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最高处_第928章 身边多了个小剑灵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三次修回凌霄境界,刘景浊也不知道自己花了多长时间,只知道来这里,大约是万年了吧。
  再自废修为,再重头炼起,已经没什么意思了,得想到什么新花样再去炼才行。
  唯一还没做到的,就是刘景浊尚不能炼剑。
  也不是说不能,而是压根儿还没有试过,因为自知做不到。
  修行方式全然转为内炼,从头到尾的内炼,没有汲取一丝天地灵气。
  此时的刘景浊,已经是完完全全的远古炼气士,但尚不能算是远古剑修。
  因为他始终未能炼出来一把剑。
  有一日,一道人首龙身的巨大身影自中土返回,悬在两界山外,问了句:“我能来吗?”
  某人忙着酿造新酒呢,听见这话,扭头朝上方看了一眼。
  嚯,跟在那处深渊瞧见的,一模一样啊!
  这身形,大到遮天蔽日。
  “哎,都像你这么讲礼貌,那事儿就好办多了。”
  于是乎,有个穿着黑衣的青年身影,便落在了酒坊之外。
  此地是刘景浊搭建的一处草棚,约莫两丈高,用竹子搭建而成。
  雷神坐在了长凳上,见那家伙正在忙碌,就没出声。
  于是这一等,天就黑了。
  刘景浊往炉灶加了一把火,见这位雷神还在,便丢去一壶酒,问道:“试试?”
  雷神还真就唱了一口,结果可想而知,第一次喝酒的神,跟人差不了多少。
  他想吐出来的,可刘景浊酿酒多辛苦他也知道,有些不好意思,只能忍着咽下去。
  随后便将酒递回去,面色凝重,道:“这有什么好喝的?”
  刘景浊摘下自己的酒葫芦,抿了一口,随后撇嘴道:“山猪吃不了细糠,不识货的木头。”
  雷神问道:“不是什么好话吧?”
  刘景浊自然承认,点头道:“骂人的。”
  雷神点点头,道:“我不是人。”
  刘景浊嘴角抽搐,竖起大拇指。
  你都不是人了,我还怎么说?
  但那位雷神笑了笑,翻手取出一枚葫芦,也不顾刘景浊那快要瞪出来的眼珠子,只是自言自语道:“世间最早出现的人族,曾因为一场大难险些绝灭,当年我们都在救人,我用这东西救下来了一对男女。后来他们搭着这东西寻到了一块儿陆地,找到了一条存活之路,之后就将这东西叫做,忽路。”
  刘景浊眼珠子确实是要瞪出来了,心说这不是师父送我的那只歪嘴儿忽路吗?
  雷神问道:“后来你见过?”
  刘景浊这才收回目光,点头道:“后来这是我的葫芦,装酒的。”
  雷神疑惑道:“这东西以后叫葫芦吗?”
  刘景浊笑道:“后世叫葫芦,但按你怎么说,估计是漫长岁月中演变而来。那对男女管这葫芦叫做忽路,也简单,就是忽然有路的意思。”
  结果雷神将忽路抛出,给了刘景浊。
  “既然后世是你的,那就送你吧。”
  说完之后,他就要起身折返。
  刘景浊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于是问了句:“发生了什么事情?”
  雷神略微一顿,看了看手中难喝东西,还是没再喝一口的欲望。
  他沉默片刻之后,轻声道:“我以后不会去人间了。”
  刘景浊皱着眉头,心说这一万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能让一个会出手帮助人族的古神满脸疲态?
  但刘景浊可以肯定一件事,人族,让他失望了。
  果然,他一边走着,一边说道:“我们偷偷传授他们存活下去的法门,是让他们驱赶妖族的,不是让他们为了抢一块儿肥沃土地而大打出手的。我没想到你们人族能够如此聪明,居然能自己创造出来这么些残害同族的法子。”
  明明是平淡语气,可是刘景浊却觉得有些讽刺。
  也是此时,刘景浊才明白,他为什么是坚持到最后一代天庭的古神了。
  最后,雷神说了句:“当年那个问天者死了,活了两万余岁。他在一个叫做小竹山的地方,建造了什么三司,一共有三支。或许是受你当年跟风左的那番话影响,三支分别是寻路人、江湖人、守门人。”
  刘景浊点了点头,雷神已然消失。
  既然三司已立,为何守门人一脉还不来两界山驻守?
  当年刘景浊就疑惑,自己要守山数万年,那古时候的守门人在做什么?
