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糟糕,我爹是扶苏_第十章 秦法,亡国之法
首页
字体:
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24_124852/38525616.html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