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大学。 这里陈佳辉已经来过不止一次,上次《无间道》首个宣传就是放在这里进行,而这次,港城大学学生会依旧给《那些年》的剧组发去了邀请函。 除了明星之外。 港城大学学生会也会给一些科研人员,或某个领域的学者发出一些邀请,其中最受这群学生欢迎的还是有着“文艺评论家”的现代艺术大师陈青。 陈佳辉听过他的演讲视频。 语言风格很幽默,关键说话没什么顾忌,对某些事的观点很犀利。 类似“价值混乱,钱就会变成尺度”,或“教育就是我们这帮老混蛋在管,这帮老混蛋不替年轻人想,因为他不考这个东西,他的权利就没有了,他的一套就没用了,所以得考啊!” 还有“港城人都有自己的信仰,而港城的信仰就是去他妈的,活下去最要紧”,陈佳辉很赞同这句话,其实不管是港城人,还是他没来到这里前所遇到的人,都是这样。 五千年历史。 阴不阴阳不阳,最后总结出,阴阳合一刚柔并济。 不管什么事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 “怕死”就怕死,非要用“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或“好死不如赖活着”,也或“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然后再从历史典故上翻出一两例来鼓舞自己,觉得自己不是怕死,而是识时务。 一個拥有几千年的历史的国家,除了逻辑理论越来越完善之外,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改变,一部贯穿数千年的贪墨血泪史,依旧在上演。 可能太喜欢这位艺术大师的演讲风格了,港城大学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向他发出邀请,频率比陈佳辉这些过来宣传电影的艺人要多了,而且听他演讲的除了学生,还有港城大学各个系的教授,所以这位艺术大师的人格魅力,要比陈佳辉这个艺人强多了。 而今天。 港城大学竟然邀请这位大师担任《那些年》的主持人,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位艺术大师陈丹竟然同意了。 此刻。 他戴着一副黑边框的眼镜,拿着话筒一脸微笑的站在舞台上开口道“我这个老傻比,被你们这群小傻比一封邀请函叫过来询问一个傻比明星问题……当然,我与他不熟,不知道用傻比这个称呼会不会让他感到不高兴,不过我这个老傻比都已经这么傻比了,所以也就不在乎这个明星傻比会不会生气,让我们这群傻比以热烈的掌声欢迎这个傻比明星” 站在后台的陈佳辉,整理了一下衣领,率先走了出去。 宋卿见陈佳辉被冠以“傻比”不仅没生气,直接转身离开,反倒一脸笑意,她不由也跟在陈佳辉身后,跟着走了出去。 关导苦笑一声,也跟了出去。 陈青不是娱乐圈的人,但这个人在艺术方面的造诣很高,属于现代画家,去年一副《牧羊》直接刷新了现代画的竞拍价,那场竞拍会,关导也参加了,不过因为对艺术方面没什么太高的鉴赏能力,只是象征性拍了一套瓷器回去。 可这陈青这人,他还是见过的。 怎么说呢!? 这是一个听他说话像被针刺一样的人,五十多岁了,却依旧没有被岁月磨平菱角,根本不怕得罪人,所以关导一方面敬重他,一方面又实在不喜欢他。 毕竟一个人太清白,就与这浑浊的世界显得格格不入。 见到陈佳辉一脸微笑出来,陈青笑着问道”我刚才这么说,你有没有生气!?别用你们娱乐圈那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方式,直接按照自己的本心来回答这个问题“ “没有” 陈佳辉接过话筒,笑着摇了摇头,道“您都说自己是老傻比,而在座的港城大学生也被您冠以小傻比,您是语言大师,又是当代的油画大师,下面的学生还是港城大学生,作为这个社会的顶级人才,我被您归类于与你们一起的傻比行列,大感荣幸” “呦,这么会说话” 陈青扶了扶脸上的黑色眼镜,略感惊讶道。 “如果是别人,我肯定生气,但您就算了,我挺喜欢您的油画,虽然我看不懂也买不起,但您要是送我一副让我带回去慢慢看,说不准我也能看得懂” 陈佳辉笑着开口道。 “你小子” 陈青不由一乐,道“明星中脸皮像你这么厚的应该很少见吧!亏我前两天收到港大学生会邀请函,知道要过来主持《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宣传会,昨天专门去电影院看了一下” “您觉得这部电影怎么样!?” 陈佳辉笑着问道”有没有哪个画面或哪句台词戳中您的情绪!?” “伱觉得像我这个年龄,会被一部电影戳中情绪吗!?” 陈青反问了一句,随后道“到我这个年纪,别说电影了,就算老婆跑了,也只会抽根烟缓两分钟,然后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我还以为你会说,我得半箱啤酒庆贺一下呢!?” 陈佳辉笑着开口道“毕竟人到中年的成功男人,只剩下三件喜事了……” “哪三件!?” 陈青笑着问道“该不会是升官发财死老婆吧!?” “不是” 陈佳辉解释道“应该是离异,得子,不用保温杯里泡枸杞” “哈哈” 陈青大笑了两声,道“别说,你这话还真他妈有道理,离了婚,与小三生个儿子,然后身体还很不错,不过你说我没关系,可不许说老关,关导,这是我们第二次见吧!上次我们可在拍卖会上见过一次,陈佳辉是你电影中的演员,他这么说你,你应该不会生气吧!?” “不生气” 关导笑道。 ”既然您是《那些年》的导演,我带台下学生问您和陈佳辉还有这位宋卿小姐一个问题,你们觉得什么是青春!?那就先由关导来回答这个问题” 陈青作为艺术圈子的小钢炮,这个人身上有一种特立独行的气质。 他这种气质很招没有背景的人喜欢,却特招有背景有人脉有钱的人厌烦,主要就是这个人敢说,真说,透过他那双眼睛,就能明显感觉到他的锐气和不合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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