  这些个史料错综复杂,半真半假,压根儿就没个准确时间。
  但刘景浊确信,那位问天者死后,人族暂时已经没有大罗金仙了。
  刘景浊抿了一口酒,呢喃道:“或许是先造兽后造人,人族还是喜欢抢占地盘儿。”
  但说出口,刘景浊就笑了。
  “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活着,活得更好而已。”
  知道的再多也没用,我又不能离开此地……
  正想着呢,两界山忽地往海底下沉,半块儿“手掌根”已经被海水淹没,大拇指根儿,成了海滩了。
  同样,刘景浊感觉到了,自己神明之上的修为,也同样流逝了几分。
  他皱眉看向海面,以神念环绕两界山走了一圈儿。
  此时他忽然发现,要是将这座两界山,拇指小指之外的其余三支的最上面一截,那就与自己当年在十万大山所见画卷,一模一样啊!
  原来是这样,即便无人攻山,到时候两界山也自会倾倒?
  他呢喃一句:“可惜我的码头,又得重新建造了。”
  重新搭建码头的这些天,时常有个小脑袋探出天幕,对一切都很好奇。
  刘景浊自然发现了,但也权当没发现。
  但每日都会故意做许多好吃的,让天幕那个小姑娘直流哈喇子。
  刘景浊也诧异,难道剑灵诞生时就有情感?可是怎么会呢?剑神都是个木头,他的佩剑所化的剑灵,怎么会有情感。
  直到有一天,小姑娘实在是忍不住了,便偷偷摸摸去了刘景浊,躲在海棠树后面,看着那家伙下面吃。
  刘景浊摇头一笑,问道:“想吃啊?”
  管不得在十万大山时,每到做饭,剑灵就会屁颠儿颠儿地跟在后面,还特喜欢吃面呢。
  原来早就给她惯下了臭毛病?
  剑灵擦了擦口水,点头道:“想吃,我可以吃吗?”
  刘景浊笑道:“当然可以,来吧。”
  嗖一声,剑灵端起碗,使劲儿嗅了嗅,香喷喷的。
  刘景浊赶忙递去一双筷子,“别用手吃,想吃就得学用筷子。”
  小丫头歪着头,想了想,点头道:“好。”
  水神站在天幕,紧紧皱着眉头,沉声道:“为什么我只是想问一件事,他剑光就是答复,可是剑灵却能被他笑呵呵地答复?”
  剑神这些年一直在盯着北边那座大陆,听到水神言语,便过来了。
  他也觉得稀奇,毕竟这一万年来不是没打过架,可他为什么会对这剑灵如此温柔?
  水神问道:“不管管?”
  哪成想剑神嘴角一挑,“他用剑啊!”
  水神翻了个白眼。
  这一幕无人瞧见,但若是天帝还在,定会开怀大笑。
  自打两界山多了个人族之后,这些个木头,越来越像个人了。
  亘古岁月之中,水神何时翻过白眼?剑神又何曾说过这种话?
  剑灵吃完一碗,然后走去刘景浊面前,双手捧起空碗,眨眼不止。
  刘景浊便又下了一碗,结果这丫头也不怕烫,几口就又完了。
  刘景浊回头一看,哪里还有面跟炒的肉臊子了?
  “今天没有了,还有啊!你……光吃不干活可不行。”
  剑灵哭丧着脸,“啊?没了?明天才有吗?干什么活儿?你说,我现在就去干。”
  刘景浊随口一句:“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今天永远干不完明天的事情的。”
  但说完之后,刘景浊一下子怔住了。
  好像无意间知道了重修三次,但还是觉得不是最好的原因了。
  重修三次,千年光阴,次次都在执着于境界,想方设法地去破境。
  刘景浊喃喃道:“着相了啊!”
  说完之后,刘景浊第四次自散修为。biqubao.com
  这次不会着急去破境了,我都没弄明白自己体内那团混沌,即便是自身真正修为达到了神明之上,又能如何?
  况且,我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
  他看了一眼剑灵,微笑道:“你得先征得你家主人同意,他要是同意,那你每日天亮之后就来,先吃个早饭,然后我干什么你干什么。”
  剑灵点头不止,“好啊好啊!”
  天幕之上,剑神看了看水神,疑惑道:“你这是什么表情?”
  因为水神黑着脸。
  片刻之后,水神沉声道:“他为什么对剑灵这么温和?对我,一言不合就拔剑!”
  剑神一笑,摇头道:“不知道。”
  至于让剑灵去跟着他,当然可以,但得拿酒水来换。
  于是乎,次日清晨,小丫头扭扭捏捏道:“主人说,得拿酒换呢……”
  刘景浊点了点头,递去两小壶酒,轻声道:“行啊!你干活儿,我管你三餐,付你工钱嘛!”
  可说是干活儿,其实就是每日跟在屁股后面。
  刘景浊下地除草,她就问为什么要除草。刘景浊坐在海边钓鱼,她就双手捧着下巴,歪着脑袋想,鱼为什么会咬钩?
  事至如今,孤独已经不存在了。
  因为身边多了个小剑灵。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22_122606/73932902.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