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样儿,算你有良心,不过我倒真想喝醉一次,试试喝醉酒之后到底是什么感觉。”喝了两杯酒的唐娇娆,大脑有些混沌,昨天晚上梦境中再次出现在脑海里,她的脸一阵阵的红云不断。 “姐,你是不是喝醉了?还是感觉太热,你的脸好红啊。”宋东亚往前凑了一下,直直的盯着她的脸说道。 “没喝醉,大概是房间里比较热的缘故吧。” “那我把空调开了吧。” “不用不用,我把外套脱掉就可以了。”唐娇娆站起身来,把她的小西装就脱掉了,里面只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 真丝的白色衬衣紧紧的裹在她的身上,把她那玲珑有致的身体衬托的更加的完美了。 “你小子干嘛呢?能不能别老盯着我看呢,看得我心里发毛,还是那句话,我们是姐弟,不许胡思乱想。”见宋东亚盯着自己在看,唐娇娆幽怨的瞪了他一眼,嗔怪道。 “长这么漂亮,看一眼不行啊,人家说了,当一个男人看一个女人脸的时候,那是在欣赏你,你应该欣然接受。”宋东亚嘻嘻一笑说道。 “对呀,一个男人看一个女人脸的时候,那是在欣赏,可是你看哪里呢?眼珠子给你抠出来。”唐娇娆狠狠的瞪了一眼宋东亚,因为她感觉这小子的眼一直停留在自己的胸口之上。 “没办法,你长得太漂亮太诱人了,总是忍不住要看,要不这样吧,我找个东西把眼睛蒙上,这样就看不到你了。” “就你嘴贫,行了,喝酒吧,是男人把我灌醉。”唐娇娆也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很想喝醉的欲望,她总感觉自己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没有做而不敢做,也许喝醉了就有胆量去做了。 “其实我也想喝醉,要不我们都喝醉一次试试?”宋东亚说着话就把酒瓶抓了起来。 “行,不醉不归,人生难得糊涂。” 就这样,两个人竟然把一瓶茅台给喝光了。 唐娇娆感觉浑身都在发烧,她好想把衣服脱掉,可是她现在只穿了一件衬衣,没得脱了。 “姐,你喝的太多了,吃块红烧肉吧,红烧肉油比较大,这个能够解酒。”宋东亚夹了一块红烧肉,就送到唐娇娆的面前了。 “能不能别做这些亲近的动作,让你姐夫看见会生气的,你吃吧,我不吃。”唐娇娆说着话用手轻轻去挡那筷子,一不小心那块红烧肉啪一下就掉了下来,正好掉在她的衣服上了。 胸部的位置,真丝的面料,一下子就被红烧肉那红色的汤汁给沾染了。 看着这一幕,唐娇娆一脸无奈的说道:“小弟呀,我明天还想穿这衬衣上班呢,这咋整啊?” “要不,要不你现在把它脱了吧,脱了之后洗一下,真丝面料的,很快就干了。”宋东亚急忙不好意思的说道。 “你神经病啊,我脱掉穿啥呀,光着身子站在你面前呀,那不丢死个人了。”唐娇娆瞪了他一眼,气呼呼的说道。 “其实,其实你可以穿我的衣服,我给你找一件我的衬衣或者t恤衫穿上不就可以了吗?”宋东亚无奈的解释着说道。 “我穿着你的衣服,然后大摇大摆的回到公寓去,万一被同事们碰见,我怎么解释?我说我去宋东亚家了,然后衣服弄脏了,然后换上他的衣服了,真要命,你还不如把我给杀了呢。”唐娇娆气呼呼的说道。 “你说的也有道理哈,要是被同事看见,他们肯定会误会的,要不这样吧,今天晚上你就住在我这里吧,反正我家房间也够多。”宋东亚接着又说道。 唐娇娆想了想,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要不就这样回公寓,反正没人看得见,回公寓把衣服洗一下就行了。 “算了,不用换了,就这样穿着回公寓吧,反正比穿你的衣服要好很多。”唐娇娆眨巴着眼睛,想了一会儿才说道。 “可是我觉得挺内疚的,是我把你的衣服给弄脏了,要不,要不我帮你洗吧。你放心,你穿着我的衣服在我家睡一晚上,绝对安全,你晚上睡觉的时候可以把门从里面关上。”宋东亚又说道。 唐娇娆愣了几秒钟,竟然神使鬼差的答应了。 “好吧,今天我也不回去了,要不你找一下你的衣服我换上,反正也没人看见,明天早晨我的衣服干了之后,再换回来就行了。” 宋东亚带着唐娇娆来到他的房间里,找了一件大t恤放在她的面前说道:“姐,你自己换上,换上之后我去帮你洗。” 宋东亚出去,唐娇娆站在他的卧室里,看着那干干净净的床铺,看着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心里就想了,这个男人还是挺干净利索的,犹豫了好长时间,才把自己的衬衣脱了下来,然后就把宋东亚的t恤衫穿在身上了。 对着镜子照一照,这t恤衫太大了,穿在她的身上,就像一个短裙似的,不过还另有一番韵味。 当她拿着衬衣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看见宋东亚正站在门口。 “姐,是我把你的衣服给弄脏的,我帮你洗,你快下去,继续吃饭。”宋东亚从她的手里把衬衣抢了过去,然后就去浴室里稀里哗啦的帮她洗衬衣了。 唐娇娆并没有去餐厅吃饭,而是双手抱着胳膊靠在墙边,静静的看着那个蹲在那里为她洗衬衣的男人。 看着看着就想到了自己的老公,跟老公结婚六七年了,孩子都四岁了,可是老公从来没有为她洗过一次衣服,哪怕是一双袜子一条内裤都没有。 而这个男人却蹲在那里静静的认真的帮她洗衬衣,这让她的心里特别的感动。 衬衣很快就洗干净了,宋东亚把它晾到阳台上,一边用毛巾擦着手一边说道:“姐,我们还喝酒吗?” “当然要喝,我不是跟你说了吗?不醉不归,必须要喝醉,而且是酩酊大醉,还是那句话,如果你把我灌醉了,你想抱就抱,想亲就亲。” 不知道为什么,唐娇娆的心里突然间多了一丝欲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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