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这个排行榜前三名都是周裕的歌曲,按照周裕目前的成就来看,他的歌曲独占前三这个大家都没话说,毕竟格莱美都以这家伙的名字命名了一个超级重量级奖项了,这货就是世界歌坛有史以来当之无愧的第一人,他的歌霸占前三再正常不过了 网友们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个榜单的具体排名,因为对于普通的年轻人来说,像《billiejean》和《dangerous》这种颠覆性的神级歌舞,怎么着也比那首《加州旅馆》好听好看无数倍不是?可是偏偏这两首神级歌舞都败给了这首“难听”的《加州旅馆》了 本来《加州旅馆》这首歌排名第一已经让很多人感觉不可思议了,可是当他们看到这个榜单里面的具体歌曲排名的时候,很多人就觉得自己的三观都毁掉了,尤其是对于那些年轻人来说,他们都感觉自己的智商被人按在地上摩擦了一样 虽然前十歌曲里面周裕的歌占据了六首,但是像《numb》,《MySongsKnowWhatYouDidInTheDark》,《It''smylife》这些备受全世界所有年轻人喜欢的超级爆燃神曲,竟然没有一首能够入选这个榜单前十?这叫那些年轻人如何能接受? 当时甚至有很多年轻人都在网上喷那些不懂欣赏的所谓的权威音乐专家呢 ........... 从影响力和歌坛地位而言,周裕今天选择的第一首开场歌曲并不能算是他推出的最著名影响力最大的歌曲,甚至在他所推出的所有歌曲中这首歌的排名都只能算是中等,不过就这个世界而言,这首歌却是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因为这首歌的名字叫做《newdivide》 众所周知,周裕开始在老美这边真正意义上的大放异彩并不是因为电影或者钢琴这些东西,真要算起来,周裕开始火遍全世界都要从几年前他在纽约时代广场上演唱那次之后算起的 因为正是这场演唱让周裕的名字第一次为全世界所有人所熟知,并且仅仅是那次演唱就让周裕得到了“歌坛上帝”这一至高无上的称号,可以说周裕后续之所以能在欧美娱乐圈发展的顺风顺水,有一半的功劳可以归结到那次纽约时代演唱会表演上面来 如果没有那次周裕看似鲁莽的现场表演,也不会有今天的周裕,更不会有今天遍布全世界的星辰集团,而这首《newdivide》便是周裕当初在纽约时代广场演唱会上面表演的第一首歌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这首歌开启了周裕征服全世界的第一步,所以无论是对于周裕的歌迷还是对于周裕本人而言,这首歌都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而当初周裕第一次推出这首歌正好是在纽约,现在周裕来纽约开演唱会用这首歌作为开场秀,没有任何人有异议,因为光是那熟悉的旋律,就能瞬间把每个人的思绪给拉回到那个引爆全世界歌坛的周末了 现在听到这首歌的前奏,那些原本不甚满意的人可不就是顿时偃旗息鼓了嘛,作为周裕的歌迷,谁又能拒绝这波超级经典的回忆杀呢? 很快,歌曲的前奏结束,在全场的欢呼呐喊下周裕终于开始唱了起来 “Irememberedblackskies 我忆起乌云满天 thelightningallaroundme 四下里电闪雷鸣 Irememberedeachflash 我忆起每个瞬间 astimebegantoblur 岁月恍惚而过 Likeastartlingsign 这凶兆惊现” .......... “Sogivemereason 给我个理由 toprovemewrong 证明我错 towashthismemoryclean 将所有记忆涤清 Letthefloodscrossthedistanceinyoureyes 让洪流飞越你眼里的深渊” ........ “Givemereason 给我理由 tofillthishole 填满豁口 connectthespacebetween 将这断路铺平 Letitbeenoughtoreachthetruththatlies 让苦楚收手,直达真理彼岸 Acrossthisnewdivide 让谎言穿越新的分歧” 在全场歌迷的大合唱中,今天的开场曲目终于唱完了,现场自然是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甚至很多歌迷都被周裕的这波回忆杀给整哭了,每个人都疯狂的舞动着自己手里的荧光棒对着舞台上的周裕等人疯狂的尖叫呐喊着 “周,呜呜呜,我爱你周,我永远支持你” “我听哭了,真的听哭了,虽然这这是一首非常燃的歌曲,但是我听完内心只有感动” “谁不是呢?作为当初周在纽约时代广场演唱的现场观众之一,这首歌对我的触动无疑是巨大的,每次听这首歌我都能非常清晰的记起那个周末的点点滴滴,当时我还和山姆他们一起嘲笑过周呢,没想到短短四年时间周已经取得了那么巨大的成就了” “可以说就是这首歌让我彻底爱上了周,当时我正在纽约时代广场上和我的前妻逛街呢,对于周他们当时的举动我就是抱着看笑话的态度的,可是当这首歌的前奏一响起来我和我的前妻就挪不动脚步了,然后我和我的前妻就见证了最不可思议的上帝降临的时刻” “很好,虽然没有能一开场就见到周的新歌舞,也没有见到那个帅气的弹射出场方式,但是我得说我非常的满意周的歌曲选择” “感谢上帝创造了周这个全世界最了不起的天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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