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从一本葬经开始_第1113章 流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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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从文被许玲珑问得愣住了,过了一会儿才反问道:
  “你查户口的吗?”
  “搪塞就是心虚,心虚就是有鬼。”
  许玲珑仿佛闻到了情感八卦的味道,追着叶从文又问道:
  “鼠叔刚才还在担心你长得丑没人要,谁知道你不声不响在九天高原上已经找了八个相好的,你快从实招来,早点说清楚了我也好去告诉十二生肖守护神这个特大喜讯,省得他们天天愁眉苦脸。”
  “她们八姐妹号称驱妖师之花,隐世门派传人,爷爷是无双无对营的军师和副统领,父母在她们刚出生就失踪了,两百年后好不容易找到了,又被我一招百喙如一凤凰仙术给团灭了。
  至于叫什么名字,那就很随意了:
  大姐头叫风铃儿,余下的叫金簪儿、银镯儿、铜串儿、玉佩儿、窗帘儿、蚊帐儿——”
  “停停停!你是不是忽悠我呀,谁会给姑娘家取这种名字,也太随意了吧?”
  许玲珑连忙出声制止道,这名字取得总感觉叶从文在忽悠自己。
  “你以为谁都跟你玲珑仙子一样,学富五车知书达礼学识渊博,名字都取这么好听?”
  叶从文不经意地奉承一句。
  许玲珑本想反驳的,可一听见叶从文不仅叫自己玲珑仙子,还夸自己学识渊博。登时就不反对了,自己躺在混沌棺椁里看了几百年的书,加上自己那过目不忘的本领,说是学富五车也不夸张啊!
  我看的书何止五车?
  正要顺水推舟承认自己取名功夫很厉害时,突然想到许玲珑这个名字可是师父取得,当即拉下脸质问道:
  “叶从文,你又给我下套是不是?你见过谁给自己取名字的?”
  “窥一斑而知全豹嘛,你名字都取得这么好听,将来给自己孩子取名字肯定也是把好手。
  为师考考你:
  假如你将来生了四胞胎,两个儿子两个女儿,你准备给他们取哪四个名字最贴切?
  叶春叶夏叶秋叶东?限你十秒钟说出名字来。
  十、九、八……”
  “春夏秋冬?你俗不俗呀!你怎么不选荣华富贵风雨雷电?”
  许玲珑白了叶从文一眼,暗骂叶从文这水平也敢自称文武双全?烂大街的名字也配得上我许玲珑的儿女?
  一本正经地琢磨道:
  “四胞胎,那自然要四字齐平不分高下;
  两儿两女,这四个又要阴阳相对,让人一听名字就能分出男女;
  要是都姓叶的话,那还得跟你这姓氏搭配连贯才行——不对!我许玲珑的儿女为什么要姓叶?”
  许玲珑猛地醒悟过来,杀气腾腾地问道。
  “呃,小孩不是都跟父亲一个姓嘛,姓许不合适吧?”
  叶从文理所当然地回答道。
  “谁跟你说我要嫁给姓叶的?叶从文,你又给我设套占我便宜是不是?”
  许玲珑一下子醒悟过来,登时就恨得咬牙切齿地说道,这都第二次着了他的道了,上次是贤内助,这次又是一本正经地帮他给儿子女儿取名字。
  我许玲珑精明一世,怎么老是跌倒在这种小坑里呢?
  “你这就无理取闹了,这世上姓叶的这么多,我又没说你一定要嫁给我,难道在你心中已经认定了,非叶从文不嫁?
  这不好吧,才十六岁的小姑娘,满脑子就想着嫁人生四胞胎,而且还连两儿两女的名字都想好了,你也太早熟了。”
  叶从文倒打一耙,听得许玲珑满脸羞红,追着叶从文猛打,可惜她那混沌指威力有限,根本就伤不了叶从文的金身术。
  追了几圈也就没兴趣了,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堆天材地宝旁边,把黄金蘑血红菇白玉笋全部倒出来,分种别类地挑拣起来。
  叶从文见许玲珑不再追着自己打,也找了个安静的角落,掏出那块貔貅骨纹,专心致志地修炼起来。
  这全幅的神兽骨纹起码比圣兽骨纹繁复十倍,没个十年八年,肯定学不会,好在有这混沌棺椁在,有个十天半个月,应该就没问题了。
  一练就到天明了。叶从文还记挂着交那三百人合体阵法,天刚亮就把许玲珑叫醒,带着天材地宝往军营广场上走去。
  许玲珑给众人各分配一朵黄金蘑,等他们吞服后,再让他们施展夸父逐日合体阵。
  不一会儿,平坦无际的广场上就多了三个脚踩风火轮的巨人,那飞跑的速度,已经跟妖禽不相上下。
  瞬间就把所有人的目光吸引过来了。众人议论纷纷,指指点点,都追着叶从文和许玲珑问这是什么?
  当听见许玲珑说这是驱妖师对付妖禽的合体阵,是你们少主特意跑到九天高原上偷学回来的时候,一个个均露出了钦佩的神色。
  一个二十岁的人,身负血海深仇,为了保命不得不改头换面,为了报仇不得不低下头颅去驱妖师偷学阵法。
  单就这份毅力,全猎魔卫也没几个人比得上呀!九天高原是妖禽的大本营,叶从文一个神火烛天境的炼魄法师,连个帮手都没有,就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跟驱妖师打交道,跟展翅遮天的妖禽斗智斗勇。
  能活下来已是不易,他却还能在逆境中飞速成长,两年时间就晋级真神境!
  二十多岁的真神境高手,战斗力则堪比神王境大能,这等修炼天赋,世上能有几人做到?
