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黄君碧,李菲儿,李子木,段浪,赵望云等人开了几辆车,浩浩荡荡的就把孙东送到了李小蝶的家里。 李小蝶的老公姓马,叫马一方,是一名戴着眼镜的人民教师,个子不算太高,白脸皮,挺儒雅的。 当孙东看到李小蝶的时候,眼神变得呆滞了起来,对视了四五秒钟之后,眼圈竟然慢慢的变红了,伸出手来,颤抖着把李小蝶的手抓住了。 “小蝶妹妹,你竟然长这么大了!” 李小蝶眼泪早就流下来了,其实在她的心里,那个叫孙东的男人一直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她这个孙东哥哥,不管是在龙城还是在省城,已经成了叱咤风云的人物,她自知配不上他,所以不便打扰,后来就找了一个人民教师结了婚。 可怎么也没有想到,十年后再次见到自己的东哥的时候,他竟然变成了这个样子。 “哥,十多年不见了,我可不就长大了吗?你外甥都四岁了呢。”李小蝶流着眼泪说道。 见到李小蝶,孙东很高兴,大家在一起吃了一顿饭,聊了很久,最后孙东对黄君碧说道:“姐,我终于找到我妹妹了,我想在她家里住几天可以吗?” 孙东抓着黄君碧的手,轻轻的摇晃着,那感觉就像是一个几岁的孩子求一个大姐姐似的。 黄君碧非常理解孙东的心情,他现在的心智也就跟个六七岁的孩子似的,因为记忆中并没有他们这些人,所以他把李小蝶当成了亲妹妹了,故人相见,在她家里住几天,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其实她倒是想让孙东在这里住几天,也许这样更有利于他恢复记忆。 黄君碧把李小蝶还有马一方叫到一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也许你们不知道,我跟孙东是最好的姐弟,今天我们来的几个人都是他最好的朋友,他今天处于这种状况,大家都很为他担心,所以他想在你们这里住几天,你们两口子怎么想?” 黄君碧是一个心思缜密的女人,虽然孙东在心里把李小蝶当成了亲妹妹,可李小蝶毕竟是结了婚的人,所以他还是你问一下人家是不是同意。 “姐,我跟孙东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们是邻居,情同手足,他今天变成这个样子,我心里也很难过,他既然有这想法,就让他在我家里住几天吧,这几天我请假,在家里好好给他做饭,好好陪陪他,争取能让他有所回忆,有所记忆。”李小蝶深情的说道。 “那好吧,太谢谢你们了,这个包里有十万块钱,你留下,就算是这段时间孙东的生活费了。”黄君碧把包好的十万块钱拿出来,就塞到李小蝶的手里。 李小蝶微微一愣,急忙把那十万块钱还给黄君碧。 “姐,说啥呢?提钱不就见外了吗?孙东是我的哥哥,我们是兄妹关系,你要给我钱的话那就真是见外了。” “虽然你跟孙东以兄妹相称,可是他毕竟不是你的亲哥哥,而且你陪着他的话还不能上班,所以这十万块钱算是一点补偿,你收着吧。”黄君碧一脸认真的说道。 “姐,你要这样的话就是打我的脸了,孙东哥哥之所以找到我,是他的心里还有我这个妹妹,快把钱收起来,谈钱的话味道就变了。”李小蝶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在她的心里,孙东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现在他变成了这样,她当然想好好的照顾照顾他,至于钱什么的,她从来没想过。 黄君碧想了想,觉得李小蝶说的也有道理,是啊,孙东变成傻子之后,脑海里只记得三个人,家里的老太太,田芳芳,李小蝶,可见她在孙东的心中位置有多重要,这个时候给人家钱,真的有点不太妥当。 如果真的想报答人家,等孙东醒了之后再说吧。 “那好吧,是我的格局小了,既然这样的话,那我们先回去了,孙东就交给你们两口子了。”黄君碧笑着看一眼李小蝶还有马一方说道。 “你放心就是了,虽然我跟孙东从小不认识,但他是我哥,我们一定会好好照顾他的。”马一方热情的说道。 “谢谢,谢谢你们,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不管有什么事情,你们随时都可以给我打电话。”黄君碧把自己的名片留下,然后带着李子木赵望云段浪等人离开了。 这几个人刚走,马一方就把李小蝶拽进里面的房间里,埋怨道:“你是不是傻呀?给你十万块钱你为什么不要?” 李小蝶苦笑一下道:“老公,孙东是我儿时的伙伴,从小就很照顾我,跟亲哥哥一样,在咱家住个三天两天的,怎么好意思要钱呀!”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他又不是你亲哥,凭什么在你家里白吃白喝呀,十万块不是个小数目,如果把十万块钱拿过来,我就可以首付换辆车了。”马一方嫌弃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老婆,阴沉着脸说道。 “那不是咱的钱,不能要,东哥在咱家里住那么几天,花不了多少钱。”李小蝶有点失望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老公,无可奈何的说道。 “真是倒了血霉了,隔三差五伺候你妈还不够,现在又弄个傻子回来,我真不想跟你过了。”马一方气的够呛,抬脚对着书桌踢了一脚,这才气呼呼的走了出去。biqubao.com 李小蝶看着自己的老公这个样子,心里说不出什么感觉,他们两个人是相亲认识的,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带着一副眼镜,很儒雅,可是结婚之后才发现这个男人小肚鸡肠,斤斤计较。每次回老家看自己的妈妈的时候,不管东西买多买少,这个男人一路嘟嘟囔囔的,没有一点出息。 马一方越是这样,李小蝶越是怀念小时候跟孙东在一起的时候,孙东家里很穷,可是就算是烤一个地瓜,也会分给她一半,不管有什么事情都让着她,多少个日日夜夜她都梦到这个男人,可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然突然间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了。 尽管他变成了傻子,可他的笑容还是那么可爱,他的身材还是那么魁梧,他的声音还是那么醇厚。 想到这些,她的心情顿时变得美好了起来,换了一身衣服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对自己的老公说道:“你看着点家,东哥住在咱家里,我出去买点菜。” 马一方看都没看她一眼,而是说道:“你对他那么好,你们两个人是不是有一腿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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