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东之所以给这母女两个买衣服,是因为她感觉赵兰香这个人自尊心挺强,要是穿的破破烂烂去省城的医院的话,说不定心里会不舒畅,一个人心情不好,病情可能就会加重。 当他拿出衣服的时候,赵兰香再次流眼泪了,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干什么,一个农村女人,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内心的情绪。 孙东回到家里跟他老妈把情况说了一下,然后再次来到赵兰香的家里,又等了两个多小时,李菲儿带着医院的人才赶了过来。 “菲儿,她叫赵兰香,是我们村的,这小女孩叫兰兰,算是我侄女吧,过年期间就让她们两个待在医院里吧,我希望你们能够好好的照顾她,我现在要去一趟龙城。”孙东铁了心,要为赵兰香母女讨个公道,于是便对李菲儿说道。 李菲儿笑着点头道:“倒不如我把老太太也拉走,这样过年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孙东摇头笑着说道:“我老妈这个人,我感觉她有点固执,她未必去,这事回头再说,你先带着他们母女去省城治病,越快越好,回头我去省城找你们。” 交代几句过后,赵兰香就被李菲儿用救护车直接拉到省城去治病了。孙东打一辆车,快速的来到龙城。 当他来到龙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一进年关,龙城的街道竟然变得宽敞了起来。 孙东站在龙城的街头,看着夕阳,看着天空,看着周围一切的建筑,心中忍不住想笑,听他们说自己在龙城待了很长一段时间,可怎么一点都不记得了呢? 现在来到龙城,孙东只知道有田芳芳,有于清柔,因为昨天去探望老太太的恰巧有这两个人。 孙东犹豫半天,到底该联系谁呢?通过昨天下午的交流,他知道于清柔也是一名医生,而且长得性感漂亮,田芳芳则是一家养老院的院长,温婉而多情。 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给田芳芳打了一个电话。 “弟弟,你是不是已经记起我了?”田芳芳接了孙东的电话,惊喜的说道。 “姐,记倒是没记起来,不过我已经到了龙城了,你忙不忙?我们能见个面吗?” “不忙不忙,一点都不忙,过年了,敬老院的老人都回家跟孩子过年了,所以我也放假了,孩子也被爷爷奶奶接走了,正好我一个人在家呢,你在哪里?我去接你。”田芳芳听说孙东到了龙城,激动的话都说不利索了。 “我这是在哪里呢?这边有一家天外天酒店。”孙东看着那家大酒店的广告牌说道。 “我知道了,你在银都广场,你等我,五分钟就到,距离我家很近。”听说孙东来了,田芳芳感觉跟做梦似的。 前一段时间她见到了孙东,可是这家伙变成了傻子,虽然他很傻,但她也很高兴,因为他能够陪在自己的身边,而且还能帮他干活,当然干活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能够天天见到他。 可是他突然间丢失,再见到他的时候,人变聪明了,可是却连她都不认识了,看她的眼神好陌生。 这让她心里非常的难过,曾经只要见面就拥抱上床,温情无限的两个人,竟然不认识自己了,这让她心里难过不已。biqubao.com 不过听说孙东来到了龙城,她再次变得惊喜了起来,该不会是这小子回复记忆了吧。 孙东背着包,站在晚风里,几分钟之后,一辆白色的奥迪a4一下子就停在了他的身边,车窗滑下来,穿着粉红色风衣的田芳芳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弟弟,你是不是记起我来了?”田芳芳露出那张俊俏的脸,微微笑着说道。 “姐,我还真没记起来,我这次过来是有点事情要处理,可是现在天黑了没地方住,所以就来找你了。”昨天见到田芳芳的时候,孙东感觉这女人很温情也很漂亮,可是他不知道他们两个人之间什么关系,所以他说话很客气。 “好吧,先上车去我家,不管有什么事情,晚上也不能处理,明天处理好不好?”田芳芳下车,把副驾驶的门打开,扶着孙东的胳膊就把他推到车上。 见田芳芳这般的热情,孙东都已经不太适应了,这女人是谁呀?怎么对自己这么好,而且还给自己开车门,扶着自己的胳膊。 因为敬老院已经放假,所以田芳芳有时间了,女人一旦有时间,就会照顾自己的容颜,睡得也好,所以现在的田芳芳更加的漂亮,更加的娇柔可人了。 听说孙东来了之后,用最快的速度画了一个淡妆来接她,所以现在的她,人比花娇。 孙东坐在副驾驶上,闻着她身上淡淡的香味儿,心中有些慌,不由自主的就想起吴倩倩来。 想到吴倩倩,就想到前天晚上的事情,脸忍不住就红了。 同时内心更多的是感叹,男女之间在一起,那种事情实在是太美妙了。 “弟弟,你跟我说说,你真的一点也不记得我了吗?”田芳芳转脸看向孙东,小声说道。 “姐不怕你笑话,到现在为止,我所有的记忆就是从车站开始的,其他的什么我也不记得了。”说这话的时候,孙东看着窗外,脸上的表情很随意,很淡然。 “没事的,今天晚上我陪你好好喝一杯,然后我把咱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从头到尾给你讲一遍。其实咱两个人分手也没几天时间,你去车站就是从我家离开的。”田芳芳想起这件事情,心里就挺难过的,那天她去了养老院,孙东一个人背着行李就离开了。 后来她通知了所有人,大家才联系到一起,一起来他家看望他老妈,同时想看看孙东回来没有。 让她想不到的是,阴差阳错,孙东再次回到了她的面前,虽然这弟弟变聪明了,可是却不记得她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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