  “难怪荡魔神王等了三百年才收徒弟,这三百年来肯定是无人能入他的法眼!他择徒的要求可真高呀!”
  有人感叹道。
  “荡魔神王何须人也?一百岁就成为神王境大能,资质差的他能看得上?你要知道他会得东西可多了,你以为光修炼功法就行了?
  寻宝秘术,无上阵法,这些东西哪个不是独一无二的人皇秘术?其难度根本就不比天阶仙术差,再加上六合八荒诀,那相当于同时修炼三种天阶仙术!
  没点过人的天赋,能做荡魔神王的衣钵传人?”
  “欸,可惜我之前还误以为少主是沾了南蛮皇族的光,现在看来,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何止是你一个人,我们所有猎魔卫队员不都被四大统领,八大圣山统领给带偏了吗?
  说什么黄口小儿,蛮夷之子,谁知少主一来就把实力最强的大统领李枯木给掀翻了,我看那帮老家伙现在还能说什么?”
  “谁说少主没有沾南蛮皇族的光?他身上要是不流着一半南蛮皇族的血,他怎么可能有这么强壮的身体和旺盛的精力呢?
  同时修炼三种天阶仙术,这可是一心三用呀!少主夫人以后可有得罪受了,不给少主生个十胎八胎,说不过去呀!”
  “幼稚!少主只有一个,谁规定少主夫人也只能有一个了?光棍思维………”
  许玲珑耳尖目明,起初听得还挺有感触的,难怪叶从文一来就要把李枯木和谢副统领揪出来,原来他早就知道猎魔卫队员都对他有偏见,不服他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孩子管教。这家伙嘻嘻哈哈的其实心思比谁都要深沉。
  本来还想多听他们夸奖夸奖叶从文,可一听什么精力旺盛一心三用。许玲珑顿时就不爱听了。
  什么南蛮皇族体质,我还是玲珑仙体呢,有什么受罪不受罪的?有我许玲珑在,他还想娶几个少主夫人,我一混沌指过去,就让他一个都娶不成!
  可一想到道尊当年跟自己抢俞悦悦那个徒儿时——新欢易除,旧爱难拒呀!
  正在许玲珑胡思乱想之际,突然广场上传来轰隆声响,抬头一看,原来是众人没配合到位,快得太快,慢的追赶不上,哐当一声,散阵了。
  围观的人轰然大笑,看这群人摔得鼻青脸肿的,均哈哈大笑。
  “都给我起来,接着继续跑,小孩子蹒跚学步,不摔几次怎么学得会?看看你们少主我这张惨不忍睹的脸,就是当初在驱妖师军营里面摔得。
  摔个鼻青脸肿算什么?你们要摔毁容了,那才证明你们练到家了。”
  叶从文以身作则,激励所有人站起来继续练,众人一听都摔到毁容,登时也就不怕丑,纷纷爬了起来,再次组成夸父逐日合体阵,绕着广场跑动起来。
  “少主,你之前不是说轩辕独尊嫉妒你长得帅,才把你毁容成这副模样的吗?怎么又变成在驱妖师军营里面摔毁容的?
  你这话前后矛盾,到底那句才是真的?”
  有人见叶从文拿自己开玩笑,一个个也大着胆子刁难道。
  “这有什么矛盾的?你们少主号称人族第一美男子,绝世容颜岂是一次就能毁成功的?
  要不是我在驱妖师军营里修炼夸父逐日合体阵又摔了成千上万次,来你们猎魔卫,起码也是第二美男子!”
  叶从文大言不惭地说道。
  “切!你这是看不上我们猎魔卫几十万男队员呀!都被轩辕独尊划花脸了,还这么自信能当第二美男子,你干嘛不一步登天,干脆说自己是猎魔卫第一美男子得了。”
  众人纷纷开口调侃道,也太损人,脸划花了还能当猎魔卫第二美男子,那不是拐着弯骂我们都是丑逼吗?
  “你们猎魔卫第一美男子不是少主叶从文吗?一听这名字就很帅,我怎么能跟他抢呢?”
  “呕——”
  “臭不要脸!”
  “你跟叶从文一样不要脸!”
  欢声笑语顿时传遍整个军营,惹得大统领军师和十位副统领都纷纷赶了过来,都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待问清楚原因,一个个都忍俊不禁,相对无言。
  一直闹到太阳升起,叶从文才带着众人往貔貅老巢飞去,与貔貅神兽进山继续采摘圣药神药。
  叶从文白日摘圣药神药,晚上修炼貔貅骨纹,早晨教队员们修炼合体阵。
  上万队员闲着没事,见这合体阵如此神奇,一个个也跟着模仿,没过多久,这个点苍战队的广场上全是百米高的巨人在来回奔跑。
  从早到晚,热闹非凡。
  当然,除了那十二个副统领嫡子嫡孙带领的百人战队。
  十二个嫡子嫡孙各自带领着百人战队,从点苍山脉而下,由于挑选的队员都是炼魄法师境,一千多人凌空飞行,过了十来天就来到苍州和莽州的交界处。
  众人从未跟人族交过手,担心海棠郡王府的高手太强,所以选择合在一起,一个一个县地收拾。
  现今正是秋收旺季,河岸两旁都是一望无际的稻田,饱满的稻穗低头哈腰,正盼着农民前去收割。
  为首的副统领嫡子也是世家子弟出身,小时候没少被长辈们抓去秋收。
  见那稻穗金灿灿的,简直比黄金还要诱人,弯腰就在田坎上折了一根最饱满的稻穗,正准备放在手上数数看有几颗。
  突然一个趾高气扬的声音隔着河嚷道:
  “哪里来的流寇?敢打我们苍北县县衙稻田的主意?干净把稻谷放回去,要不然我打断你这两只狗爪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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