  照耀一生
  Shiningthroughmeeveryday!
  闪亮不熄到万代!”
  谁告诉你这首歌没获得什么重量级奖项就不好听了?在这种现场唱这种歌曲是最能调动现场歌迷情绪的
  当高潮一到现场的歌迷就疯了,每个人都配合着旋律在舞台下疯狂的扭动着自己的身体,而且已经有些被刺激的上头的人已经准备翻越栏杆冲舞台上跑去了,只不过这些人这种行为还没来得及实施呢就被现场那些荷枪实弹的兵哥哥们一个眼神给瞪了回去,要不然这现场非得失控不可
  不过被瞪回来了可不代表他们就没法宣泄自己激动的情绪了,此时他们每个人都疯了一样的对着正在舞台上尽情高歌的林思怡大喊大叫的
  “啊啊啊,林,看这里看这里”
  “好棒的音乐,听这首歌我整个人都欢快了起来”
  “我想跳舞,这现场气氛太棒了,配合上这首歌真的很难让人冷静下来,没想到林今天的一首新歌就那么好听,棒棒棒”
  “感觉浑身都充满了力量,这首歌非常的有活力”
  “看来周已经把林未来的歌曲风格确定好了,以后估计林就是唱这些充满激情充满活力的歌曲为主了,这种类型的歌曲很符合林的气质”
  “符合吗?我怎么不觉得呢?林在我看来就好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女,我觉得以她的气质应该唱一些偏向于柔情风格的歌曲啊,比如张小姐的那首《letitgo》我觉得就更加适合林来唱”
  “嗯?什么意思?你敢说林以前推出的像《stronger》,《catchmybreath》,《moveyourbody》这些歌不适合她唱?”
  因为周裕这货始终秉承着“没有风格就是最好的风格”的出作品套路,所以哪怕林思怡还没唱完第一首新歌呢,现场就已经有很多人就林思怡应该着重朝着哪方面风格的歌曲发展争论不休了
  莫得办法哟,因为全世界敢像周裕那么玩的人他们以前根本就没见过啊,别说是这些老美了,就是国内那些一路看着这两人走过来的死忠粉现在都还无法给自己偶像的歌曲风格定性,反正每次当他们以为自家偶像歌曲风格已经确定了之后,接下来周裕这货肯定立马又会安排一次突然的转变让所有人触不及防
  这不,就在绝大多数老美都以为林思怡的歌曲风格类型已经可以确定了的时候,接下来林思怡的一首《yesterdayoncemore》又把那些原本自以为懂了的大聪明给整自闭了
  “啊?这....这...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林怎么又突然转变风格了?这次改成抒情歌曲了?嗯?哇!这首歌真好听”
  “不是吧?不是说好了以后林就是唱这些充满激情充满活力的歌曲了吗?怎么突然又变的那么深沉起来了?”
  “我说你们这群混蛋还在讨论这个问题?你们难道脑子里装的都是大便吗?这个时候你们难道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吗?这首《yesterdayoncemore》的价值就被你们看得那么低吗?这是一首传世经典伙计们,这绝对是一首传世经典,我敢断言哪怕是过去一百年这首歌也依然不会过时的,能在现场听到这种歌曲的诞生,对于一个专门研究音乐的人而言就算是死也可以瞑目了”
  “哇!上帝呀,这歌,这歌,这歌......噢,请原谅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此时此刻的心情,这....这.....我敢说这首《yesterdayoncemore》绝对是林目前推出的所有英文歌里面最好听也是最厉害的歌曲,没有之一”
  “又是一首足以入选格莱美百年金曲库的神曲,而且我非常的确信,这首《yesterdayoncemore》是有资格排进前十名的,这绝对是一首传世经典,上帝呀,我今天真的见到上帝了”
  “伙计们,你敢信这是真的吗?你敢信这是真的吗?我们竟然现场见证了一场奇迹的诞生,记住今天吧伙计们,就凭这首《yesterdayoncemore》我就敢断定,未来几百年内我们都将成为历史的见证者,这一刻我们都见证了历史了”
  “都给我闭嘴,你们这群混蛋,不要打扰到我听歌行不行?不然我杀了你们”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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